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甚至比当初卖普通的粉色可丽腮红,营销力度还要大得多。这还不见得是花钱的事,比撒钱更重要的是,要会花钱,有技巧地做营销——薇薇安度假回来之后,一直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现在‘可丽’的新产品研发,还有营销什么的,都是薇薇安在做。这也是她作为穿越者的优势所在,不然真的让她去做管理,去和合作伙伴打交道什么的,她根本比不过现在正在做这些工作的人。
所以那些她只需要了解一番,并将一些核心的东西攥在手里就可以了,今后肯定也是雇别人来做——现实一些说,她只有一个人,不会分身术,而且也不是工作狂。自己可以做事,让这个世界有一些新东西,改善生活,精神和现实生活都充实了,这也就足够了。
“咦?紫色胭脂有这样的作用吗?”埃文斯伯爵夫人立刻就来兴趣了…这个时代的女人,都是越白越好的!对于能显皮肤白的化妆品,都很有兴趣呢。
薇薇安会在众多色号里选择紫色系推出新款腮红,也是出于这一点考虑。说到底,哪怕是白种人,也不是人人都白的。有些是天生的,就是不够白,有些则是后天日晒导致。反正就薇薇安观察,皮肤呈橄榄色、小麦色的还挺多的,其中女士也不少。
薇薇安又在埃文斯伯爵夫人家呆了一会儿,除了又试了紫色粉底,还一起喝了茶,消遣了两个钟头。等到薇薇安回家时,已经快到晚餐时间了。
杰奎琳见薇薇安回来了,立刻拿来了一封信,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箱。木箱是新的木条箱,看起来只是里面东西的包装,是为了方便邮寄的——果然,木条箱背后贴着大包裹邮寄和海关通关的证明。
“这是国外寄来的啊…唔,是佛罗斯?”薇薇安会佛罗斯语,扫了一眼那张通关证明,就完全知道了。
“是的,小姐,信也是和包裹一起到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没和早上的信一起到。”此时的信大多是早上送到人手里。当然,请人跑腿,不通过邮局的信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奇怪,我可没有佛罗斯朋友,怎么会有人从佛罗斯给我寄包裹…”忽然,薇薇安脑子里灵光一闪,反应了过来:“玛丽公主最近去佛罗斯了,和女王陛下一起出访呢…这或许是她寄给我的。”
大家都知道薇薇安和玛丽公主是密友,所以这样一说,也觉得合情合理了。
薇薇安拿过信,匆匆看了一眼火漆,然后就拆掉了,觉得是玛丽公主无疑了——她其实没有仔细看,如果她仔细看了就会发现,火漆上的纹章和玛丽公主的很相似,但又有不同。
火漆一般会用家族纹章,但有人也会根据家族纹章简化,增加一些个人特色,作为私人章用来盖火漆什么的。玛丽公主也是这样的,因为王室纹章实在是太复杂了,真要盖火漆,就很容易看不清了。
不过她的章也是提取了王室纹章的元素而来,和眼下这个私人章相似,薇薇安没仔细看,看错了也情有可原。
看到信内容之后,薇薇安才发现不是玛丽公主来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寥寥几句话而已:
听说您喜爱阅读,精通佛罗斯语,希望这些正合您的心意。
——霍夫曼·格林威治·瓦罗尔·萨克森
打开木条箱,里面是一个漂亮而陈旧的书箱,再将书箱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几摞保存良好、装帧精美的古书,非常珍稀。这就算是薇薇安,从不刻意收藏古董书的,也能看出来很珍贵。她轻轻揭开盖在那些书籍上的轻薄织物,看到的好像是尘封了数百年的宝藏。
红粉世界191
都是佛罗斯的古代书籍,而且稀罕的是,确实是用佛罗斯文字抄写或者印刷的。要知道,几百年前包括佛罗斯、和礼兰这些国家在内,周边很多国家书面上都是使用‘提姆文’的。
几百年前,虽然这些国家都有不同的口语,甚至文字,但提姆文才是正式文书会用的。贵族和教士更是只用提姆文,后者还可以说是为了传教方便,前者就真是为了凸显高贵了,认为本国文字只有下等人才会用。
所以会进行抄写的珍贵书籍,大部分都是提姆文写成的。而印刷术有了里程碑式的进步,新式印刷机发明出来后,这倒是让不少‘没那么有价值’的、以本土文字写成的作品,得以出版面世。可是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哪怕是印刷本,很多早期也是非常精美,完全不是现在平民化的那种读物。
换个说法,这些书所处的时代,就是当时的人认为足够有价值的书,才能有抄本和印刷本的时代。虽然当时的人的看法,和后世的人的看法不一定一样。有些当代极受看重的书,后世证明没什么意义。而有些书,当代人嗤之以鼻,然后历史长河中大浪淘沙,最后却闪闪发光。
不过,大部分当时的人看重的书籍,总归是有自身的价值的。哪怕没有文学价值之类的,也有史学价值吧,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人在想什么。
薇薇安小心地拿起最古老的几本书,是真正的‘羊皮卷’,这只能是特殊处理过的羊皮制成。另外,翻开书后,可以看到页角用黄金包钉,即使几百年的时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