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檎的呻吟声回盪于仓库内,眾人面面相覷,一时间也傻了。
莎莎更是抽了抽嘴角,一脸茫然。
──这是哪门子的超展开?老娘如此感人肺腑的告白就换来这么一脚?
肥菌朝着林檎走去,他好歹是祥鑫全的老闆,要是这种时候还不出面表示一下,这老闆未免也混得太窝囊。
林檎瞄见一个庞然身影逐渐垄罩他的视野,肥菌掏出手机蹲在他身旁,沉声道:「先别乱动。」
这下林檎慌了,不能让这傢伙叫救护车啊,老子可不想捧着蛋蛋、在眾目睽睽下被人抬上救护车。
古有西施捧心,今有林檎捧蛋!
林檎可不想玩什么哥已不在江湖、江湖仍有哥的传说这一套。
他使劲吃奶力气,伸出发颤的食指,左右晃了晃,强烈反对叫救护车。
「就叫你别乱动,我拍照打个卡,很快。」肥菌手指一按,手机喀嚓一声,两人合照入镜,他接着讚叹道:「这辈子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被踹老二,不留个纪念可惜了,你现在感觉如何?」
林檎内心一阵狂飆乱骂,缓缓收回食指,竖起中指,意思很明白──
爆干痛啊!难道我该说很舒服吗?别问这种记者才问得出口的脑残问题!还拍照打卡,你怎不帮我立尊铜像算了?他妈的有完没完啊!
这就不得不佩服中指的奥妙了,仅仅一根手指,竟能蕴含如此复杂的讯息,称作灵犀一指也不为过。
当然,如果能开口的话,林檎更愿意说一声……
干!
肥菌挑起他那粗黑的眉毛,下流的眼珠晃了晃,看在林檎血条骤减的份上,姑且不跟他计较这根中指。
此时沉孟蝶消了气,才发觉自己似乎太过分。
再怎么说,林檎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虽然他突然说了一些疑似性骚扰的话,但终究只是言语调戏,自己竟然不由分说的一脚重创命根子,未免过头了。
可是,这一脚,真的好爽啊。
说起沉孟蝶那跳脱又死倔的性格,连沉道华都管不了,这也是他不愿意把女儿放在自家公司的原因。
沉孟蝶十岁时,看了一本漫画,觉得翻桌好霸气啊。
于是隔天上学,老师质问她为什么作业没写时,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翻了桌。
十三岁时,她看了一部电影,觉得开车好浪漫啊。
于是当天晚上,她偷偷开走沉道华的车,飆上高速公路,最后被沉道华从警局领回家。
十八岁时,她迷上了一个地下乐团,觉得女主唱的光头帅翻了。
于是三天后,同学们以为她失恋,准备遁入佛门,纷纷凑上前来劝慰她。
二十一岁时,她参加了一场女性安全讲座,觉得台上女警官那一脚踹向敌人下体的防身术太带劲了。
于是沉孟蝶烦恼了,她没有对象可以踹,因为她不想再进一次警局。
但她不甘心啊!
她可是沉孟蝶,像蝴蝶般自在飞翔的女人。
想翻桌就翻桌、想开车就开车、想剃光头就剃光头、想踹男人……
嗯,这真的不太妙,至少得师出有名。
师出有名的名,是名义的意思,讲白点,就是理由、藉口。
听完那场讲座的隔天,她买了一本笔记本。
一开始,笔记本里只写了一行字:「遇见色狼时。」
渐渐的,「欠债不还时」、「称讚我的嘴唇时」、「对我动粗时」、「在电影院遇到吃盐酥鸡的人时」、「在我面前跳骑马舞时」、「被壁咚时」等等的奇葩项目越来越多。
笔记本封面的标题为《人因梦想而伟大》。
如今沉大小姐二十有三,这本笔记本也跟了他整整两年,却毫无建树。
直至今日、当林檎将她垄罩于身下的瞬间,沉孟蝶简直是见猎心喜!
笔记本上那一行「被壁咚时」彷彿受到天地感召,激动不已。
但是,经过两年蛰伏,沉孟蝶已养成了几分猎人习性,不復当年衝动。
她知道林檎是为了救她,加上对方头上掛了彩,她只能忍!
人生漫长,以后总有其他机会,不能对救命恩人做出这种事。
可惜千算万算也算不出,林檎竟突然脑袋抽风,抓住沉孟蝶的手腕,糊里糊涂的说了那番话。
──去你妹的第一次流血,蓝波看多了吧!
于是,沉孟蝶的理智线啪一声的断裂,林檎的胯下也啪一声的……
多年来的积念一扫而空,沉孟蝶瞬间进入圣人模式,只差没有啊嘶一声。
在如此空灵的状态下,她才具体意识到,闯祸了!
林檎正处于动弹不得、无法言语的状态,知道事态始末的人,只剩沉孟蝶,于是肥菌与小董的目光自然而然聚焦到她身上。
「如果我说,我刚才是脚抽筋,你们信吗?」沉孟蝶小心翼翼的问道。
身为新人兼实习人员的她,很难不忌惮这些公司同事,毕竟所有人都是她的前辈,加上她的工作表现异常糟糕,连带着说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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