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到傍晚时分,夜市上摊位才堪堪摆齐,街边行人仍不算太多,他们周围已经聚齐了整条夜市街的人气。
这个时候,沈四伯就算还能继续吆喝,也没那个必要了,还不如多给孩子们打打下手。
沈丽姝发现沈四伯除了搬东西的另一个大用处——可以帮忙背钱!
天刚刚擦黑,她背着的收银袋已经要满了,赶紧去后头跟沈四伯还空荡荡的背包互换。
她离开一小会儿,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强能维持现场秩序,不过时间一长可能还是会出状况,所以沈丽姝匆匆安抚了几句背着巨款浑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们的夜市很正规,有衙门的人巡逻,就算有宵小之辈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们把钱袋随时携带,就没人敢明抢。
说完她就赶紧回了自己的岗位。
前脚归位,后脚就听见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姝娘?”
沈丽姝抬头,便看到人群前方立着一位锦衣公子,正是去他们家撸过串的秦公子。
她很确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现的,因为他个子高,气质出众,又是认识的人,若是一开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队,她和小伙伴们早就发现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书上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虽讽刺社会现实,却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个原则,毕竟这是权贵云集的汴京,绫罗绸缎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这种打扮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哪个都惹不得,何况秦公子气质出众,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过来排队,站他前面的自然纷纷主动让开一条路。
这也不是秦公子的专属待遇,每每他们这里有衣着华丽的人物过来凑热闹,或者是他们的小厮报出主家名号,老百姓都会主动让位,所以电视小说里纨绔子弟跟老百姓起冲突的桥段,从来没在他们摊位前上演过。
不只是网友深得苟术精髓,古代更是把这一招运用的淋漓尽致。
沈丽姝脑子里胡思乱想,却丝毫不耽误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见,您想吃些什么,我请客啊。”
“今日约了几位友人小聚,让你请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着摇摇头,目光还在打量着她的打扮,“我在楼上瞧着是你们的摊位,却又好像没看到你的人影,有点奇怪,就下来瞧瞧。”
沈丽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说我穿男装吧?这个颜色比较耐脏,而且袖子衣摆都很干净利落,扎起来就可以干活,我摆摊的时候就喜欢穿这身。”
女孩子的裙子款式和颜色都很好看,她也喜欢,但整理起来很麻烦,工作场合哒咩!
秦公子恍然大悟,“我就说嘛,姝娘若是想扮作男孩方便行事,不妨用粉将脸涂黑一些,否则别人一瞧见你的脸,就知道是姑娘了。”
他刚才还在想,姝娘和他家人可能不知道还有这种粉,得空叫人送一盒去。
沈丽姝本来上回被老爹打趣娃娃亲什么的,就怀疑自己要拿什么青梅竹马剧本,一听女扮男装的建议,更是疯狂拒绝,“不不不,我这样就很方便了,不用扮作男孩。”
这要是不小心掉进奇奇怪怪的感情戏里,她还怎么愉快的搞事业?
姝娘:男人只会影响我搬砖的速度!
秦公子还以为她是抗拒把脸涂黑,好笑道,“你个小妮子分明挺爱美,为何又忍心作假小子打扮?”
沈丽姝倒也不否认秦公子的评价,还厚颜无耻回道:“我这样就是诗里说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嘛。”
秦公子对这个小姑娘另眼相看,还真不全是为了她奇思妙想鼓捣出来的吃食,更因为她不经意间出口成章的本事。他忍不住想,只是跟着父亲略识几个字的姝娘尚且有如此见识,若能接受正统的大家闺秀教养,大概会比他见过的小姐们都要优秀吧。
可是以姝娘的出身,注意永远也成不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那种才女,可她又极为聪慧好学上进,似一株野蛮生长中的杜鹃,顽强,灿烂,明艳。他想看看,这一株杜鹃最后会开出什么样的花儿,所以会想要关注两分,也不介意照拂一二。
此时他便和蔼的笑道:“既然这么好读书,赶明儿秦叔叔送你一些。”
沈丽姝也不客气,“那我先谢谢秦叔叔了。”
寒暄到这里,秦公子也没急着告辞,又随口问了下他们共同认识的齐孔目有没有来过她摊子捧场,沈丽姝笑眯眯说:“齐叔叔也来过两回,有次还带了他家人一起。”
其实带家人的就是他们开业的第一天,齐孔目特意扶着他母亲齐夫人来捧场,可以说是很够意思了,但就是结果有点尴尬,齐夫人心宽体胖、人老心不老,尝了两串肉不过瘾,开口就要三十串,吓得齐孔目飞快扶着老娘跑了,就怕她留下来真要吃够三十串才肯回家,那可能晚上就得请大夫上门了。
之后齐孔目再来捧场,就不敢带家人了,似乎生怕家里其他人来多了,会让齐老夫人逮着可趁之机。
秦公子笑道:“那我倒是落后他一步了。”
沈丽姝自是赶紧感谢秦叔叔捧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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