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不想用这个当做枷锁困住小玉。但是阿秀,虽然付出不一定会得到回报。但是默默付出,是傻瓜才会做的事情。你觉得,小玉会是那种,因为感动而欺骗你的人么?”
小玉的性格林梦雅很清楚,虽然是重情重义,但绝不是那种,为了报恩或者是感动,就耽误人家一辈子的渣男。
相反,她觉得这样让阿秀坦白,可以缓解两个人的关系,还能让小玉,对阿秀有一个新的认识。
阿秀是她的好友不加,但小玉更是她当成亲弟弟的人。
这俩个人她都疼爱,所以,更加看不得其中一个,受到伤害。
“林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没想过瞒他,但是这件事,如果让他知道反倒是不好。因为,这件事情,是烈王爷来求的我。如果九殿下知道是烈王爷,为了他,而让我失去了眼睛,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阿秀的善良让她心疼,但真相,却又让她震惊无比。
“你说,是完颜烈求你去的?阿秀,你老老实实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有点严重跟复杂了。
就像是阿秀说的,这件事情如果跟完颜烈扯上了关系,那必定是关系到整个烈云的大事。
说实话,完颜烈这个人,林梦雅一直不太喜欢。
纵然他忠心无比,而且一心都是为了小玉。
但有些时候,他所采取的手段,总是有些极端。
小玉也好,阿秀也罢。
在被当成政治的筹码之前,最原始的,是两个无辜的孩子。
别说什么民族大义,难道所有的事情,就非得靠牺牲无辜之人,才能达到么?
这一点上,林梦雅比任何人都清楚。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对于林梦雅,阿秀跟小玉一样,都是带着几分,雏鸟一般的依赖跟信任。
所以,对于她的问题,他们都会乖乖的回答。
在阿秀的讲述里,林梦雅才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
一切,都要从小玉身体的那只蛊说起。
烈云国,共有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
按照传统来说,成为烈云国的国君,必须要得到所有部落首领的认同。
但实际上,真正掌握权利的,只有十二个大部落。
其他的小部落,也是依附在这十二个大部落之下的。
而想要得到这十二个部落首领的承认并不容易,为了防止这些部落的首领被人收买,当王位的继承人无法决断的时候,就会有一套相对公正的系统来评测。
担任这个评测发起者的,就是辛家。
所谓的大祭司,就是名义上的组织者。
虽然辛家的辛黎,也是王位的准继承人之一。
但是一旦出现这种纷争,作为大祭司的辛黎,就是第一个被剔除的对象。
怪不得,辛栾会跟辛黎,同时担任大祭司的位置,原因,就是如此。
即便是这样,如果想要得到每个部落的承认,也十分的困难。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得到万蛊王留下的遗产。
这份遗产,就是一些比较特殊的蛊虫。
小玉的能力有限,又在外面漂泊了那么久,自然条件是最差的。
可王上爱子心切,再加上完颜烈这个极端的助攻。
他们为小玉选择的,是一只即便是在万蛊王留下的蛊虫里,也是比较厉害的一种蛊——心蛊。
传闻心蛊可以迷惑人心,还以让其主人凌驾于大多数的蛊虫之上,诸多好处,的确是让人心动不已。
可这么多年来,打心蛊注意的人不是没有。
只是因为心蛊太难收复,所以才败下阵来。
也不知道是说小玉太过幸运,还是说阿秀的命运悲惨。
在阿秀年幼的时候,她曾经独自面对过心蛊。
心蛊非但没有把她变成养分,而且还在众多蛊虫的围攻下保护了她。
所幸这件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
“后来,烈王爷跟我说,如果想要九王子得到心蛊,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我的眼睛,成为盛放心蛊的蛊坛。所以,我把心蛊放在了眼睛里。只是心蛊的力量太强了,连带着我另外的一只眼睛也看不到了。”
阿秀说完,脸上还带着一抹无奈的笑容。
仿佛她失去这双眼睛,算不得什么大事。
双手紧紧的握拳,只有这样,林梦雅才能勉强的克制住自己,想要冲到完颜烈的面前,狠狠的打他一拳的冲动。
什么狗屁心蛊!
小玉没有能力,难道就不会想其他的办法么?
活生生的用眼睛来养蛊虫,她听着就觉得毛骨茸然。何况,阿秀还这么年轻,人生才刚刚开始。
心中的气愤积聚得极深,她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
但是,用无辜的人鲜血铸造起来的王位,小玉就一定会坐得安稳么?
打着大义的旗号,却做着恃强凌弱般的强盗行径。
卑鄙,龌龊!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