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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下)(1 / 3)

一群武人喝酒,自然雅致不到那里去,酒令什么的那是想也别想,不一会儿,便纷纷的呼幺喝六起来……须知这已算得节制十分,没闹出攘臂劝酒,持刀进肉,那真已经是极讲礼数了。

人一多,便成了不止一个圈子,成伙在那里吃酒说话,曹文远心里是有事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有人找他时,便一般大声笑着将酒灌下去,却不主动说话,也并不寻人拼酒。

(也不是人人都卖武王的面子啊,葛毛仲他们几个,果然还是对这次让武德王西去有意见么?)

曹文远所观察的人,坐在右侧上首,共是三个,皆深目高鼻,白肤卷发,为首者五十来岁模样,身长八尺,虎背熊腰,颌下倒是好一部美髯,只是色作淡红,又弯曲不已,看上去颇为怪诞。他神色始终淡淡,适才诸人纷纷示好敖开心,他却只是可着礼仪行了一轮酒,便默默坐在那里,再无动静。倒是敖开心对他似乎颇为敬重,主动敬了他两碗酒—却也没甚么话,略碰一碰,各自仰头干掉而已。

这人正是葛毛仲,他与黑齿常之、海狗三人,乃是当今朝中位份最高,也最得帝少景信重的三名番将,皆在禁军中领有校尉之职,前番征南之事,海狗在西路军随行,并未见阵,他和黑齿两人却皆留镇帝京。至于个中意味……各大世家也好,大将军王也好,就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了。

这三人当中,黑齿乃是东夷俾将,有一手神射功夫,靠着悍不畏死又忠勇过人,渐渐得以出头,海狗则是海外归人,原是昆仑奴出身,生就的巨力无双,水性也是奇佳。葛毛仲却是南来客将,他家本是漠北大族,后来与项人争斗不利,遂举族内迁,到他已是第三代了。三名蕃将当中,以他夏化程度最深,饮食语言一如夏人,酒令行得,春秋读得,最慕的便是“儒将”气派,这部长髯便是仿着当年壮缪故事而蓄,平日里也颇爱结纳文士,在文官中其实名声不坏。

……只可惜,他终究是蕃将。

(武德王……实在是太重视夷夏之防了。)

对于这如泰山北斗一样的巨人,军中将士无论是那支那脉,多有敬重之情,曹文远也不例外,但就算这样,他也不会认可当初敖复奇对葛毛仲的当面羞辱,那并不是因为葛毛仲犯了任何错误,而仅仅是因为对方是“化外夷种”。

(诸夏入夷则夷,诸夷入夏则夏……当年丘敖并立,文居武前,的确是有道理的啊……但,陛下这次却又为何会同意让武德王西去主持招抚事宜?)

曹文远正打量间,却听一个男声笑道:“我来敬曹都统一杯。”转眼看去,却是一名年轻男子,不过三十岁上下模样,相貌清秀,笑意盈盈,看上去就给人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看清来人模样,曹文远却是吃了一惊。连忙起身道:“丁翰林这实在太客气了,未将怎当得起。”

来人微微一笑,道:“在下此刻只是大司马门下一清客,翰林二字,愧不敢当。”

他说话客气,又熟知京中诸家大小之事,说着话和曹文远开了几个小玩笑,顿时周围几人都笑起来,当真是满座皆欢。

这人名曰“丁公威”,现如今的身份,正如自己所说,只是追随英正的一介门客,无官无职,但仅仅一年之前,他还是京中最为清贵的翰林,也曾写旨,也曾伴驾。他的座师更是文臣之首的艾大学士。至今仍为京中文坛座主,堪称前途无量。

但,不知为何,在英正百骑入京,接任兵部尚书,更以一场血腥杀戮高调宣布了自己的入主之后,丁公威便如吃了迷药般,一门心思的要追随英正,甚至不惜忤逆艾大学士,要不然的话,以他多年翰林的清贵资望,虽然作不得尚书侍郎,却总能得一司之长,又何至于被追了官身,白身而入英幕?

……因为这一切实在没法解释,所以,也就有了千百种解释,在最恶毒的传说中,甚至有了“清秀可口丁夫人”之讥。

不管外间汹汹如何,丁公威只是一心做事。但,英正对他却说不上是信任还是不信任,虽然大小事务尽托,连钱财收支也都交到他的手中,但私下里却有许多议论,指这不过是因为英正心里从来没有“爱财”两字而已。

可这丁公威的确有理事之才,长袖善舞,交流广阔,更熟知官场中诸般规矩所在,有他辅佐,英正也不知省了多少精力,许多大小人物的贺望问吊之事,也居然开始作得井井有条起来,俨然不再是刚刚入京时那头凶狠蛮横不识礼数的人间凶兽。

几人正说笑间,忽听得不远处有几名小儿蹦蹦跳跳的在唱儿歌,却是这饭家老板的子女。

“六月六,吃老牛,男女老少攀上柳。柳花飞,百事休,柳枝盘盘戴上头。”

小儿声音清亮,又透着几分稚意,但曹文远一听到耳中,神色却是立变。

(攀上柳……沛上刘!这是谶纬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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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六,吃老牛,男女老少攀上柳。柳花飞,百事休,柳枝盘盘戴上头。”

小儿歌声随风飘摇,穿窗越墙,飞入“劝客尝”酒家最为雅致的包间当中,菜已陈,酒未启,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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