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血仿佛被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镇压,每一滴都表示着臣服一般。
这些谜,他会慢慢想办法破解,包括魔界宰相能逃脱圣贤者封印的原因。不过目前,他已经问的差不多,至少知道血龙王对人类没有敌意,这会不会是千年来,使维烈没有亲自动手大开杀戒的约束?还是众神降临的缘故?罗兰沉思。
只有他和另一个人知道,神明不在神界,而是身处这个艾斯嘉世界。
凝视自己的义子,黑龙王的黑眸温和下来,柔软如夜幕织成的天鹅绒:“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罗兰回过神。
“看望你师父,还有那帮神明——对了,他们每年的新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
听到神明二字,罗兰就头痛,在他十二岁那年,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祇全是骗鬼的!
“真是为虔诚的信徒们感到同情。”罗兰嘀咕。只是,这也是他心中的一个不解之谜,为何他学艺的迷雾森林隐居着一群神明?
而且他的师父帕西斯似乎和他们有极深的仇恨,又不肯告诉他原因,罗兰只好对众神敬而远之,当然他本来就不想靠那帮成天寻欢作乐的神太近。
“师父不用担心,那票花痴神最好不要来。”罗兰言下毫无对神明的敬意。巴哈姆斯也不以为意,追问道:“那个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兽呢?莫西菲斯他……”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干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兽,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洗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情,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拉扯额前的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罪无可恕的罪人。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爽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
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好多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也就是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伫立着苍凉古迹的湖泊;恩师开朗而温暖的笑靥,将他从仇恨的梦魇中拉出,洗涤心灵的澄净歌声和优美的琴音;老是和他争抢食物吃的黑龙义父;喜欢撒娇,有着纯洁寂寞眼神的小独角兽;铺满灯心草的空地上吵闹的神祇们……一切都是令人怀念的记忆,怀念到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像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么心痛。
“罗兰,你曾后悔离开这里吗?”感觉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问道。
“不。”罗兰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总是要离开家的,何况生而为人,就有必须完成的事,必须肩负的责任,必须达成的愿望。因为我们是如此寿命短暂的生物,只有竭尽全力燃烧,才能迸出一星灿烂的光华。我的未来不属于这片安静的森林,属于这喧闹污浊的尘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灵。”
“但我不是精灵,我是人类。”罗兰昂然道,“我也不是龙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给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叹道:“那你为什么又回来?”罗兰的眼神柔和下来,摩挲怀里的小提琴:“没办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伙一定又会在梦里哭着叫妈妈,以前我可以抱着它安慰它,现在只能弹琴催它入梦了。本以为我走后,它会长大点,却还是……看来我太宠它了。”
罗兰心中还有担忧,师父那个人其实也不靠谱,年少时觉得师父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形象伟岸,让人崇拜。回头看,帕西斯生活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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