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过神来时,她已经跑到了德昌公馆外,求守门的卫兵,放她进去见一见何春花。
“求你们了,放我进去吧,我是她亲娘,让我见她!”
“春花啊!春花啊!你出来!”
吴凤霞干脆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公馆里佣人问:“何小姐,需不需要叫人把她赶走?”
沈初茉放下精美的茶杯,站起身道:“不用,我出去看看。”
“别在这里嚷嚷!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正在守卫呵斥吴凤霞时,沈初茉从屋内慢慢地走了出来。
“春花……”
沈初茉皱着眉头站定,“找我什么事?”
“……”吴凤霞手局促地捏着衣服下摆,真的见到人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我听说……你要去首都了?”她抬起眼视线灼热,“听说你这一去,就不打算回来了?是不是真的?”
沈初茉沉吟了一会儿,“这个嘛,要看阿遇之后的工作调派。”
江遇是为了她暂时留在这儿的,等扫清这一带的混乱之后,上面或许就会把他调往别的地方,当然也有可能就留在首都不动了。
沈初茉没有什么必须要回这里的理由,有的话那也只能是跟随江遇的脚步。
吴凤霞心中一紧,明白沈初茉这一去,或许是真的见不到了。
刹那间,那些纠缠的凌凌乱乱的杂绪都像是没了着落。
她有些颓然,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初茉看了她一眼,“如果没有什么事,那我就先回去了。”
“那个——”吴凤霞下意识叫住她,搜肠刮肚才干巴巴地挤出一句:“还没恭喜你,考上了省状元。”
沈初茉扭过头,眼神透着复杂。好像在对吴凤霞说,你竟然提起这茬。
她能考上大学,可跟她吴女士没有半毛钱关系。
吴凤霞也想起了自己不让她读书一事,笑容顿时僵硬了几分。她寄予厚望的何秋月虽是考中了首都的一所好学校,但何春花可是省状元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读书的天赋远在何秋月之上。可她却没有让何春花继续上学,反而心甘情愿地去供何秋月。
幸好沈初茉没说什么刻薄的话,只是说了声:“谢谢。”
“春花啊……”吴凤霞眼眶蓦然红了,“娘对不住你。”
沈初茉有些惊诧,吴凤霞从以前就一直偏心得明明白白,她还以为她至死都不会反省自己,没想到却忽然听到了她的道歉。
吴凤霞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脱了口,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实在是复杂。
她想恨她、作践她、埋怨她,可她偏偏出落得这么出色,让她不能昧着良心继续看不起她。
她心里清楚得很,现在该轮到她看不起他们才对。
人就是这样,趋炎附势、欺软怕硬。看不起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为自己欺负对方的行为感到羞耻。但当那个人强大起来,甚至远远超过自己时,又自动学会了尊重。
沈初茉无言了半晌,摇了摇头。不管吴凤霞是出于什么心理向她道歉,她都不会接受。
吴凤霞假诸在何春花身上的痛苦,远不是这么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能一笔带过的。
她终是什么都没说,转身慢慢地进了屋子,直到吴凤霞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
后来,沈初茉跟着江遇回了他在首都的家。两人在那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邀请了许多社会名流和高官显贵。
江家的背景,远超沈初茉的预料。索性江父江母没有门第之见,又都很尊重江遇的选择。
知道沈初茉身家清白,而且聪明有学识,就爽快地同意了这门婚事。
结婚之后,沈初茉的主要日常就是在学校上课。
江遇升任了中将,要忙的事情很多,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幸好她也不是什么需要人陪的个性,趁着大学有时间,便开始创业。
这时候的经济才刚开始复兴,国货彩妆行业还有大面积的空白。沈初茉当机立断,投了一个研发团队,创立了自己的品牌。
她做得一手好营销,愣是在几个老牌彩妆垄断市场的情况下杀出了一条血路。又因为价格公道、且每年捐出一大笔钱资助贫困地区学生上学而深受好评,被报纸评为良心企业。
当然,在那么混乱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能做大企业,也少不了背靠江氏这棵大树的原因。
有江家少奶奶的身份在,至少那些红眼病患者都不敢随便动她。
不过品牌的成功,主要还是要归功于沈初茉独到的眼界。
此后,沈初茉创立的品牌也逐渐混成了国内老牌彩妆,拥有“国货之光”的荣称。
沈初茉的身家,早不是贡平贺家能比的了。
逐渐褪去女主光环后的何秋月,婚后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柴米油盐、相夫教子,这就是她生活的全部。
她虽然上了大学,却没有像沈初茉那样强的事业心,所以最后还是做了全职太太。
每次无意中得知大姐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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