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江筠在园子里扎蜻蜓,忽然从门外探出一个小脑袋,梳着双髻,一双滴溜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娘亲~」
江筠闻声,立即红了眼眶,放下手中的小玩意儿,奔了过去。
小郡主还不到四岁,人都不认识几个,却在他怀里哭成了一个小泪人,到底是骨肉情深。
小郡主的奶娘跟在后面,正在跟张嬤嬤解释。
「郡主天天哭闹着要娘亲,这两天没王爷镇着,连饭都不肯吃了,奴婢看着心里急啊,便带郡主过来了,求嬤嬤睁只眼闭只眼罢。」
张嬤嬤平日里心狠手辣,可也是做过奶娘的人,很能体谅对方的心情,点了点头,说「一刻钟,不能再多了,要是让殿下回来发现了,后果不是你我可以承担的。」
小郡主的奶娘赶紧欣喜地应下。
孙然以前见过几次小郡主,但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却是第一次,不自觉地就多打量了几眼这个漂亮得跟个瓷娃娃似的小丫头。这一细看,却是吓了他一跳,这丫头分明就是个缩小版的苏公子啊!瞧瞧这钟灵毓秀的桃花眼,这不点而朱的樱桃嘴,过几年婴儿肥下去了,肯定还有个小巧玲瓏的尖下巴,活脱脱的美人胚子。要不是确定苏公子当年没有跟江筠在一起,而且寧王也不可能让江筠生下别人的孩子,他一定会把小郡主当成苏公子的种。其实,仔细比较一下,寧王跟苏公子确有几分相像,两人皆是五官精致俊美至极的美男子,只不过寧王妖冶邪戾,苏公子端芳高华,二人气质截然不同,又从未同时出现过,倒叫人一时不觉相像。
小丫头哭得差不多,注意到他的目光,眨了眨美丽的眼睛,流露出几分警惕来。「娘亲,这个叔叔是谁啊?以前的飞鸟叔叔呢?」
江筠摇摇头,「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他只认识两个人,一个是怀中可爱的茉茉,一个是总是欺负他的男人。
小郡主亲亲江筠,然后对孙然说,「叔叔,你不要带娘亲走,好不好。前段日子,父王说娘亲跟飞鸟叔叔跑了,不要茉茉了,茉茉好伤心,好难过的。」
不等孙然说话,江筠却抢先开口了,「茉茉乖,我最爱茉茉了,死都不会离开茉茉。」
一刻钟到得很快,小郡主走前江筠把他这阵子扎的小虫都送给了她,但是张嬤嬤担心会被寧王发现小郡主偷见江夫人,便让小郡主的奶娘趁小郡主睡觉时将那些草扎的小虫全烧掉。
奶娘处理得很利落,却落下了小郡主怀里藏的那只缺了半个翅膀的小蜻蜓。
寧王回府,第一个急着看的就是他这来之不易的宝贝闺女,正是因为太宝贝了,所以才不让人家母女团聚。现在的江筠既是个能生孩子、能產奶的怪物,又是个精神错乱、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疯子,当个泄欲的性奴或者生育的工具倒是不错,当他女儿的母妃?笑话,他又不是也疯了。等茉茉再长大点,就能体会他这个作父王的苦心了,被人家戳着脊梁骨说你有个疯子娘的滋味,他尝过就够了,没必要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再尝一回。
可惜事与愿违,看到茉茉藏在枕头下的小蜻蜓时,寧王就知道在他出府的这些时日,有人背着他搞小动作了。寧王生气了,他首先把茉茉的奶娘叫到了外面,一把掐死,然后通知暗卫重新给茉茉换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奶娘。夜幕降临时,寧王去了个园,张嬤嬤见他面色不善,立马跪下来请罪。她是寧王的奶娘,是看着寧王长大,对寧王比寧王的亲娘还好的人,寧王没怎么惩罚她,只罚了她一年的俸禄。而对于孙然,寧王第一反应是杀,因为通过这件事,足矣证明这个手下并非完全听命于自己,但是转念一想,孙然这个人很有点意思,留着还有用,便饶了孙然一条命,只是把他扔到王府刑室,给新人练练手,不过如此一番伺候下来,孙然半条命肯定是没了,算是给他长点教训。
至于一看到怒气冲冲的寧王就已经吓得不轻的江筠,寧王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他,狞笑着走过来,一把拽过他的头发,把他抡到地上,踩着他的头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没有本王的允许,不准碰本王的郡主!你只要负责生孩子就可以了,至于养孩子的事情,不用你淡操心,你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呢?你要是真闲得厉害,不如给你找点别的事情,嗯?」
说着寧王松开了脚,把江筠打横抱了起来,抬脚大步往外走,江筠在他怀里死命挣扎。
「不,我不要去那个地方,我不去!」
寧王把江筠抱回来时已经是第十一天后的下午了,江筠整个人更不对劲了,脸色白得跟纸似的,脸上满是泪痕,嘴唇被咬得稀烂,上面全是干涸的血跡,眼神简直空洞得可怕。把袍子一解,那骨瘦如柴的身闆上哪还有一块好肉?每一寸肌肤仿佛都在控诉他们遭到了怎样非人的虐待。更触目惊心的是江筠的手和下身,十根指骨根根都被敲碎,再也不能灵巧地运动,扎出那些栩栩如生的小虫子了。
下身更是狼狈不堪——以前就被药物改造成小巧光洁模样的性器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发泄胀成了可怖的絳紫色,可能以后都不能正常勃起了,后庭化着脓,脓水混着血水、精液以及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液体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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