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着几道惊呼。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来——
“是谁让加央去接客的?十里柳河谁不知道他是老娘看上的东西,经过我的手养出来的人,连问都不问一声?你们什么规矩!”
红织面色一变。那个跪在薛玉霄腿边的男奴也身躯一僵,听到这声音反而挪了挪位置,躲在薛玉霄的长裙边缘,恨不得把头都埋在她裙边上,依偎着她的腿。
这是什么反应?
薛玉霄听着这声音一路过来,面色如常,反而动都没动。旁边的李芙蓉倒是微微挑眉,从腰带里抽出一把短刀,在掌心把玩。
红织额头渗汗,正要回身去阻拦。一个侍从狐假虎威地踹开了门,代自己主人放话:“我们家可是——”
半句话没完,她一眼看见坐在上位的薛玉霄,眼珠瞪圆,一句话卡在喉咙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呐呐地喊了句:“您……”
随即,不知哪处飞来一脚,把侍从踹开,来人极为傲慢张狂:“怎么熄火了?没用的废物,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千金小姐,金尊玉贵的娘子,能让我的人下楼来迎接献媚,不要命了……吗……”
最后两个字支离破碎地掉在地上。
崔明珠跟薛玉霄对视,一时傻了。
薛玉霄早听出她的声音,抬手打了个哈欠,道:“谁不要命了?”
崔明珠火气顿消,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抬手揽住薛玉霄的肩膀:“是你啊,早说嘛,我还以为哪个不长眼的来触我的眉头,你要是喜欢加央,我让他伺候你去,多大点事儿?好姐妹还分你我。”
薛玉霄面无表情道:“你在外面就这副德行?”
崔明珠不以为意:“为蓝颜冲冠一怒,风流事啊。谁跟你来的,李清……怎么是你!”
李芙蓉笑得杀气毕露:“纨绔蠢货。”
“别以为你进了军府,我就不敢打你。”崔明珠扬眉道,“也就是看在婵娟的面子上,不跟你计较。行了,祝老板,这儿没你的事,大水冲了龙王庙而已。”
红织悬着的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嘱咐他们好生伺候,她一转身,薛玉霄就给崔明珠递了个眼色,崔明珠偏头看向旁边陪侍的少年,反应很快地把他搂进怀里,调笑道:“好孩子,平常怎么不见你过来伺候我?我平日里来,连你的影子都看不到。”
说着就要当众脱他的衣裳。
少年被吓得面色煞白,咬唇拢着衣襟:“崔娘子……”
“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崔明珠笑意顿改,拍了拍他的脸,冷冰冰攒着怒气道,“你不愿意伺候我,反倒上我好友眼皮底下晃来晃去,什么意思,你瞧不上我?这世上还没人能践踏崔家的颜面,我今日饶了你,再有下次,买了你的契书剥你的皮,滚出去!”
少年含着眼泪看她,完全忘了充当耳目的事儿,赶紧逃离崔明珠这个煞星。
薛玉霄围观全程,心道不愧是跟原著反派一伙的,这气势,这水平,我要是女主,不把你踩在脚下出一口气,那读者都不会乐意的。
她刚想到这儿,崔明珠就凑过来,挑眉道:“还是我懂你吧。不过你嘴上这么正直,怎么也跑到这种地方来?”
薛玉霄顿时有一种:嘶,我好像也是反派的感觉。
她道:“具体原因你不必问,他是加央?”
薛玉霄指了指膝边的男奴。
男奴已经有些发抖,他可是看见崔明珠腰间别着一把绞金丝鞭子过来的。
“是啊。”崔明珠道,“加央是这一群菩萨蛮里长得最英俊的,他身体很好。”
在此刻,“很好”这种形容,就带着一些言外之意的韵味了。
崔明珠常年出入于烟花柳巷,她这人并没那么温存怜惜——什么挽袖添香灯下对弈,那都是文人墨客的附庸风雅。像她这种浸淫其中的老手,熟通许多房中技巧,京兆的小郎君们大多体弱,被她翻过来覆过去地调教一番,即便有命也去了半条,所以她的名声在柳河,比曾经薛玉霄的阎罗之名还更响亮。
不说别的,只说她喜欢看人皮开肉绽地流泪求饶这一点,就已经十足可怕了。
崔明珠出手阔绰,眼睛毒辣,鸨母龟奴们都将她奉为贵客,买来的“新货”,都请崔家娘子过来“掌掌眼”,要是有她看上的,崔明珠甚至愿意做他的恩客捧红这位倌人,花大价钱给他“开脸”,购买小郎君的初夜。
加央的初夜就是被她买下的,按照青楼花舫的规矩,“开脸”要将男子身上的毛发剃干净,连汗毛也不留下。所以除了头发以外,他身上很干净,深色的小麦肌肤在跳舞时会覆盖上一层亮晶晶的薄汗,水润晶亮,摸起来光滑无比。
“他好像很怕你。”薛玉霄观察道,“你们不是相好吗?”
“相好?”崔明珠笑道,“我跟一个男奴相好吗?不过是在我掌中养过半个月,我为他摆了二十台流水席,点红蜡烛,一掷千金,按照规矩,他得叫我干娘。”
二十台流水席是风月之地的说法,意思是恩客给倌人花二十场宴席的钱,只花钱,并不摆席,有人点名要他,就说“在某位娘子身边陪席”,连续二十日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