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
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
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
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
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
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
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
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
“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
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
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爱德华,这只史莱姆的父亲。我要带他回城堡。”
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叽叽。”
路遥明白了。
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
哈罗德走过来,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气爽:“小明,快跟你爸爸回家。”
姆姆:“……叽。”
路遥按住哈罗德,低头去看姆姆,“姆姆?”
“叽叽……叽叽叽……叽叽……”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
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
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
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只是简单的命名,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
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
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维。
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睡觉、吃饭、研究魔法,不离一步。
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
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大概一个月前,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便带他一起。
路上遇到一点意外,等爱德华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
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小明。
而另一边,小明从荒野醒来,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
大约伤心了三天,然后他发现,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除了有点孤独。
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怎么都挣脱不开。
遇见路遥的时候,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
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
被路遥救下之后,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
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聪明。
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
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忽然遇见一泓温泉。
“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
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干。
姆姆很可爱。
姆姆超级棒。
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
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
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
可是,可是。
这是血族!
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
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
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
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
路遥:“……”
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
路遥吐出一口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
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
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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