着急的开口,像是要反驳民俊,去推翻,去否定全部的他:「因为我必须去考量情节,去考虑大家喜欢什么,不然很快就会被淹没,就算像史丹李所说的『世界上总会有人喜欢你的作品』,但那不够,喜欢的人远远不够!我就是因为不想要跟着大眾走,所以现在才会落得这副下场。」不要表现的自己像个受害者,能够得到连载机会就证明自己比别人好上太多了。我在心里复述这句话,一遍又一遍,然后深呼吸,我说:「我等等找资料给你。」一阵沉默后,民俊说:「春暉。」「怎么了?」「你有睡饱吗?」我愣住了,民俊这时候问我这种问题像话吗?「没有啦。」我有些自暴自弃的说:「但这无关紧要,我需要你帮我画图!我等等把背景拟出来,你可以先画建筑……」「我没有画过漫画,所以不清楚这个行业。不过你看起来快暴毙了,这样我可能就会被认为是嫌疑犯。」民俊像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他的瀏海在工作时都会全部夹起来,因此面孔变得清晰。「要不你去睡一下吧。」我明明早已忘记他国中时的样子,现在却觉得鲜明到不可思议。或许民俊是不想跟处于极端情绪的我讲话,也或许他觉得我这样在小题大作,但无论他抱持的想法是什么,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在我真的听他的话进到房间关上门时,他开口:「好好休息。」我感觉胸口都疼了起来,像冰箱里的布丁被人抢先吃掉那样的痛苦,在他人眼里微不足道,之于我却撕心裂肺,而这样的事实让我难过的整个人只能无力瘫软。我真的躺到了床上,然后试着闭上眼睛,但是肌肉紧绷到连放松都觉得奇怪。我不断的想着编辑说的那些话,我们是创作不出那种「世界上最有趣的漫画」的,但要是可以「至少让一些人,就算一万个人里面只有一个人,要是能够让他们感动」——那我的作品就有意义,那我这一路走来,伤害了许多人这件事,或许就可以不再那么困扰着我。所以我要传达出去。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睡着的,但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我着急的从床上坐起来,然后夺门而出,在来到客厅时,我看见民俊已经将水彩纸夹在晒衣绳上晾乾,他看了看我,没有表情的说:「你只睡了几个小时。」「所以进度已经落后了。」我边坐上工作桌上边说,我打开电脑,然后叫出文件档:「谢谢,如果已经画完的话,你可以先去休息了。」民俊没有回答,我只好先不管他的开始画草稿——克里斯是主角艾蒙的同学,他和主线剧情基本上没有关係,只是克里斯的父亲在故事中扮演艾蒙的班导师,克里斯和他父亲关係并不好,原因是他的父亲是个挺同志的基督徒,而克里斯本人是个恐同的无神论者校园恶霸。这次短篇就来画他们两个之间的对话,没错,我已经想好了,关于爱的论证——在位于郊区的大宅院里,每样东西都华丽的过分,但却不像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是某种样品屋似的。第一个场景在火炉边。我找寻到民俊之前画的档案,之后需要再新增的可以等明天影印店开了再过去扫描。「春暉。」民俊又在我背后说道。「怎么了?晚餐你随便叫就好了。」我回答。「你为什么会是bl漫画家?」突然之间,「爱的论证」这四个字,变得可笑至极。我转过身,看着民俊拿着我的故事大纲,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是觉得这样的故事不适合作为短篇吗?还是说,他和我一样都认为,这绝对不可能是一次成功的短篇连载,因为没有什么剧情,因为画风太过写实,因为现在的人都喜欢速食漫画吗?又或者是说,那里面谈论的东西,不应该我这种曾经霸凌过他的人,所能触碰的议题吗?于是他谨慎的,小心翼翼的,再次丢出这个疑问句,好像是交出了某种贵重品似的。但这次,我仍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用一种粗哑又含糊的声音,开口:「因为我想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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