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了快1个小时,在林仲启屁股生疼、开始扭动的时候,鹿嘉让他起来。
“今儿先画个大框架。下次我再喊你来。”她将衣服甩给林仲启。
“还要好多次吗?”
“嗯。还要几次。你别嫌烦,要想画得好,就要折腾。而且你不是要在我这儿开摄影展吗?你就当顺便吧。”
林仲启垂首莞尔,他很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他又能有机会和她单独相处了。
“别忘了周六的约会哈!”鹿嘉轻拍他的肩膀,黑溜溜的眼睛调皮地眨着,“穿得潮一些。别跟你哥似的,穿得天天开大会一样。”
林仲启点点头,俊脸有些微烫,幸亏他肤色够黑。
周六下午,市中心大厦的顶层旋转餐厅。
林仲启听话地套了身阔版夹克+衬衣+牛仔裤,虽然是寸头,依旧特意去发廊打理过,举手投足间是英气和潇洒,走路上会被以为是明星的程度。
没有潮得很过分,休闲风,简简单单的帅气。
只是这张帅脸面色不好,他铁板一块地听鹿嘉眉飞色舞地介绍。
“阿启,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朋友思思,漂亮吧!思思,这是我的小叔子,林仲启,帅气吧。你们一个高中毕业的,是校友哦,虽然思思小你2岁。”
鹿嘉故意含糊地说“约会”,就怕林仲启不乐意,所以先斩后奏。她对小姐妹的质量非常有自信。
林仲启眼神如冰,勉强维持着礼貌。
呵呵,这么个约会啊,林仲启,你真的是个傻蛋!
思思一身dior白裙,校花级别,清纯动人,盯着林仲启眼睛眨也不眨,是遇见偶像的羞怯。
“学长,你还记得我吗?当年你参加校篮球队的,我是啦啦队队长啊。第二十三届校际篮球赛,我跳的开场舞。”
林仲启一脸尴尬。
他可以老老实实地说完全不记得吗?
他那时一门心思在如何让呆头鹿开窍,哪里记得旁的姑娘……
他瞄了一眼边上笑盈盈的鹿嘉,重重地叹了口气,对思思礼貌地点点头,敷衍道:“好像有点印象。”
见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了,鹿嘉这个“电灯泡”借口上厕所,拿着包就溜了,给两人充足的相处空间。
就是她溜的时候,怎么感觉背部被扎了无数个刀,脊柱都在发寒呢?
鹿嘉溜回了家,窝沙发上,刷着剧等两人后续情况,约摸到晚饭前,林仲启回来。
鹿嘉窃喜。可以啊,聊这么久,看来有戏啊。
“怎么样怎么样,我给你介绍的姑娘漂亮吧。家世相当,性格也好,关键是她从高中就喜欢你,一听说你回国了,立刻要我牵线。”
“鹿嘉!”林仲启怒吼着打断她的喋喋不休。
“……”鹿嘉声音一下子小了,委屈不已,“你不喜欢吗……那你还陪了她这么久……”
“鹿嘉,因为那人是你朋友,我不想你难堪,我才一直坐那儿的!”他说得咬牙切齿。
确实,若是按他以前的性格,他早就甩脸子走了,事后还要找鹿嘉不痛快,谁的面子也不会给。
以致于,鹿嘉以为林仲启真的喜欢她的好朋友。
鹿嘉有些抱歉,原来他是为了自己。
他也成熟了,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少年。
“这个不喜欢,我再给你介绍其她的,我好姐妹很多的,你喜欢哪个?”
为了弥补,她拿出手机相册,翻给他看。
林仲启更恼了,夺过她的手机,狠狠地扔到了沙发上。
“林仲启,你发什么疯!”
鹿嘉也火了。
这什么破脾气,刚还以为他成熟了呢,真是该死的错觉。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啊!
林仲启默然不语,近乎粗暴地掰正她的脸,将她压在沙发上,下了狠劲儿吻上去。
不温柔的,激烈而愤怒。
那种吻法简直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吞下去,连呼吸都吝啬给予。
横在她腰间的手臂越收越紧,仿佛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从此成为他的一部分。
“……痛。”
鹿嘉无力地挣扎着。
林仲启的动作稍稍顿住。
痛?她懂什么是痛吗!
痛是午夜清醒时身侧无人的空洞,是盯着手机却等不来回音的焦灼,是每到风景秀丽之处却无人陪同的寂寥,是必须远走他乡不得再见爱人的苦楚。
她什么都不懂!
那些时候,鹿嘉,你在我哥的怀里!
啪嗒。
沙发侧桌上摆台的照片倒下了。
那是鹿嘉和林伯承的婚纱照。
她穿着婚纱,骑在高高的白马上,林伯承牵着马走在沙滩上。
她是幸福的公主,林伯承是俊朗的王子。
林仲启的神志被回炉,怔怔地望着那相片。
他是他的哥哥,被他崇拜的,唯一的血亲。
她是他的嫂子,合法的,被亲友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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