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朋友是实习生,不是正式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里面还得扯皮,第二,就是能否认定为工伤,这同样有难度,要证明的东西太多了……”
法律上讲因果关系,要想证明对方的病是因为过度加班熬夜产生,那首先需要证明,过度熬夜是否会产生这样的病!
其次还要证明,是否存在过度熬夜的情况……
别觉得这好像根本没必要说,我们就说证据,公司的打卡情况,难道就没有遇到过,明明已经下班打卡了,但却依然得工作的情况吗?
之前就已经说过,现在的公司在这种方面套路太多了。
能否证明加班,得看考勤记录,但如果这个东西也都有问题呢?
规定说六点下班,你六点确实签字下班了,但你也不能走,这个时候的时间怎么认定?
这就是问题所在,并且就算是有考勤记录,在实践判例中,如果仅有考勤打卡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而举证,公司否认的情况下,仲裁委或者是法院很大可能是会不支持的。
而且,还有一种情况,让你晚上各种加班,然后进行补休,这里又有规定,四小时,补休半天,四小时以上的,补休一天。
但基本上……听听就好了。
咱们都知道熬夜伤身体,这个话题都上了n次热搜,所以让你敖到三四点,完了第二天多睡会你能补回身体的亏空吗?
人毕竟是肉体凡胎,不是机器,那就算是机器过度损耗也得多上点油,多修一修的。
但很可惜,法律并没有相关方面的规定。
蒋浩再次傻眼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这里面的弯弯绕会有这么多。
“那您看现在我们能怎么办,仲裁还是起诉呢?但这时间来不及啊!”蒋浩说道。
刘诗雯开始沉思,她在腾达打的劳动官司真的很少,因为腾达的员工基本没人离职,鲜有一些,那也是因为工作之外的原因主动离职的。
如果她是律师,那肯定是建议去各种走法律途径,反正她可以赚到钱就行。
但她不是律师,她只是公司的法务,而且老板是个好人。
只是她怎么想都觉得这不好认定为工伤,或者说基本上不可能是工伤。
这事就算是提到人社部门,提到劳动仲裁委也就是这结果。
想了半天没办法,刘诗雯只能说道:“这个……真的很不好办,我现在给不出什么合适的建议来,可以说这基本上是无法认定工伤的,只能和他们协商,或者……或者找周总帮忙。”
什么?看着面前身材娇小的法务妹纸,蒋浩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话来,原本想着能从公司法务这里得到建议,但给的建议真的不好弄。
老板是大网红这谁都知道,老板出面发个视频,那这件事肯定能引起关注,但老板只是老板,又不是他们的爹,凭什么帮忙发这个。
情况好像有点不太对,终于,在一边忙活的霍鹏飞忍不住了。
“我说诗雯啊,他这情况不好认定工伤,你就没办法了?这本来也不是工伤,这是侵权啊,这是对生命健康权的侵犯,去仲裁什么,直接提起侵权之诉就行啊!”
啊?蒋浩马瑶三人都看了过去,对于霍鹏飞,大家了解的也不多,这位法务进来公司后不怎么合群,还总是喜欢和漂亮姑娘搭讪,所以……也不怎么受欢迎。
却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刘诗雯愣在了那里,她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公司法务做的时间长了,脑子都被限制住了,遇到这种情况下意识地就会往工伤上面套。
但是却忘了民法典本身,对于人身侵权行为,确实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之诉!
这里就需要明确,很多情况下我们说打官司输了,那说的是你提出的诉求被驳回了。
就比如同样一个案子,你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提起违约赔偿,你提起的违约赔偿失败,不代表侵权损害赔偿也会失败,这就是诉求不同,导致的结果不同。
霍鹏飞已经走了过来,嘴里不紧不慢地说道:“而且如果提起侵权之诉,你收集固定证据的话会比之前更简单,你只需要证明熬夜会导致你女朋友那个病……啥来着,心肌炎?哦对就是这个。”
“然后呢,再证明一点,你女朋友被送去医院之前,存在着连续性熬夜的情况,而这个熬夜是因为公司要求的,所以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霍鹏飞现在在努力学习方大状,所以说话做事都向着对方靠拢,和普通人说话,尽量说大白话,也就是大家都能听懂的。
而不是强行说那些法言法语之类的东西。
霍鹏飞的话让三人感觉豁然开朗,这是将所谓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之类的部门法直接抛开,我们不讲劳动关系,不讲什么实习生身份或者是加班之类的事。
我们用逻辑因果关系,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规定将整个事件串联在一起!
什么加班不加班的,就说你们公司让我熬夜没,熬夜了吧,而且还是连续性的熬夜,然后呢,找医院或者是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果,我这突发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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