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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 / 1)

莽夫的由来

熊辰楷永远也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桑挽离的情景。

那个时候他不过是个小有家产的搬家公司老闆,整个公司上上下下加上他也不过十来个人,实在是寒碜的可以。好不容易有了钱买了一间公寓,每天都和工人们混在一起吃吃喝喝,噪音弄得整栋大厦震天响,可碍于他们凶狠地媲美黑道大哥的恐怖外貌,倒也没几个人敢上门找茬儿。

只有她。

清清丽丽的一个佳人儿,青丝如瀑,温婉可人的站在门外优雅地敲着门,有礼又斯文地请他们安静一点,因为他们严重干扰到了邻居们的睡眠以及日常生活。这要是旁人,他早就一拳挥了过去,哪管他是好言好语还是恶言相向。可那一刻,他就像个失心疯的傻子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一脸痴迷地盯着她的小脸,除了流口水什么都忘记了。

连自己脚上廉价的人字拖,以及身上从地摊上十五元一件买来的皱得像干菜一样的衬衫都忽略了,眼里只剩下面前姣美婀娜如姣花照水的佳人。

除了满口答应,然后命令一干閒杂人等滚出他家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

然后,每天都像疯了似的蹲在电梯口等她回家,偷偷地藏起来只为看她一眼,偶尔会被注意到,那时她就会对他露出好美好美的微笑,那足以让他的好心情维持一个星期都不止。

这世界上怎么能有一个人让你那样的喜欢,疯狂到一见到她你就忘了你是谁,满心满眼都只有她的身影,她的一个眼神,一抹笑容,都珍贵的令你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他熊辰楷是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除了一身蛮力之外一无是处。虽然开了家搬家公司,但是赚来的钱买了房子之后都跟着兄弟们喝酒喝光了,他甚至连辆像样的车子都买不起,除了大家共用的一辆大卡车。

人真是没有自知之明的生物,那个时候他一头热的就钻了进去,也不想想依自己的德性,哪个好人家的女儿会跟他。

也不是没有过女人,只不过都是炮友,一见面除了上床什么都不做,可那些女人又怎么能和桑挽离相提并论,那些女人都是媚俗的、拜金的,少数几个缠着他不放的也是做着黑道大哥女人梦的花痴──谁教他这个鲁男人长了一张凶神恶煞的张飞脸。

说实在的,他真的一无是处。

啊,或许还少说了一点,除了一无是处之外,他也不懂得看人脸色。他看不见大厦邻居们对他的鄙夷以及排斥,更看不见自己的卑微粗俗,他只知道每天守着电梯等着她下班,就为了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

只有她不像那些人一样瞧不起他。只有她会对他温柔的笑,接受他一切的不好,虽然那不是爱,甚至等同于对流浪狗的怜悯,那也没所谓,只要她能看他一眼,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说一个人怎么能像他这样没有自知之明呢?看不清别人,甚至看不清自己。童话故事里野兽能和美女在一起,也是因为他前身是个王子啊,他呢?一介莽夫,拿什么去追求她?!

不像那个男人……

熊辰楷在某个夜晚看见过程景枢。

这个男人,真的就像是王子一样完美无瑕。俊朗的足以迷倒全天下女人的外貌,高贵优雅的谈吐,玉树临风的气度,甚至他还有着富可敌国的身家,是个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王子。如果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就罢了,偏偏这个男人,连性格也完美的令人汗颜。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是个商业金童,将家族企业发展到了史无前例的巨大规模。

说真的,熊辰楷连和他比较的心都没有。

明知道会是输,又何必去自取其辱呢?甚至那个男人连辱都不屑辱,只是薄唇微扬高雅地看着他,笑得淡然,淡然地令人生恨。

也就是这样,才促使熊辰楷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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