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姐看着这视频里的信息同样有点懵逼,鸽子精这是不声不响地又玩了把大的啊!
真的是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不用多说,转发,赶紧转发,必须得加大热度。
因为只要看到这信息的人都会好奇,电视开机的广告费用究竟应该属于谁!
于是在各种乐子人的参与下,这视频热度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开始炸裂!
“吴钩飞剑”:雾草,我踏马看到这视频人都裂开了,所以这到底归谁啊,家里老人看电视不喜欢这个,投诉了无数次都说没办法。
“小束负”:我倒是不看电视,但我也很想知道究竟归谁,感觉要是阿毅真的赢了,那其他方面都会有情况吧。
“勐男周”:所以只有这一家吗?这可不是阿毅的风格!
谁最懂周某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周毅是在公司里熘达的时候被菩萨兄提醒的。
“被曝光了?这什么情况,我可什么都没做啊!”
对面的菩萨兄摇摇头道:“是一个短视频的博主爆出来的,好像是查到了互联网法院的公告。”
得,这可不怨他周毅,他现在在这方面可是很守法的。
公告中有着很明确的海立公司字眼,一时之间,海立公司成了众失之的。
明显现在大家都很反感这种强制性的广告,是以在事件发酵之后,海立公司直接被喷成了筛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些企业对于舆论的反应总是慢半拍。
而且很多企业都在公关问题上做出过很多让人费解的操作。
甚至一些行为让普通人看了都感觉,这踏马是正规公关能做出来的操作?
而在此时,舆论在沸腾,直接影响到了海立品牌的声誉。
虽然公关部门已经在不断解释,但是没用。
玩游戏的人最讨厌的是“游戏策划教他们玩游戏”。
不信你去看,凡是那些认为“我们要你这么玩”的游戏公司,到最后都凉了。
而同样,用户也很讨厌这种情况下的解释。
我需要你解释吗,这问题早已经存在而且反应了无数次,完了你现在出来居然各找找理由?
所以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引导!
于是在商量之后有了结果,网上的一些水军们悄咪咪的开始干活,很快,就有一些言论出现了。
“明明是电视行业公开的行为,为什么要让海立来买单,海立就算错了,那其他电视厂商呢?”
“阿毅较真为什么不去找他们呢?还不是因为海立的体量不大,好欺负嘛!”
说这是疾病乱求医也好,其他的行为也罢,总之,这样的言论出现了。
我们海立比较小,所以活该受欺负咯!
在水军带节奏之下,一些人涌到了周某人的视频下面,开始各种艾特他,给他发私信。
“阿毅难道只敢对这种小公司下手吗?我也觉得,市场上还有其他公司也有广告呢!”
“对啊,那些公司什么地方的都有,阿毅要是有本事就都去较真啊,别盯着人家海立一个。”
虽然周毅基本上不怎么看私信,但这种言论一下子爆发的太多了。
他看到后有点懵逼,难道他们知道自己的系统任务?
第464章 对方非但没有删文章,还想和我打官司?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周毅还真觉得网上这些人像是知道自己有系统一样。
这配合的太好了!
自己正想着如何把其他电视厂商拖下水呢,结果没想到,人家直接送了助攻。
颇有种当初大数据杀熟的时候,程度阿黄和小蓝以及小滴互相拖着下水的感觉。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市场就是这么个市场,大家都在内卷。
同样的一一个问题,凭什么我就要被你较真,其他人就不用呢。
周某人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清楚这个答案是不是正确的。
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加关注晚上其他的言论,比如某位法学专家第一时间发布的文章:以如此方式来提起诉讼,究竟是依法而为还是哗众取宠呢?
这代表着网上的另一种意见,那就是,电视的开机广告收益,并不能属于用户。
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这就是民事方面的好玩之处,其实相对于刑法来说,民法上的很多问题,尤其是随着科技发展后出现的新事物,都是没有具休规定的。
因为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它不可能制定的时候就料到以后的科技如何发展。
刑法有着基本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如果别人一定要你法院就一个问题来区分清楚了,那你是必须要给一个结果的!
而且,谁有理谁没理,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都得写的清清楚楚。
这里面就要看双方律师的发挥了。
“方大状,我觉得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那就顺水推舟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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