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慈蔼地看着干孙女,道:“不,我有事先下来,首领还在城头。你在洗衣服啊?”
“嗯。外公要不要洗?我帮你!”轩风殷勤地道。凯渥鲁夫连连摇头:“不不,不用了,你已经够忙了。”
轩风嗔道:“哎呀,我也不是很忙!再说孙女帮外公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您就甭跟我客气了。”
推辞不过,凯渥鲁夫只得答应:“这…好吧,不过我今天没有脏衣服,以后再麻烦你。”轩风精神地道:“是!那就这么说定咯!不许耍赖,我会监督你的。”
“你这孩子。”凯渥鲁夫忍不住摸摸她的头顶,眼中充满了疼爱,接着,他露出犹豫的表情,“轩风,我问你件事,不,是拜托你一件事。”
“好啊,你尽管吩咐。”
“你能不能劝劝首领,叫他别再钻牛角尖?”
轩风惊讶地瞪大眼:“钻牛角尖?贝姆特?”怎么可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绝不是多愁善感或自寻烦恼的人,相反,他的眼神英气磊落,十有十是个达观的人。
凯渥鲁夫也诧异地回视她:“你不知道?首领没告诉你?”轩风眼珠一转,狡猾地道:“等等,你是在说哪件事?他告诉我的事太多了,我一时搞不清楚,他也从来没向我吐过苦水。”对不起啦,贝姆特,就让我听听你的烦恼吧,说不定我还能开导你呢。
“是吗?唉,首领也太好强了,在你面前也不示弱。”凯渥鲁夫毫不起疑,叹了口气,“来,我们边走边说。”轩风点点头,跟着迈步。
“其实这件事我也是猜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怀疑首领和诺因城主是旧识。”
“什么!”轩风大吃一惊。她还记得在灰水河战场上,诺因差点一剑刺穿贝姆特的首级,怎么看也不像旧识。
不过那位魔导国的王储,长得与其说是帅哥,不如说是美少女。美得宛如月光下的精灵。
轩风对诺因印象不错,可惜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凯渥鲁夫抓抓抓半白的后脑勺,转向她:“首领没跟你说这件事?那大概是我猜错了。”轩风急忙掩饰讶色,心念电转:“不,我想想,他好像…好像是没提过这件事,不过我们最近刚刚确认彼此的心意,还来不及吐露许多心事,您就跟我讲讲,说不定我有些线索。”她毫不脸红地撒着弥天大谎。
“原来如此。嗯,那是九年前的事了,当时除了克劳德——月影佣兵团长之外,我们几个还没认识首领,所以我不清楚具体经过,是听克劳德在喝醉时说的。那个时候首领只有十七岁,就已经得到翔鹰佣兵团长埃尔克斯的赏识,成为他的副手。可是埃尔克斯却被团里一个叫阿古达的不肖败类谋害,那个败类还逃到中城,伙同一帮和他一样的宵小干起人口贩卖的营生。为了替老团长报仇,首领带着克劳德和其他部下潜进中城,寻找阿古达的下落。”
“那后来呢?”轩风听得入神,兴致勃勃地催促。凯渥鲁夫吞吐起来:“呃,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因为克劳德那时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不知所云了。”
“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爱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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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想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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