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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1 / 3)

与戏子私奔的军阀家大小姐之十五

当雪兴泽在堂屋里撇开视线,长眉微颦以彆扭神态对钱云笙点头时,顾明月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少年的态度看似恶劣一如昨日,不过若是细细体味一番,确着实能够发现蛛丝马迹的异常。

那股从他身上释放出的,强烈地向钱云笙聚拢的敌意,如云开霁散,烟消无踪。

真是奇怪,顾明月默默寻思着,在她没有觉察的时候,这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钱云笙坐在顾明月身侧,他看起来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正垂眸含笑着为她盛粥,拿着瓷勺的手似晨曦下的新雪般白皙剔透,带着玉质的莹润。

「来,这是你的。」钱云笙把盛好的小米粥放到顾明月手边,随后又另盛了一碗,笑意温和地把香气四溢的瓷碗递到雪兴泽身前。

「小姨这个时间是不会起床的,早饭只备了我们三人的份。」雪兴泽接过瓷碗也不道谢,摸了摸鼻子,咬着满口的羊肉包子语气含糊不清地嘟囔。

顾明月低应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她向来喜欢食不言寝不语,于是伸手拿了个麻酱烧饼,小口进餐。

早餐的配菜是酱黄瓜及麻仁金丝咸菜,温热香甜的小米粥配着可口爽脆的小菜入喉,让空置了一晚上的五臟庙陷入了幸福的满足感中。

风平浪静得不可思议。

用饭过后,雪兴泽叫佣人沏上了茉莉花茶。他托着茶碗,姿态放鬆閒适地拨弄茶盖轻撇茶汤里的浮沫,面上一贯的阴郁狠厉被袅袅散发出清香的热气中和,透出几分柔缓。

少年上着米白色立领衬衫,下着带着银扣背带的墨色长裤,他低头轻轻缀了口香茶,动作是不输于钱云笙的雅。在这一刻,顾明月才从雪兴泽身上感受到了一丝悠哉的大家公子哥儿气息,那是种漫不经心的风致,华丽沉郁却又矛盾的轻缈曼妙。

「姐姐,唐家的事情,你打算如何处理?」雪兴泽单刀直入的问话,打破了一室的平和。

堂屋里的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了起来,火盆里的炭火燃烧得通红,带着细微而又清脆的炸响,冉冉升腾的热气流扭曲着週遭的空气,在视觉上製造出混乱而又模糊的效果。

滚烫的茶汤从盖碗中铺洒到了虎口上,钱云笙浑然不觉,他下意识的把视线投注到了身侧女人的脸上,目光中闪动着不知名的光彩,那是种带有一丝焦虑态度的坚定。

顾明月放下手中的青花瓷茶碗,站起身走到堂屋门边,她掀起厚重棉帘的一角,瞬间清冽的空气便从窄小的缝隙中呼啸着挤入室内,稀释了空气中原有的浓郁压迫感。

寒风吹动着顾明月鬓边乌黑的碎发,她深吸一口气,肺部里沁入了冰雪的温度,靠着这澄澈而又寒冷的空气,来唤醒在温暖安逸中沉浸的大脑。

「父亲知道了么?」顾明月敛眸,启唇请问。

「我出发的时候并不知道,但已经过去了这些日子,我想,父亲怕是……」

「那就让我再任性一回吧。」顾明月打断了雪兴泽的话,她放下手中棉门帘的一角,施施然走回钱云笙身旁坐下,紧握住了他发僵的手。

「我或许,十分不孝呢……」

女人类似于梦呓般的呢喃,用带着些许罪恶感的无奈语气,在只有呼吸与火花细微炸裂声音的内室里,弱小却又无比清晰。

雪兴泽无言良久,最后妥协般地颔首说道:「唐家的事情,能拖便拖吧。」

若这是姐姐所期望的幸福的话,作为弟弟,也只有守护了吧……

民国13年的冬天,在寒风肆虐的北平,顾明月感受到了暌违的,来自于亲人之间的温暖。

雪兴泽并未如顾明月所料一般,小住几日后便辞别众人回到上海,而是在一日外出后置备了不少新物件叫人挪入了暂住的厢房里,看样子大有住到过完年再离开的架势。

石小曼的丈夫弗兰克时常出门在外,她总是独自一人留在北平,既无生育子女,也没有几位交好的朋友,平时除了叫上几位相熟的太太们来府里打牌,其余时间便是过着主屋,堂屋,以及书房的三点一线生活。

偌大个宅院里缺少人气,免不得冷幽清寂了些。可当下宅子突然多出了几位年轻的后辈,比之以往显出了几分生机勃勃。

弗兰克是一位十分友善且自律的商人,他有着深棕色的卷髮与灰蓝色的瞳孔,深邃清瘦的五官配上高大的身材,谈吐间风度翩翩令人嚮往,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安全感。

在石小曼的帮助下,弗兰克同意教导钱云笙经商手段,培养他一切成功商人所需要的素质,并且频繁带领他出席各种聚会场合,以亲属的名头把他介绍给各领域要员,使他熟悉北平的上流社会。

钱云笙的学习能力令人惊叹,他超凡的领悟力以及对机遇精准的敏锐度,使他仅用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便从青稚的菜鸟一跃而成为处理手边工作得心应手的商界新秀。他在语言方面的学习也是一日千里,外文的日常对话与读写应用已不在话下,连顾明月都不得不讚叹于他卓越的记忆力与学习效率。

而顾明月自己,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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