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个人,具体是否会被起诉,会被判缓刑还是什么,这都是司法部门的事,这和他周毅有什么关系!
他要是能有这本事,想让法院判多久就判多久,还需要系统孙子干嘛!
周毅并没有想着要回应,网上打嘴仗是最没用的,因为谁都说服不了谁。
他的回应一向来的简单直接。
别的倒没啥,关键是这帮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要说,他周某人可以操纵审判结果,反正周毅问了方大状后,方大状说了,让他别急,有的是人着急。
事实上,这话题的热度刚刚起来就被光明区法院注意到了!
这什么意思,我们的判决可以被一个网红操纵?
你发这些的目的是什么?谁指使你的?你的动机是什么!
虽然周毅以前报警的,或者是刑事自诉的,基本上有一个算一个都被判了,但这并不是你这么说的理由,光明区法院一直以来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污蔑法院,想要影响司法判决?
寻衅滋事了解一下,别以为藏在网上就拿你没办法了。
但是在这样的话题辩论下,终究有一些苗头出现了,那就是,这些被抓的人,真的犯罪了吗?
有没有可能,他们只涉及到民事的欺诈呢?
这个话题一出来便开始了群魔乱舞,各路的自媒体都站出来开始分析,而且都是打着律师的招牌,让你看的眼晕,不知道该信谁。
更有很多人直接站出来开喷,说卖保健品的都该死,你们这些为罪犯说话的人更该死!
这很明显又是不理解辩护权意义的人。
反正网上现在是乱做了一团,很多保健品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开始发声,他们的一致观点就是,这肯定不是诈骗,人家就是正规卖东西而已。
如果这也能被说成是诈骗,那以后虚假宣传的都抓了吧,看看企业还发不发展了。
总之,这样的言论很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直接拿出了相关的材料,让人一眼看了就觉得,诶好像确实不应该被判刑!
人都是有同理心的,有的家中老人被保健品骗过,所以对一切保健品都是敌视的。
而一些人呢,则觉得确实不应该轻易被判刑,如果是正规买卖,还能退换,这就不是犯罪,只是交易中出现的纠纷而已。
但是不管怎么说,目的确实达到了,这个事件的热度被炒了起来,而且是借助着周毅的热度进行的。
律师事务所内,胡荣看了看面前的助理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助理回道:“现在舆论已经偏向于我们了,毕竟再怎么说,买保健品被骗的还是个例,而且确实有很多人对那个阿毅不满,觉得对方太狠了。”
那就好,胡荣点点头。
炒作案件而已,这也是常规手段了,不单单是他胡荣,很多律师都会这么做。
虽然上面一再明确,说“案件是办出来的,不是炒出来的”,但……下面依旧有人会干。
辩点什么的说一大堆,那确实重要,但那是用的上的时候才会用的。
助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胡老师,周毅身边是有那个方许镜的。”
“方许镜?”胡荣不屑道:“知道他,很有名,但是你也要知道,这名声和人是两码事,而且我炒作我的案子,关他什么事!”
就这么决定了!
而就在外界这样的气氛中,京州,方大状坐在律所内,将手中的一份材料放下。
那材料上写着一行字: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第325章 这总该不会有态度问题了吧!
各行各业都有走邪门歪路的人,或许外行的人会不清楚,但是行内人都会很了解,因为这太正常了。
律师这个职业很特殊,因为按道理来说做这个职业的应该都是懂法的。
但你要是这么理解就错了,哪行哪业都有走小路的人。
我们一再强调一件事,职业是职业,人是人,永远不要把职业的光辉放到每一个职业人身上。
律师行业里的害群之马自然存在,而且不乏一些小作文写的飞起的律师,这就是上面说的,就知道“炒”官司,而不是打官司。
对于这样的行为,方大状早就看不惯了。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是一个很纯粹的律师,只不过呢,过去的方大状就是一个法律生物,一切只讲法律,不讲其他。
而现在的方大状开始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道德观感。
一个刑事案件,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努力寻找辩点,让对方脱罪,这是正常的情况。
哪怕很多人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因为疑罪从无,只要是不能确定的,那就不算犯罪。
但是你一个律师通过各种小作文炒作案件,妄图想着让舆论影响司法,这就很不对了。
只是在过去,对于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好界定,因为就算你去看律师法,也找不到特别明确的规定,毕竟律师法中规定的都是大事,小事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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