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杯热水递到唇边,细心地插上吸管。
沈常乐感觉有东西戳着唇瓣,睁开双眼,对上一双温柔昳丽的眼睛。
清澈的琥珀色,漂亮得不像一个男人能拥有的。
她好多次都在想,一个男人生这么一双漂亮又多情的眼睛,简直就是糟蹋。
“喝水,姐姐。”路听野对着她笑,盛满星光的眼睛弯了下。
乖顺得像一只小狗。
他们又回到了从前。
是的,他又开始在她面前装乖了,不过这一次,她才不会信。
他就是天生的小混球。有着尖牙利爪的狼。
沈常乐缓慢地眨了眨眼,紧接着坐起来,把水杯拿过来自己喝。
“我喂你喝不是一样的吗”路听野瘪了瘪嘴。
沈常乐皱眉,看不惯他这般做戏,拿高跟鞋尖踢了下,也不知道踢到了哪里,弄得他喉咙里闷出一声令人脸热的低音。
“别装。”
“没有。你知道我那里挺敏/感。”男人唇边勾着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挺坏的。
沈常乐哼了声,忽然觉得自己也挺傻的,从一开始被骗的不就是她吗?傻乎乎地以为他是没人要的小狗,把他领回家,保护他不受人欺负,折腾了一圈,才发现他哪里是流浪狗,明明就是头攻击性极强的狼。
现在欺负到她头上了。
沈常乐气不过,心尖因一些羞臊的事而颤了下,抬起高跟鞋踏在他的胸口,使力,性感的细跟陷进去一点点,将他那一身暴戾的,精壮的,总是欺负她的肌肉踩在脚下。
“我看你哪哪都敏/感。”沈常乐咬牙切齿,精致妆容是她另一层画皮,娇冷又带着征服欲。
路听野笑了,露出他标志性地尖虎牙,“是,我对你哪哪都敏/感。你就是碰我脸,我都能石更。”
“”
沈常乐羞恼地瞪他一眼,脚下使力,狠狠地踩了一下,路听野因为蹲着,不好使力,一晃神就被她踩了下去,整个人干脆粗野地坐在地上,双腿岔开。
“我看你是哪哪都犯浑。烧我的婚纱,拿烟呛我,订婚宴上恐吓我。”沈常乐没每一句,脚下就用力一分,细跟几乎戳进他的皮肉,路听野的脸色陡变,在她说烧婚纱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没骨气地躲避了一瞬。
“不是说不会惯着我了。你管我做什么,让我渴死好了。”沈常乐轻轻哼了声,心里那股气快让她憋屈死了。
再不发泄出来,她就快成木鱼了。活该被人敲。
路听野抿了抿唇,脸因为羞而发红,“我可没说这种混话”
“路听野。”沈常乐加重语气。
“路听野没说过。”
“到底!”
“那是傅听野说的,他是混球。我不是。”
“”
沈常乐差点被他气笑了,他还挺会钻空子?心里越想越生气,抬手摸到沙发角落的小背包,拽起来往他身上砸。
这一砸反倒弄巧成拙。
包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倒了出来。
那条浮夸的黄金项圈顺着路听野的胸肌滑下来,滑到一个尴尬的位置。
“”
路听野低头一看,随即迅速反应过来,伸手把项圈抢走,在手上掂量了几下,拿一种古怪又兴奋的眼神看着沈常乐,舔了舔唇瓣,“姐姐”
声音又痞又欲,“没想到你私底下玩儿这么野。”
“什么野。”沈常乐吞咽口水,偏过头,藏起熟透的脸颊,不敢看他那带着直白欲/望的眼神。
路听野拿手指勾着黄金项圈,送到她的眼前,还使坏地晃了晃,嘴里说着令人心跳加速的话,“姐姐皮肤白,戴金的好看。”
沈常乐是怎么也做不到他这么混账的。
她是娇养出来的千金小姐,只能来雅的,就连骂人也骂不出粗话,那些粗鄙的做派一概学不来。
所以在这种事上,被他压制很正常。
“我帮你戴上看看?”路听野挑眉,“这好东西戴在那蠢狗脖子上糟蹋了。姐姐脖子又细又直,戴着肯定很美。”
“路听野你敢!”沈常乐死死看着他,“你敢戴在我脖子上,我要你命!”
路听野不说话,指尖的黄金链子像大摆钟,摆着摆着,归于平静。
就在他忖度着,是放肆一回的代价大,还是今晚的甜头诱惑大,两相抉择甚是艰难,沈常乐飞快地抢过项圈,电光火石间,精准地绕上他的脖子,扣紧。
男人的头发还湿着,身上的皮肤被热气熏过,是一种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暖白,偏粉调,挺诱人。
像是被黄金锁链困住的恶魔,亦或是沉湎于欲/海而自甘堕落的天使。
画面太过禁忌,沈常乐呼吸轻微凝滞。
心脏像是悬在某种高空。
女人男人都一样,在好皮囊面前都是要犯罪的。
沈常乐咬了下唇肉,忽然手指勾住项圈,把人扯过来,吻在他唇上。两人的气息瞬间绷乱。
她的舌尖温热又细腻,很软,触上他的时,尝到了粗粝的质感,滑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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