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起。
张文雅直接到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办公室报到。她在门卫处领到了通行卡,挂在脖子上,然后根据地图,找到了办公室。
秘书带她去见鲁斯·金斯伯格,“大法官,张文雅到了。”
“你好,大法官。”张文雅赶紧说。
“你好。”金斯伯格抬头看她一眼,“佩罗洛是分配给你的书记员——”
一旁的西班牙裔年轻女性对张文雅点点头。
“不懂的先问佩罗洛,接受她分配给你的工作。每周五下午我会给第一年实习生讲课,为时一小时。希望你尽快学习我们教给你的一切。”
“我会的。我努力。”
“不,要做到最好,懂吗?”
张文雅一怔,马上回答:“是,我一定做到最好。”
金斯伯格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可以走了。
呼!真的很严厉呢!
佩罗洛带她出了大法官办公室。
“我带你去实习生办公室。实际上我们没有专门给实习生的办公室,实习生都只能随便在哪儿找张桌子。”实习生的办公室在楼上一间会议室,佩罗洛带她上楼,“你要尽快熟悉最高法的所有楼层,别迷路。我很忙,没有太多时间,有不懂的问题随时来问我。凭通行证可以去图书馆借书,如果最高法图书馆没有,就去隔壁国会图书馆。”
她推开门,会议室里已经有七八个人坐着,“这是大法官今年的实习生,一年级的三人,你,还有达丽雅,哥伦比亚法学院;艾尔温,佐治亚法学院。其他是二年级实习生。达伦,你来教阿妮娅。”
一个黑发的男青年站起来。
佩罗洛看起来真的很忙,匆匆走了。
达伦给她搬来座椅,在他旁边。
“今天周一,先看卷宗。”达伦很有耐心,“每年下面的联邦法院会有几千件案件递交过来,但最高法肯定无法处理所有的案件。”
张文雅点点头。
“实习生先筛选一遍,我是组长。金斯伯格大法官办公室一年要审核大概七百件案件,顶多只会挑选十五个案件来审理。”
差不多。如果按照九名大法官一年审理大概一百二十件案件来计算,每个月十个案件,平均算一下,一名大法官一个月审理一个案件。但当然最高法不是这么审理案件的,每位大法官挑选的案件都是九名大法官共同审理;没有陪审团,最后以投票决定结果。
这种情况下也不是说一个月只能挑出一个案件,而是会有三到五个案件送到大法官的桌上,再由九名大法官开会决定到底审理哪一个。
达伦分配给她三个卷宗,这还是因为她今天刚来,别人面前都堆了至少五六个卷宗。
还为她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实习生:最高法大法官的实习生名额也不止一人三个,实际可以无上限,首席大法官据说能有十几个实习生,第一年实习生不拿薪水,甚至有一大半要付费实习,是因为实习算学分。另外还有第二年实习生,最高法的实习生履历非常好看,如果想要进司法系统,能拿个最高法实习资历肯定是最优选。
达伦就是第二年实习生。法院系统每年只有暑假才有这么多实习生,平时主要靠法律助理,法律助理也是法学院毕业,但不要求律师执业执照。
作者有话说:
作者不知道美国法院是啥样的,全是瞎掰,勿较真。
最高法的正式职员从低到高是法律助理(central staff attorney), 书记员(clerk)或法官助理(chabers w clerk),然后是大法官,每个人都很忙。法律助理为整个法院服务, 书记员或法官助理为单独的法官服务, 还分长短期,最短一年合同,长期的则无年限分别。
实习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写司法决议书, 其次是参与案件的筛选和前期文字工作;司法决议书主要是学习已审结案件的决议书,大法官会抽时间给实习生们上课,讲解决议书为什么要这么写,思路是什么;筛选案件就是纯苦力工具人了;
了解!
二年级实习生有男有女, 一年级实习生是三名女生。
其他人都比她早一周报到,张文雅有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是晚一周才来。
达伦也不清楚, 只说要她不懂就问。他是哈佛法学院的,一年级暑期在马萨诸塞州联邦巡回法院实习。他俩四舍五入可以算哈佛校友, 她又如此有名, 达伦对她的态度可以说好极了。
张文雅打开放在最上面的第一份案卷:好家伙!上诉人名叫帕特里克·肯尼思,达伦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肯尼思是个常见的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姓,海恩尼斯港的肯尼思来自爱尔兰, 这个肯尼思不知道祖先来自哪里, 但拼写都是一样的。
圣帕特里克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圣徒,因而为孩子起名叫帕特里克几乎可以断定是爱尔兰后裔。
这份案卷非常特别而典型,也很棘手。帕特里克1960年出生,居住在路易斯安那州某市, 已婚;妻子带来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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