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卧在沙发上。她双手圈着他腰,只想他能一直陪着她,这辈子都不要离开他。
等明雪醒来,才发现她抱着他腰,枕在他腿上睡着了。她已经长大了,手长脚长的,可是此刻蜷着,令他产生了一种错觉,她好似缩小了,又回到了她的孩提时代,那个留板寸,像个小男生一样的七八岁小孩子。
“夏夏,”他伸手抚了抚她的发,“夏夏,困了就回床上睡。”然后他把小圆桌上的空调遥控器拿起,调到了27度。
“小叔叔,夏夏好喜欢你啊!”她梦呓。
他就笑了。这孩子,还和几岁时一般,动不动就说喜欢他。
她就是太过依恋他了。
他本想将她抱回床上,可只走了两步,她就醒了。
他一低头,就瞧见她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地转,那憨模样表面瞧着娇憨实则忒坏。就像那只脾气古怪又顽劣的小白猫圣代一般。
“醒了,就下来自己走。”他抿了抿唇,憋住笑意,将她放到了地上。
盛夏“切”了一声,“就你小气!越老越小气!”
明雪莞尔:“是你太能折腾,你敢发誓,刚才没在你的那些小心眼里打坏主意?”
他的话,倒是把她惹笑了,她想假装生气都装不起来。
她没回床上,而是在光可鉴人的玉似的地砖上坐下,提议道:“小叔叔,我突然想听李斯特的《钟》!还要是小提琴版本的!”
明雪头有点大,“夏夏,现在半夜了……”
“我就想听嘛,想听嘛!这里方圆十里都没有人,不怕打扰别人的!”她是坐着的,就来揪他裤子,一边揪一边撒娇,那模样真是娇憨极了,像讨人喜欢时的圣代。
她又说,“我就喜欢看小叔叔炫技,越炫技的曲目,我就越来劲!”
明雪再度揉了揉眉心。
然后她坏心眼地笑,“嘿嘿,小叔叔,西琴是琴痴,待会你拉小提琴的《钟》,他听见了一定会技痒的,就会去弹钢琴版的《钟》,你俩同台炫技,啧啧,想想我都热血沸腾!而且重点是,能让明海这只小恶魔今夜睡不着觉!哈哈哈哈!”
她大笑起来。
他也是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宠溺道:“好吧,让我来满足一下你的恶趣味。”
他在心里想,能逗她开心就好。别的,又有什么重要呢!
他这辈子,也只是想逗她开心而已。他没有什么远大抱负,他只希望他的小姑娘每天看起来都是快快乐乐的,仅仅是这样而已。
他从琴房里拿了一把小提琴过来,他站在窗边,看着远处墨色的海与金色的圆月,正要提弓就听见了她喊他。
她轻轻地喊了声,“明雪。”
他一怔,回望她。她赤着脚,站于他身旁,夜风吹起她及腰的长发与洁白的纱裙,她给了他一个美丽到了极致的微笑。
不同于以往的那种爽朗与霸道,也没有平日的璀璨与惊艳,她只是温柔而腼腆地笑着,像一位正看着心上情人的少女,那种不胜娇羞的风情,是她从未有过,而他也从未曾见过的。
他恍惚拉下了一个音。
是一个错音。
自他从小学琴,而又在他十八岁成年后,他头一次拉错了音。
他的眼睫一颤,深海似的眼眸出现了一丝慌乱,而他整个人都变得滚烫起来。
盛夏看见,他鼻尖都红了。
真是可爱呀!
他闭上眼吸一吸气,然后开始拉琴,李斯特的《钟》,本就脱胎于帕格尼尼的《钟》,两个人,一个是小提琴里的鬼才,一个是钢琴天才,这首《钟》无论哪个版本都是炫技的神曲。
他越拉奏越激昂,在将要达到高潮时,盛夏透过月亮听见了钢琴声,正是《钟》!
这首曲子叫钟,其实就是模仿钟声,俏皮、轻快、欢乐,拥挤、高昂、激烈、尖锐,激越,就像无数只钟纷纷摇了起来,撞了起来。
她甚至已经听见了楼下明海“啪、啪、啪”关紧窗户的声音,她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今天的不快,一扫而空。
现在,她很快乐,因为有明雪在她身边。
而他还是那么好,可以包容她的一切任性与癫狂。
不同于钢琴的圆润与华丽,小提琴版本的钟是十分尖锐的,但明雪可化腐朽为神奇的神鬼皆惊的技艺,将一曲《钟》拉奏得激情澎湃,而不显刺穿耳膜的尖锐,他仅仅是保留了锐,而去掉了尖音,尖音区是激越的震颤,拉得一张琴弓令人眼花缭乱,而楼下的钢琴声也是高潮迭起,俩人你追我赶,将这曲《钟》演绎成了传奇。
“用变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华丽的演奏技巧和钟声的效果。太神奇!太美妙了!”盛夏吸了吸鼻子道:“小叔叔,我后悔了!我后悔死了,怎么就没跟你学琴呢?!”
一曲奏完,他笑着拿琴弓挑起她美艳又风情的脸蛋,她这双眼睛是会发光的,是两粒烨烨生辉的钻石;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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