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大伯哥。”许盎春眉头轻蹙,忧愁道:“大伯哥也说喜欢我,他还有了我的小宝宝。”
江远岫大惊失色,昨天陈暮还一副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模样,今日许盎春久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他告诉你了?”
“嗯。”许盎春想起此行的真正目的,要把她的烦心事对江远岫倾诉一番,便道:“我昨天晚上想给你找一个好妻主,就躺在床上很晚都没有睡着。然后大伯哥穿着朝朝的衣服上了床,他一上床就亲我,而且闻起来和朝朝一模一样,眼角还有一颗痣,我就以为他是朝朝。”
“大伯哥说他想我,抱着我一直蹭,我就压着他捉小鱼了。”
捉小鱼是江远岫在中药当晚教给许盎春的,没想到再次听到,竟是她和陈暮的一夜荒唐之后,江远岫感到阵阵的头晕,深吸了一口气,道:“然后呢?”
“然后就又出现了一个朝朝,他问我们在干什么?这个时候大伯哥就告诉我,他不是朝朝,他还怀上了我的孩子。”
许盎春迷茫道:“但是我不记得到底是什么时候让大伯哥怀上了孩子,仔细想也想不起来。”
就凭许盎春迷糊的脑子,能想起来才是无稽之谈,江远岫道:“想不起来就别想,反正孩子一准儿是你的。”
在初初冷静下来的时候,江远岫也想过是陈暮在外有了女人,怀了孩子那女人却不负责任,陈暮便想把孩子栽在许盎春头上。但转念一想,陈暮看许盎春的眼神,和许盎春说话的语气,怎么看都不像没有感情。而且许盎春是他弟弟的妻主,他再走投无路也不会选择和许盎春有牵扯,直接招赘一个便好。
所以陈暮应该是真的喜欢许盎春,喜欢到不惜背叛弟弟也要怀上她的孩子,甚至昨夜蓄意和许盎春在床上胡闹,到时不仅陈朝发觉,许盎春的母父也知道自己的女儿让陈暮怀了孕,生米已然煮成熟饭,不娶进门是万万不能的。
思及此,江远岫问道:“伯母说要如何解决了吗?”
“我娘和我爹都说,让我把大伯哥娶了。”
“果然如此。”江远岫冷哼一声,“昨天白天还一副好哥哥的做派,晚上就耍起了心眼。”
“你怎么想,也愿意娶了他?”江远岫问许盎春。
许盎春思索片刻,“我也不知道,我还挺喜欢大伯哥的。但是我要是娶了他,朝朝会很难过,我不想让他难过,也不想让大伯哥难过。”
江远岫听了她的想法,心想,她办事竟还有些妥帖,只是总不记挂着自己,便酸溜溜地问:“那你就想让我难过?”
“你难过什么?”许盎春忽然记起,“哦,你也喜欢我。”
但是岫岫没有她的孩子,他随时可以不喜欢自己。反观大伯哥,一旦将孩子生下来,没有妻主的话,总会被人指指点点。
“我大概还是要娶了他的。”许盎春表情凝重,“但是我和朝朝保证过只喜欢他,只要他,我该怎么和他说呢?”
话虽然这般说,但是她要是娶了新的夫郎,天长日久,怎么会没有一点感情呢?家里多养一只猫,她也会不自觉地将对猫的一份爱掰成两半,就像掰一个完整的馒头,虽然分得不均等,但总不如原来圆满。
她对陈朝的喜欢也将被分成两半,随着时间的消磨,变得越来越少。
“这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话,不都是女人哄男人的时候,说着玩的么?”
“不是的。”许盎春否认,“昨天之前我是真的这样想的。”
因为喜欢她的人类很少,她认为自己能够得到的喜欢都很珍贵,要好好珍惜。所以她也投桃报李地喜欢陈朝。
但她同时也并不清楚女子喜欢男子,和她喜欢猫猫狗狗的感情有怎样的区别?她一直都是按照母父的吩咐循规蹈矩地喜欢夫郎,对夫郎好。
夫郎似乎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当时母父让她娶了王清枫,她也会这般地对王清枫好。或许还是有一点不一样,她不会愿意和王清枫分享自己的心事,不会思念他,也不会特意地去记王清枫喜欢吃什么?
所以和王清枫比,她还是更喜欢陈朝、陈暮、乃至江远岫。
但她可以同时喜欢三个人吗?就好比她同时喜欢猫喜欢狗喜欢孔雀?许盎春隐隐地说服了自己,虽然他们是三个人,但总归是三个不同的人,好比是三种不同的小动物,她自然是可以同时喜欢的。
而对于三个人的喜欢,都是圆满的,并不会像掰成三份的馒头那样。
江远岫见她在走神,似乎是在思考,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那现在呢?现在不那样想了?觉得三夫四侍也挺好?”
“有点麻烦。”许盎春叹了口气,不无烦恼地想,他们怎么都喜欢自己呢?但也不能怨他们,都是因为她太好了。
这厢许盎春打定主意,要对大伯哥负起责任来,便重振精神,要回家去看望她的另一个小宝宝。
江远岫看她竟然要溜,果断地锁上了房门。他都那般大胆地表露了心迹,许盎春依然无动于衷,简直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他将许盎春拉拉扯扯地带到床边坐下,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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