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被留在郑先生家里做客了。郑先生一向疼爱我们这些学生,连带着家里的子侄也是爱屋及乌。”
经过胡若弗这么一说,刘夫人才算听明白了,但是她眼睛又瞄到自家儿子,不由得感叹道:“还是若弗你好,卓晚这孩子做事顺当,人又聪明,那奖状是一张一张的往家里拿,多好的孩子啊,再看看我这儿子,书也读的不好,鬼主意又多,我真是上辈子孽造多了,这辈子摊上这么个小冤家。”
胡若弗知道刘夫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明明十分疼孩子,但是嘴上从来不饶人,她安慰道:“读书固然重要,但主要为的是让人明理,长征是比旁人更机灵、更有主意,但也不是不好,只要心思正,想的比别人多也不是坏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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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若弗说的很在理,刘夫人其实也知道,但是她半辈子的时间都待在乡下,对于读书人一向是极为推崇,总觉得读书才是正理,往后孩子才能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出路。
别看刘剑龙如今闯出点名堂,一家人能搬到这样的地方,但他一路走过来,那是九死一生,即便到了现在,她也同样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自己丈夫就为国捐躯了。
说到底,谁愿意自家孩子受苦,能握笔杆子,总比木仓杆子来得安全。她就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部队,小儿子实在不想让他也走这条路了,真要有个万一,收到两份讣告,她怕是真没活的念头了。
但这些是不能为人道的由头,刘夫人连丈夫都没有说过。在丈夫甚至两个儿子看来,从军无比光荣,哪怕青山埋骨,都是义所应当。
自然,如果真的到了危急存亡的那一刻,她也会毫不犹豫的送孩子上战场,国将不复,家何存焉?
可如今这不是越过越好了吗?
人总是有点私心的,她期盼小儿子能吃读书人的饭,也实属正常。只不过,刘长征实在是没有这份天赋,真要论起读书,其实还是大儿子刘万里厉害些,学校里的老师先生,没一个不夸他的。
就是刘万里生的早,跟在刘剑龙身边的时候更多,性格养的和刘剑龙如出一撤,认定的事情,就心志坚定难以更改。
刘夫人深知儿子的脾性,所以压根不阻拦。再说了,就算在刘夫人自己看来,送一个儿子上战场,报效祖国也是义理所在,是身为国土之上存活者的责任。
多想无用,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让小儿子刘长征把书读好。被胡若弗这么一劝,虽然刘夫人还是原先的想法,但好歹没有继续盯着刘长征,拿他和李卓晚做比较。
而在桌子旁边听她们说这些的李明宛,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因为在李文畔伯伯的形容中,李卓晚是个调皮的孩子,可是不管刘夫人,还是胡若弗,似乎都在夸李卓晚,天资聪颖,待人有礼貌,有分寸知进退,和同样一起长大的刘长征这些孩子有天壤之别。
一个人在不同人之间的评价会差这么多,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即便夸李卓晚的人比较多,但是李明宛也不会认为李文畔伯伯说的就是错的,到了李文畔的那个位置,每天不知道要应付多少牛鬼蛇神,他能做到运筹帷幄,那么识人之明必定是有的。
正是因此,才让李明宛更加好奇,李卓晚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只可惜李卓晚还没能回来,要不然的话,她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李明宛因为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加上她人小胳膊短,所以没有怎么夹桌子上的菜,也没有像刘长征那样,表现出半大小孩才有的馋劲与狼吞虎咽。
不过,她的碗里也满满当当的塞满了菜,除了胡若弗时不时帮明宛夹点菜,她新认识的杨良玉,那简直是时时刻刻都在往明宛的碗里夹菜。
鸡腿,夹给明宛,鱼上最嫩好的月牙肉,夹给明宛,炒的翠绿的菜心,夹给明宛……
等李明宛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筷耕不辍的往自己碗里夹菜的杨良玉,还有自己猛然变得小山高的饭碗。
注视着如此高的“小山”,明宛毫不夸张的瞪圆了眼睛,但理智告诉她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所以即便震惊着,明宛还是条件反射的握住杨良玉的手,露出一个不知算不算得上笑的笑容,认真而诚挚的看着杨良玉道:“够了够了,良玉姐姐,再夹下去,碗要不够放了。”
杨良玉的脸上还满是意犹未尽的神情,甚至不死心的问道:“真的够了吗,万一吃不饱怎么办?”
李明宛的脸上浮起一个僵硬的笑容,正当她想回答的时候,刘长征在另一旁笑出了声,他一贯是喜欢呛杨良玉的,见到这番情景,毫不犹豫的嘲笑道:“杨良玉你是不是傻,这都够两个她吃了,你别是嫉妒新来了妹妹,想把她撑死吧?”
杨良玉听了快要气死,但有人比她更生气,刘夫人一巴掌打在刘长征的脑门上,毫不留情,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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