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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0-2 我们结婚了(2 / 3)

的店长进行新季度商品讨论。

即将要结束,手机的特殊铃声猛然响起,惊得我差点把水杯扔出去。

「老闆找你啊?」相熟的店长抹茶对着我打趣:「老公传来的讯息,还不快点看?」

「什么老公……」当着大家的面,我不好意思承认。

「少在那边,明明你和老闆刚交往就喊人家老公了。」抹茶是八号店的店长,她一说,连带其他人都在瞎起鬨。

几乎有九成的员工知道我与王齐愷的关係,一开始会错愕,到后头竟没有人因此离职,反而乐观其成,抓紧各种机会糗我(毕竟他们没这个胆去糗王大爷)。

我鼓起双颊,害羞尷尬地划开手机看王齐愷传什么过来。

结果我没看清楚通讯软体的字样,前辈摩卡已经替我爆梗:「行政院院长公布同志专法方案和实施办法了!」

抹茶瞬间站起来,凑到摩卡旁边看影片。

「这、这是什么意思?」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支支吾吾地问着周遭的人。

「这是行政院推出同性恋的专法,送入立法院,等三读通过后就能结婚啦!林洛熙,你高兴到傻掉了是吧?嘴巴张这么大!」摩卡比我还激动,跳起来抱住我。

我活到快三十岁,没有像现在这般恍惚。

「不是说……公投……」

「这个专法没有违背公投的地方啊!没有改《民法》任何一个字,改立同性专法,没有问题!」

一愣一愣地点头,我努力消化这则讯息,不想太早高兴,努力泼自己冷水,换来片刻清醒:「还没有三读通过呢。」

「如果不通过这个,那就要遵守大法官释宪,在今年的五月二十四日开放同志以《民法》进行登记结婚。」抹茶高兴得拍手,「哎!开心一点嘛!因为你和老闆的关係,我在上回公投惨输时难过了很久,现在可谓是拨云见日。」

拨云见日,这四个字打在心头上,令人鼻酸难耐。

同性恋不一定非要结婚,可不能在想结婚的时候,不能结。

一直以来所寻的,不就是「公平」二字吗?

「谢谢大家的祝福,我请大家喝饮料,看要喝什么都可以。」眾人闹成一团,嘰嘰喳喳说了很多恭喜的话,我匆匆抹去溢出眼角的泪水,破涕而笑。

「你以为光请饮料就够啦?拿饮料就想打发我们,不可能!我们可要吃你们的喜酒,特别高级的那种!」同期伙伴宗佑一嚷嚷,其他人都跟着他一起喊「要喝喜酒」的蠢话。

蠢归蠢,却令我非常感激。感激他们不以有色眼光,看待我和齐愷的恋情。

「好啦,不闹你了。老闆肯定很想见你吧?赶紧回家去吧。」

「他人也还在工作……」说完的下一秒,听见清脆的敲门声。

本该在家族企业里赶企划的王齐愷,提了一大堆饮料站在门外。大家看到他,惊呼连连,连忙接过东西拿去分。

「你怎么来了?」我走到他的身边,诧异问道:「不是在忙吗?」

「我想来接你回家。」王齐愷压低了声音,动作却丝毫不低调,直接牵过我的手,在眾目睽睽与吵杂起鬨下,简单告别,带着我离开。

这次开会的地点,选在四号店的二楼休息室。

四号店离我们家很近,用走得都能到。

夜晚的路灯将我们的身影拉得很长,长到底端,竟是二合为一,融于彼此之中。

「王齐愷。」

「怎么了?」

车水马龙、五光十色的城市,显得人类非常渺小。

这双牵了我要满五年的手,牵引着我人生的方向,让我不会在生命旅途中迷航。

「谢谢你。」停红绿灯,路边刚好是一间即将打烊的咖啡厅--还是我目睹他相亲失败那间咖啡厅的连锁店。

相处的过往歷歷在目,充满了快乐与幸福。因为太多了,导致我捉不住最值得留念的片刻,唯有眼前的人始终明亮,贯穿我懵懂的情与爱。

「谢什么?」

勾起嘴角,我微微摇头,不做回答。可我的神情已暴露了真实的情意。

深爱他,如痴如狂。

「……等到可以公证的那天,我们找一大堆人,一起去公证吧。」他见我不回答,转移了话题。

「你不怕走入爱情的坟墓?」

王齐愷举起我的手,亲了一口,眼底带着浓厚的笑意:「早等不及了!我想和你结婚,再花个五十年与你共同步入死亡,任由尘土埋没我们的躯体。而我对你、你对我的爱,则会随着我们的信念,永远流传。」

世界的喧闹,影响不了我倾听他的爱语。

「宝贝儿,和我结婚好吗?」

我压抑不住上扬的嘴角,最终大力点头回覆:「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请让我和你结婚。

共度生老病死,痛痛快快地爱一场。

直到非离开彼此不可的那日,我会毫无怨言,坦承接受岁月带给我们的伤痕与抹灭。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世界不再恐同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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