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传统小说>辣文>不放手(1v2,兄弟盖饭)> 1小叔子是前男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小叔子是前男友(1 / 2)

鹿嘉是在公公的葬礼上重遇前男友林仲启的。

前男友的身份是次子,是她的小叔子,站头排。

她的身份是大儿媳,站二排。

“嫂嫂,好久不见。”

七年未见,这是林仲启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明明微笑着,鹿嘉的背脊却在发寒。

“嗯,好久不见。”

两人视线在空中短暂相撞。

鹿嘉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下意识地往丈夫林伯承身后躲了躲。

鹿家和林家是世交,鹿嘉和林仲启在同一家医院、前后脚出生,上同一个早教班,同一所幼儿园、初中,直到高中两人才分开。

货真价实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家甚至定下了娃娃亲。

他们大学时也确实短暂地在一起过,短到鹿嘉不想承认。

狗血又俗套的是鹿嘉二十二岁时,父亲投资破产,家道中落。

为了救父,她一毕业就嫁入林家。

没嫁给青梅竹马,嫁给了大五岁,林家的未来的继承人,大哥林伯承。

而林仲启毕业后远走异国,一走就是七年。

年迈的林父不小心跌了一跤,意外走了。

一个风流浪荡的人,走得这么戏剧性。

海外云游七年的林仲启匆忙回国。

曾经的恋人,如今的叔嫂,不得不再一次纠缠。

葬礼结束,送别亲戚,多年未见的两兄弟客厅里叙旧。

林伯承卸掉西装,松了领带:“阿启,你这些年都去哪里了?”

他的嗓音偏冷,少有废话,是多年高压工作带来的习惯,眼神不自觉地会带些审视。

其实他才34,早已在商界打拼多年,是林家的商业帝国的实权人。

“东南亚、欧洲、非洲、南美、北极。能用脚走的地方,我都去了。”

林仲启穿黑风衣,倜傥又好打理的寸头,晒得黝黑的脸,一笑就露出大白牙,已经29岁了,依如有少年的纯粹感。

和哥哥相反,阳光和风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而岁月和生活又优待了他。

鹿嘉深呼吸,建设好心理,微笑着端一盘洗净的水果进来,像每一个贤惠的女主人一样。

“谢谢嫂嫂。”

林仲启又这么喊她,也只能这么喊她。

幼儿园时他喊她小鹿,小学他爱喊她呆鹿,初中互骂时喊她大傻鹿,恋爱时喊她嘉嘉,分手时……他喊?

哦,分手时他什么也没说,连句挽留都没有。

虽然分手是她提的,用一个微信结束了仅三个月的年轻恋情。

但一句挽留都没有就是他的错,这么多年她都记得这个大仇!

鹿嘉端上水果,刚想逃离,手被林伯承一扯,乖乖地贴坐在了他的旁边。

“小嘉,你也好久没见阿启了,聊聊吧。”

鹿嘉笑得像个假人,腰间被丈夫炙热的手揉着,平常牙尖嘴利,如今只能干笑着说:“阿启,吃水果,别客气。”

呵呵,我亲爱的丈夫,你就那么想让我和前男友聊吗?这不是想让我用脚趾给我们家抠一个三室一厅吗?

林仲启依言拿起一个洗净的红苹果,一口咬下,嘎嘣脆响,笑得不见眼:“我才没客气,都是一家人,对吧,嫂嫂。”

鹿嘉如坐针毡,假装听不懂话语里的冷嘲热讽。

她想逃,可腰间的手越发地用力,她和林伯承身子无缝隙地贴坐,他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从衣料里透过来,烫得人心紧。

林伯承很少这样秀恩爱,他少年老成,人前永远是沉稳、冷静、有礼地像个没感情的机器人。

唯有夫妻私下相处时,他会抱着她不说话,贪婪地吸食她身上的香气,也因此被鹿嘉打趣他是妖怪,在吸食自己的“精气”。

或者在夫妻生活时发疯,用满是欲火的眼眸绞杀她,不断地呼唤她的名字,直到她彻底沦丧在他的情意里。

林伯承轻抚鹿嘉的后背,柔声道:“小嘉,阿启要住我们这儿一段时间。那老宅子住的不舒服,他老住酒店也不是事儿。”

林老爷走得突然,林伯承婚后就搬离老宅子了,那老宅如今住着两兄弟没什么感情的继母和继母的孩子们,林仲启也就成了无家可归之人。

鹿嘉心有怜悯,有一瞬的不忍。

不论过往的乌糟,兄弟两个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无父无母了,他们是彼此唯一的血缘至亲。

“好,阿启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就当自己家一样。”

鹿嘉明明答得满分,却在林仲启漂亮的眸子里看到了一闪而过的恼怒和狼狈。

“嫂嫂,费心了。”林仲启笑着回,“我哥在哪里,我家就在哪里。有我哥一口气,就有我一碗饭,有我哥一栋房,就有我一张床。对吧,嫂嫂?”

鹿嘉假笑着点头,同时不断告诫自己:

不生气。不生气。不生气。

要不是林伯承在,家政阿姨在,以及世界上还有好多她在乎的人,她一定拿铁做的大扫把把这个不说人话的狗东西打出去!

没有了 目录 下一页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