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刀,亲自送到了敌人的手中么?
但是,她最近也没有听说,朝廷发出什么诏书,让哥哥跟父亲,班师回朝的消息。
况且,他才刚刚回来,又是怎么知道,自己会在那个小院子里,受到禁军的为难的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她面前的这俩个男人,狼狈为奸!
“王爷,不,我应该叫你妹婿。我们府里的木瓜炖雪蛤不错,你要不要尝尝?”
林南笙的一双眼睛乱转,想必是不知道该如何逃过这一劫了。
龙天昱不由得鄙视他的这位大舅哥,林梦雅再怎么说,也是他的妹妹,身为哥哥的是,竟然被妹妹吓成这个样子,简直就是——有辱他们大晋男儿的尊严嘛!
“咳咳,是么?味道真是不错,比我们府里的强多了。”
龙天昱顺势就吃了一大口,一副极为赞赏的样子,却让林梦雅差点笑出声来。
“王爷,我记得您是从来不吃木瓜炖雪蛤的,这可是给女人吃的东西,您是在哪儿吃到的呢?”
龙天昱的咀嚼的动作,突然有了那么一瞬的停滞。
然后,也只能埋头吃东西,来掩饰自己的异常。
林南笙刚刚还为自己的逃避,感觉到了那么一丢丢的难为情。转眼,就见识到了家教更为严格的龙天昱的窘状。
天啊,他家的小妹,干嘛要这么恐怖啊!
人家可是堂堂的昱亲王,大晋的三皇子啊,就这么——就这么兵不血刃的,被小妹收服了么?
顿时,林梦雅在林南笙心里的地位,上升了好大一截。
不愧是他们林家的女儿,手腕就是强劲!
“好了,我也不逼你们了。你们若是想说呢,自然会告诉我。若是不想说的话,我也问不出来什么。总之,你们俩个,给我好自为之。要是再敢,联合到一起算计我,那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林梦雅的最后通牒,杀伤力忒强大。
俩个男人立刻拼命的摇头,那副乖巧的样子,绝对能让林梦雅,笑出声来。
看到自己的威慑,已经起到了作用,林梦雅也不至于要为难他们。
毕竟,自己身处内宅,有些事情,还是不宜知道。
不过嘛——
用酒杯,掩住了她唇边,那一抹奸诈的笑容。
身为三绝堂的堂主,这天下,还有什么事情,能瞒得住她呢?
本来,龙天昱是要带林梦雅回王府的。可没想到,她却恳求自己,要再留一晚。
对林梦雅的要求,像是来有求必应的龙天昱,只能默默的先骑马回府。
虽然田氏不赞同,但是林梦雅,却有自己的理由。
田妈妈跟哥哥,都有比自己更多的记忆。她还是没有死心,如果,田妈妈跟哥哥,都不知道母亲的医书放在哪里的话,那她,可就真的徒劳无功了。
吃过了饭,田氏和白芷,跟着林梦雅,一起整理夫人的遗物。
虽说,镇南侯府才是林梦雅的娘家,但是母亲的东西,她还是想要带在身边的好。
“这些,都是当初夫人最喜欢穿的。夫人生的很美,就跟咱们小姐,一模一样。只是可惜了,后来晴夫人嫁过来的时候,拿走了不少的好东西。本来,那都是小姐的嫁妆,都是我这个老婆子没用,没能守住夫人的东西。”
田氏珍惜的用手,一一的抚平了衣服上的褶皱。
即便是过了十多年了,那些衣服,只是稍加整理,就光亮如新。
款式稍加修改的话,一样可以把人衬托得光彩照人。
所幸,上官晴拿走的,都是一些首饰。
这些衣服,因为她比林梦雅的母亲要胖一些,矮一些,所以,才得以保全。
“有这些衣服,已经很好了。其实妈妈不用难怪,上官晴根本就不知道,我母亲最珍贵的东西,都在这些衣服上呢。”
林梦雅说着,随手,就翻出了一条,别在衣服里面的金镶玉腰封来。
不得不说,林梦雅的生母,绝对是个聪明人。
她也许是预料到了,首饰跟珠宝,早晚会被人盯上。但是,她穿过的这些旧衣,可就不一定了。
所以,她把最贵重的东西,全部都独具匠心的,镶嵌到了衣服里。
若是不经意看,还真瞧不出,这里面,都是值钱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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