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听雨楼的花魁每年只乞巧节公开露面一次登台献艺,并且只有递进去的礼物合她心意才会成为她的入幕之宾,然后共度良宵。其余时候皆是看心情献艺,并不接客,所以一年之中能得以接见亲睹其容的人屈指可数。”
“过几日便是乞巧节,难怪近日来四面八方的人尽数涌入城内,好不热闹。”
“等到七月初七这日,你便会见识到万人空巷的壮观之景,听雨楼更是会被人里外围住,大家挤破脑袋,只为目睹花魁一眼。”
“那花魁究竟有多美?”
“她不仅容色倾国,舞艺更是一绝,曾以一支轻鸿舞轰动全城,名扬四方。不知此次登台,她是否会重现当年风采。”
“如此说来,我倒是想去见识一番,若有幸成为她的入幕之宾,也不枉此生矣。”
“恕在下直言,就连如今权侵朝野的九王爷递去一颗千年罕见的夜明珠,也未能入她眼,被她无情拒绝,更何况你?”
“这世上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也没有金钱收服不了的美人。若有人为她豪掷千金,你看她心动不心动。”
酒楼内,两名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正兴致勃勃地讨论着帝都内即将发生的大事。只是,当后者自信满满地得出那番结论时,忽引得旁桌之人噗嗤一笑:“呵……”
闻言,李秀微不可见的皱皱眉,转头朝声源处望去。只见一名少年郎端坐于旁,一袭青衣,腰配玉坠,手持折扇,束发高耸,端的是风流倜傥,桀骜不羁。但细看之下,就会发现他的面容极为俊秀,唇红齿白,眉目如画,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比男子多了几分阴柔,又比女子多了几分英气,若非他的喉咙上有喉结,真会让人怀疑他是否是女儿身。
此时这名少年郎嘴角轻钩,未语先含笑三分,两人对视期间,李秀清楚地看到了他眼底的嘲讽之意,故不确定地开口问道:“敢问小兄弟方才可是在笑话在下?”
“没错,笑的就是你。”少年郎毫不掩饰道。
见他如此坦白,李秀不禁有些恼怒:“我与你互不相识,何以无故笑话?”
“你方才说的那番金钱言论迂腐至极,怎地不能令人笑话了?”
“你……”李秀从未被人如此当众羞辱过,气急败坏地想要冲过去找他,幸而被一旁的同伴眼疾手快拉住了。“李兄,人多眼杂,不可在此闹事。”
李秀冷静下来,对少年郎不气反笑道:“你见识浅薄,不怪你。待日后有所见长了,自然能明白我说的是真理。”
这时,少年郎主动走过来在他们这桌坐下,扬着小脸,笑容奕奕:“不若这样,我跟你打个赌如何?”
李秀没想到他会主动过来,看着他有一瞬间的恍神,或许是因为他的面容过于出众吧。过了好几秒,李秀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什么赌?”
“赌我就算不凭千金,也能获得花魁青睐,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不凭千金,你能凭什么?”李秀只觉得他在口出狂言。
“就凭……”他低头,指了指佩戴在腰间的玉佩,一脸认真道:“一块玉佩如何?”
李秀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一个傻子。“那赌注是什么?”
“一百两银子。”
“好,我跟你赌。”李秀毫不犹豫地答应,在他看来,这个赌自己赢定了。
“口说无凭,立字据为证。”少年郎倒是比他还要积极,连忙问店小二借笔墨纸砚,生怕他反悔了一般。
见状,李秀原本自信满满的心渐渐有丝动摇,不知为何,他总有种掉进别人挖好的坑里的感觉。但他转念一想,就连价值千金的夜明珠花魁都看不上,又岂会看上区区一块玉佩?这个赌自己赢定了。于是,他提笔在字据上挥挥洒洒签下大名。
少年郎亦跟着签名,李秀看着他跃然于纸上的名字,轻念出声来:“苏简白。”
“那么李兄,咱们便定于七月初七申时在此处相见,届时再一起前往听雨楼揭晓结果。”说着,苏简白又补充道:“若你不来赴约,我也不会怪你,毕竟,一百两银子不是小数目,输了会心疼的。”
闻言,李秀皮嘴角微抽,皮笑肉不笑。眼前之人分明在说着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可又偏偏生得那么好看,令人想生气都生气不起来,若是换做旁人,自己早就翻脸了。
从酒楼出来后,苏简白拿出方才的字据反复观看,嘴角的笑容如沐春风,不禁让旁边路过的少女偷看到失了神。最后,他心满意足收起字据,大步离去。不出意外的话,自己马上就要赚一百两了,距离攒够五千两银子的计划,又近了一小步。
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皆被站在酒楼窗前的两人尽收眼底。
“主子,您说他当真能赢吗?”
说话的是一名身着黑色面容凶煞的男子,他实在想不通苏简白为何如此自信,仿佛那一百两已是囊中之物。
被他称为主子的是一名容色无双的男子,此时这名男子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苏简白的背影,不知在想些什么,最后用充满磁性的声音吐出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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