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都是人,挤得都没地方看风景。
索性没事干,周毅就每天去公司值班了。
腾达是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节假日必定是放假,但公司不可能一个人都不留,所以周某人就义务劳动了。
别人不知道,反正腾达的员工那叫一个感动,老板在节假日坚持上班不算什么,很多公司都这样。
但是老板主动上班,却让员工们务必休息好千万不要来,来了甚至要扣奖金,那这样的老板真的太罕见了……
反正腾达的员工们在公司群里看到这样的通知后人都傻了,而他们的朋友看到这样的通知人也傻了。
不管怎么说,国庆假期终于是过去了。
休息了一个假期的周毅和方大状重新回到了l县。
十月九日,宜吃牢饭。
方大状直呼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却是个民事案件。
一个假期,让徐主任都差点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了,但没办法,该要面对的还得面对。
也还好,这是民事案件,所以他们单位的人不出庭也行。
l县法院门口,杨远已经早早地到了,身边跟着一个助理。
“杨哥,对方真的是那个方许镜啊,这你要是把他赢了,那不就出名了嘛!”助理在旁边说道。
这助理连律师都不是,就相当于打杂的。
杨远笑了笑道:“这想法很好,只不过呢,官司不好打,人家名声很大的,本事肯定有。”
“那杨哥你也很厉害啊,咱们县里你都没输过几次。”助理又说道。
这话听着就舒服,杨远一脸自信,他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准备之后认为,还是有点胜算的。
正想着呢,就看到两个男人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一个很高大,就是头发有点少。
这应该就是他们今天的对手了,感觉也就那样吧,戴着金丝眼镜有点斯文败类的样子。
杨远这边在打量呢,方大状两人也注意到了杨远。
只不过两人的目光齐齐看向了杨远的头发,那头发还特意打理过,摸了发蜡,弄得很是整齐。
周毅耸耸肩,一看就是弱者。
在外面等了不长时间,法院开门,双方走了进去,开始准备,这个时候周毅看到那个弱者进来了,顿时反应过来,这就是今天的对手啊。
扭头看看方大状,发现他已经活动自己的嘴了,这也是方大状每次开庭之前必须要做的。
唉,看来又有一位律师要遭殃了,你说你好端端的留那么一头浓密的头发干嘛。
就算是头发长也无所谓,还摸了发蜡弄了造型,这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律师!
办案法官来了,简易程序。
还是老一套,书记员先宣布法庭纪律,完了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对法官书记员这些有没有回避要求等等,都是正常程序。
完了就是起诉状,一切程序都走完,就到了举证质证环节。
方大状这边出具的便是那几份证据,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证明等等这些。
杨远很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于证明力度有异议!”
“证据只能证明原告当事人撞到了石头,导致他的车出现事故,但无法证明公路养护中心存在着过错,存在着侵权行为。”
这就是侵权之诉,那按照杨远的观点,自然得有侵权行为发生。
他不否认说是有石头在路上,但认为这起事故和养护中心没有关系。
同样,杨远进行了举证。
“这是公路养护中心的的养护记录,该道路属于县道,养护中心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巡逻养护,所以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国家对于公路养护具体周期都有着明文规定,国道省道县道都有区别。
所以,杨远用这份证据就是要证明,养护中心已经做了自己的事,所以对方的事故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方大状自然是早有准备,说道:“该证据证明力度不足,无法证明养护中心已经尽到了义务。”
“我们这里说的是养护中心的义务,而不是指法律规定的养护次数等具体方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明确规定,公共道路管理部门具有保障公共道路安全和畅通的法定义务!”
方大状的反驳很有力,法律确实规定了,比如你省道每隔几天要巡查一次,县道几天巡查一次,但是,你进行了所谓的巡查,并不代表就尽到了义务。
道路管理部门的义务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保障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这里有人会说,那你这不是强加吗,道路养护中心也不可能时刻盯着路面,那得需要多少人力。
所以,不要怀疑,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牢记这一点。
前面的车临时撒了石头还没来得及处理导致出了事故,那肯定不怨你。
但是那石头有不少时间了,你却连个警示都没有,你说这是谁的责任。
举证质证完毕,开始法庭辩论,方大状坐下来先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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