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蒋夫人的解说之后,委员长知道了汤玛斯·杰佛逊是美国第二任总统,而且是民主党前身民主共和党的创党元老,还奠基了司法审查权的真实存在。即便汤玛斯·杰佛逊只是因为在马伯瑞诉麦迪森案败诉,又没办法在国会中取得足额支持以提出宪法修正案,来驳回敌对联邦党提名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裁决行政权违宪无效的判决。但杰佛逊最后没有不择手段的改变结果,的确是推动了美国司法能真正独立于行政、立法之外原因之一。这使得法院正式有了宣告政治人物及机构(包含了总统、国会)的政治行为,包括行政措施、正式通过的法律,是非法或违宪而无效的权力。
这下搞不清楚歷史真相的委员长兴奋了,开玩笑!这是名留青史啊!这种总统可以当得。
后人一直认为老蒋骨子里就是个独裁者并不一定正确,或许他真的对民主的真正意涵不是那么了解,也的确做了许多违反宪法、甚至违反后世普世价值维护人权的行为。但这很难解释,他在民国36年,也就是1947年,抗战结束刚刚才两年,在党内许多实权派多是反对行宪的声音下,仍独自坚持完成宪法修订,并完成正副总统选举。而且起草宪法的主要人物还不是国民党党员,而是中国民主社会党领袖张君勱。可见老蒋还是希望能实行民主制度,甚至不惜与党外人士合作,或许就是希望藉此在歷史上留下民主之父的美名吧!所以超级电脑藉此推论,以这个诱饵诱使老蒋同意进行民主化进程,让中国各势力与国民党内各派系,能有除了动武之外,更和平表达意见,并获取权力的竞争环境。
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包括立院改为参议院,国民大会变成眾议院,考试院扩大职权囊括了所以国家证照考试的认证(包含律师、医师…,当然是委託相关行业公会举办,但由考试院监督)。司法院也稍微扩编,把法警的职权扩大,向美国法警署看齐;除了原来维护法庭秩序任务、犯人移监戒护等任务外,这个新扩编的法警局还要承担保护各级法庭安全和司法系统的有效运转,讲白了就是维护司法人员的生命财產安全!毕竟这个年代,许多罪犯本身就是官员,尤其是有兵有枪的军阀。
最复杂的改革就是监察院,原本设计那些轻飘飘的弹劾、纠举等权力,全部归还给参眾两院,监察院几乎可以更名为检察院,就是代表国家向所有犯罪人起诉。有除了起诉一般罪犯的检察署所领导的各地地检署之外,还有请贪污公务员喝咖啡并起诉他们的廉政署。最特别的是有专司行政单位违法滥权或不作为向行政法院提起诉愿、诉讼的维权署,因为这个年代的百姓几乎是法盲,权益遭受侵犯也不知道该如何争取维护自己的权利,于是只好由监察院主动出击,在中央和地方设立维权署纠举、纠正故意或无意侵犯人民权益的法律,然后由行政法院宣判纠举、纠正结果,并裁定是否给予国家或公务员个人赔偿,等于是公权力代替一般民眾行使民法当中对国家侵权的法律行为。这和国际惯例不同,但在这个幅员广阔又兵荒马乱的年代,面对鱼肉乡民或扭取法律以权寻租的官场败类,老百姓实在渺小的可怜,因此公权力主动介入,实在是无可奈何。
除了制度改革之外,自由联盟所管辖的区域,有很多原本就是中国割让出去的疆域。但现在由国民政府收回的话,在国际上影响太大,很容易让列强将矛头转向实力较弱的南京政府。而且王绍屏也不想将好不容易整顿好的秩序,交到正要开始改革的中国官员手上。谁知道南京会派出什么牛鬼蛇神?人员调派可不是委员长一个人说的算,那些党内山头还未一一摆平之前,什么状况都有可能发生。
因此两人达成协议,将共和国政体改为联邦政体,这样一来可以安抚绝大部分大陆内地对于自由联盟地区辖地独立在外身分的不满声音,也能解决蒙古、西藏的自治问题。未来宪法将仿照美国,以保护人权为主,规划中央、地方政体与权力关係为辅。地方可以有省宪或州宪,及地方单行法规,只要不违背中央宪法、法律即可。这项协议将在国是会议当中与军队国家化等重大议题,推动各方达成协议,加以落实。
在各方面条件和老蒋达成协议之后,接下来的细部规划等细节就让幕僚去谈,王绍屏终于可以喘口气。不过,接下来还有两件答应老蒋的大事要做。一是把其他势力的领袖也抓到月球基地来恐吓一番,当然老蒋不是直接这样说,他的用词是:「应该也得让其他参与国是会议的地方领袖们,了解一下当前人类的困境,以及我们反击的实力。让他们彻底认清该如何配合,以便全国各界能精诚团结、万眾一心,赢得最后胜利。」或许他真的已经看穿,王绍屏邀他来月球的恐吓意味,这个要求带点有难同当的恶趣味的味道在里面。
另一个要求则是蒋夫人提出来的,就是请自由军想办法将蒋经国接回来。这点国府是真心办不到,因为他们连蒋经国目前在哪都不清楚。而且外交管道已经交涉过很多遍,其他同期留学苏联的学生皆已返国,只对蒋经国的去向支吾其词。因此,目前唯有靠已经佔领乌拉山以东的自由军,用层出不穷,难以想像的装备,将蒋经国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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