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荞愣住,隔着领带男人都能想象得到她眼中的迷惘和不解。他掐着她嫩的出水的脸蛋拍拍,好心和她解释:“别的情况暂不讨论,就现在,一个男人会问一个醉酒的女人要不要回家,那他肯定是不打算让她回家才故意这样问的。结果如你所见,你既回不了家,我也在你面前做足了绅士的派头,让你觉得我真是个好人不是吗?”回忆至此,温荞的脸已经彻底没了血色。她不记得自己最后说了什么,只记得男人安抚的轻吻她的嘴唇和泪眼,而后平静地对司机下达命令“李叔,去四季。”温荞也是那时才知车上有第三人,而她亦是一直在第三者的面前被那人玩弄身体,羞辱折磨。回忆起这些细节对温荞来说,只有屈辱,别无其他。她也只能回忆到这里,后面她彻底失去意识,直到现在都无法想起男人的脸。她想是不是自己过去的20年过得太轻松了,老天要飞来横祸这样折磨她。这种事对她来说真的有点天塌了的感觉,她死守秘密谁都不敢说,也没有胆子真的为了贞洁寻死觅活,所以她只能熬。自己给自己洗脑,希望那噩梦的一夜可以随身上的痕迹一同淡去。可与那个男人有关的记忆犹如附骨之疽,让她腐败、溃烂,在脑海里翻涌,只能更加深刻的回忆起细枝末节,难以忘记。开学前一周,温荞身上的痕迹消得差不多了,她开始投入工作,认认真真备课。她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恢复精力,不再去想那件事。她不可能永远陷在那件事,陷在坏情绪中,她教的是高三,她要对学生负责。开学第一天,温荞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她现在在原来那位老师的位置办公,原来那位老师是个班主任,有一个单独的办公室。温荞刚来,班主任自然暂由其他老师代理。她一个人在办公室,认真看着自己反复修改记得滚瓜烂熟的教案,根据老教师的经验,新教师刚开始的“备课”其实都是“背课”,自己课下再复盘讲课中遇到的问题,慢慢讲得多了就好了。下课铃响起,温荞深呼口气,到她的课了。她拿起教材,走到四班的讲台。上课铃响起,班里安静下来,温荞粗略环视了下下面的学生,简单做了自我介绍说明一下情况,除了第一句话有些紧张,后面就很顺畅自然了。班里学生见新来了个温柔漂亮的语文老师,都很给面子的鼓掌欢迎。只不过这个老师有些奇怪,班里有人窃窃私语,老师为什么大夏天还穿着长袖。温荞僵硬一瞬只当自己没听到,拿起讲桌上的点名册开始点名。点到名字的人站起来,温荞会认一下脸。第一个是程遇。“程遇。”
“到。”一个清润好听的男声传来。这声音温荞循声望去,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真的是他,那天晚上巷子里遇到的男生。少年礼貌的颔首微笑,温和自然,好像已经不记得她了。温荞未觉失望,老师和学生在酒吧相遇,这种际遇本就不好拿上台面来讲。不过那天晚上光线太暗,她看的并不真切,此刻她细细看他,发觉他真是绝顶的骨相美加上冷白皮,明显和周围人气质不同的存在。而且因为他真的很高,头小肩宽,完美的身材比例和规整的校服下隐约可见的紧实肌肉,所以他的白完全不会让人把他与孱弱阴沉联系起来,只会觉得他沉稳可靠。同时温荞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站在后排靠窗边,热辣的阳光照在身上,为同桌遮去大半光影,他却不像身边人那般浮躁,依旧显得干净清爽,心平气和。温荞沉郁了那么多天的心情,在看到程遇的那一刻终于有了雾霾散去的希望。她回以微笑,对着少年轻轻点头,继续点名。坐在下面的程遇看向讲台上的女人,修长的手指夹笔转动。突然胳膊肘被人碰了碰,他朝旁边望去,“怎么了?”“你们认识吗?怎么一直盯着她看?”发觉同桌的眼神不对,林沂奇怪的看了眼新来的老师,凑过来低语。又看了眼女人,手中的笔停住,程遇收回视线,“半生不熟。”林沂微妙的看着他,觉得不止。他向来觉得自己这个同桌讳莫如深,面上温和谦卑,给所有人面子,其实是他骨子里太傲,没人入得了他的眼,也没人能和他深交,所以他什么都懒得计较。林沂自觉人和人之间有壁,他和程遇不是一个圈子的人,所以他虽从高二起就和程遇做同桌了,两人之间也只是比旁人熟一点。再加上他是个体育生,高二开学因为暑假特训来迟了几天,错过了一个爆炸性新闻。程遇作为高二刚转来就被高二四班的男生尤其是所谓的“刺头老大”看不惯视为眼中钉的转校生,是怎么变成了让整个高二四班所有男生缄口不言并闻之色变的传奇人物。他虽和班里其他男生一样隐隐有些怕他,但他和其他人的怕又不太一样,毕竟他只本能感觉这个人危险,却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后来他和班里玩得好的兄弟打听,对方只脸色变了又变,嘴唇嗫嚅的告诉他程遇是个杀人都不会眨眼的变态,你最好离他远一些。不过经过他后来被迫和程遇做同桌相处的一年来说,程遇这个人其实不错。他身处普通班,学习仍稳居年级第一,且身上没有半点傲气。你要是需要帮忙,不用为难怎么张口,只用看他一眼他就会主动伸手问你需要他做什么,不曾推三阻四讲一句废话。他还挺会照顾人,有时细致起来比女人还要贴心,而且他情绪平稳,不曾口嗨抱怨或说过半句脏话。所以林沂矛盾的觉得像他这么成熟的人,他要么是家世太好,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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