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沪城繁华,却从来都是一体两面的。
宋平舒远远瞧见了那落魄的少年,她抱紧了手中的书,心里突然生出些许同情。
街上往来的人很多,却没有人注意到,她将短发别到耳后,缓缓向少年走去。
“你,没事吧?”宋平舒低下头,递了一块白帕子。
魏岩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被殴打了,他早已习惯这样的日子,自己还不够强,只能忍气吞声。
看着少女递过来的帕子,魏岩有些不可思议,面前这人,是在关心自己吗?
他迟疑半刻,接过帕子,却见一只碧玉镯顺着少女洁白的手臂滑到手腕,她不好意思地赶忙收回手。
“没没事。”抬头看到少女脱俗的面容,魏岩发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们为什么打你?”宋平舒没有嫌弃这少年一身血污,看着那些新旧交织的伤口,她只觉得不忍。
魏岩突然觉得阳光有一些刺眼,这光芒似乎穿透了他,照进了他阴暗不堪的心底。
“啊那个,可能我太弱了吧,他们喜欢欺负弱小。”魏岩擦了擦鼻血,闻着帕子上暗暗的馨香,有些口不择言,“啊,对不起,我把这弄脏了,小姐”
宋平舒听他断断续续说了这些,微微摇了摇头,“没事的,你拿着吧,送你了。”
打开钱包,宋平舒掏出几枚银元,打算施舍给少年。
“这钱,我不能要,小姐。”魏岩从没遇到这样的人,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我没有别的意思,你的伤太重了,拿着这些钱去看医生吧。”宋平舒不是没见过乞丐,她只是不愿见死不救,这少年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不看医生或许会撑不下去。
魏岩还在犹豫,他哪敢收这么多钱。
宋平舒叹了一口气,蹲下来把钱放到少年掌心,郑重地交待道:“好好活下去。”
“谢谢”魏岩话还没说完,宋平舒就转身走了,魏延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她的背影喊道:“小姐,您叫什么名字?”
宋平舒停下脚步,回过头朝他微笑,很快又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望着那蓝衫白裙的背影,魏岩久久无法回神,嘴里念叨着:“是,女学生吗?”
——《崇明》
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重读宋平舒与魏岩初见的片段了,这本《崇明》后面写得太过沉重,后劲太足了,我缓不过来,只好反复去看前面初见的片段。宋平舒太过美好,即便生命如昙花一现般短暂,也成为魏岩心里永远的白月光。
话说回来,这本书的主角其实不是宋平舒和魏岩。
书中所写的民国初期,留洋海外的热潮正盛,不少学子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毅然出走追求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此成为一纸空谈。本书的男主顾鸣章,作为留洋回来的新一代,他讨厌所有的封建陋习,为了解除包办婚姻,他甚至放弃家中一切逃去沪城。而宋平舒正是顾家父母看准的儿媳妇,二老本准备等顾鸣章留洋回来就给他们办喜事,谁知道顾鸣章逃婚了,这桩亲事也只好暂缓。
宋家父母不忍心委屈女儿,打算解除婚约,送她出去避避风头,可宋平舒却说要出去念书,既然顾鸣章嫌她没见识,她还偏要出去看看这外面的世界。宋父拗不过女儿,便托人送她去上海的伯父那里,让她去念新式学堂,等毕业再回来。
如此,宋平舒看,自己不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了。可平舒似乎总是慢半拍,顾鸣章此时已投身救国运动,哪里还有空管她这个“道不同志道不合”的“未婚妻”,她去了好几次顾鸣章当时就职的报社,都吃了闭门羹。
也是在此时,宋平舒在街头偶然遇见了伤痕累累的魏岩,所有的委屈不甘都变成了对少年的同情,她想救他,她能救他,她要救他。
作为男配的魏岩因为宋平舒捡回一条命,他从心里感激她,也对生活开始有了期冀。这是最坏的时代,皇帝没了,底层人却还活在底层;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只要有本事出人头地,流氓地痞也能上得了台面。魏岩念着平舒的好,奋力在底层挣扎,也混出了点名堂,但是仅凭这点名堂,要够着白月光还是远远不够。
没过多久,民国政府的不作为通过报纸传遍了大街小巷,“笔杆子”顾鸣章成了侦缉处的重点关照对象,后因煽动民众被捕入狱,宋平舒为救顾鸣章东奔西走,却白白葬送了性命。魏岩没能见到平舒的最后一面,既气自己不够强大,又恨顾鸣章害惨了身边人,他于是出卖了自己灵魂,迅速强大并黑化,成为全书最大的病娇反派,不停地与顾鸣章作对,变成男主成长路上最大的绊脚石,最后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
我并非讨厌男主顾鸣章,站在他的视角,会觉得魏岩太讨人嫌,为了一己私欲望居然弃家国不顾,简直不可理喻。可若站在宋平舒立场上,又觉得顾鸣章未免太过无情,顶着主角光环舍生取义,身边人却一个个离他而去,真的值得吗?
唉,要是宋平舒没死就好了,她一定可以改变魏岩,救赎他的灵魂。
我再次叹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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