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必须要有足够妖气才能让我们维持人形。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人不再相信鬼魅那一套,科技发展后也越来越少人会在山林里迷路,我们没有办法单靠吃人生存,于是便开始吃一些低等的小妖怪来维系体力。」,恐龙连身衣有气无力的解释着:「但是渐渐的山上的许多妖怪也都离开了,因为没有东西吃,整个妖界不得不改变生活型态,慢慢地都迁移到人类世界,潜伏在都市丛林里。我们也是因为这样因而迁徙到人类世界,可却因为妖气比较重,一般的小妖怪一旦感知道我们就会逃跑,而且都市不像山里,干扰有许多,感知力也因此变得比较差,没办法像在山上那么精确,所以需要像你这样有些灵气的人类诱饵帮助我们吸引妖怪。一旦你开始跟我们相处在一起,身上便会多多少少沾染上一些妖气。你本身的灵气再稍加上妖气之后可以说是妖界圣品,比唐僧还美味,为了品尝你,那些低等妖会不顾一切、争相而至的。」这是什么搏命的极限打工啊!?「我会被吃掉的!」,安辉已经哭了。「不会的。我们都会保护你的。」,电话诈骗男抹掉了安辉的眼泪,柔声说:「跟我们一起生活吧,安辉。」我有得选吗?如果可以安辉还想再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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