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孩子和售货员的催促之下,李絮还是进了店,去换了衣服。
李絮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售货员还拿了糖果给三个孩子吃。
季子轩跟个小大人一样摆手:“谢谢阿姨,我不吃。”
季子昂这个贪吃鬼却咧嘴一笑:“我帮大哥吃。”
季元元看着季子昂的样子,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小时候的季子昂,实在是有些不讨喜。
季元元将手上的糖也塞到了季子昂的手里,换来一个讨好的笑。
季元元有些无聊的往外看,店铺外面,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匆匆走过,似乎在躲避什么。
季元元下意识的想:看着男孩的衣着,好像是个乞丐,不是进来偷了什么东西,被人追吧?
不过,季元元的思绪很快就被李絮打断了。
她从更衣室里出来,有些局促的轻抚着身上的衣服。
“这个好像不太适合我……”她的脸上,带着尴尬的笑意。
刚才她看吊牌了,这件衣服要一百二十块呢。
再说了,她还从来没穿过这样的衣服。
季元元却是眼前一亮:“妈妈,这件衣服很好看,很适合你。”
季子轩上下打量了一下,讚赏的点头:“妈妈,就买这件吧。”
季子昂嘴里塞了糖,说话含含糊糊的:“妈,你穿上这个,跟电影明星一样。”
李絮苦笑:“这衣服不适合我,还是算了吧。”
说着,她就要转身。季元元刚要上前阻止,却见那个售货员拉住了李絮的手:“大姐,你先等会儿。”
她很快就拿来了皮筋、发卡和梳子:“你这头髮不合适,我给你换个髮型。”
此时的李絮,头髮扎了个低马尾,额前的碎发散乱,自然算不上好看。
李絮被售货员拉着坐下,在对方的巧手之下,低马尾很快就被盘了起来。
李絮整个人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她站在镜子前,有些恍惚。
“大姐,女人可不能不舍得花钱。这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喜欢好看的、精致的女人。你不舍得话,外面有的是人替你花……”售货员站在旁边碎碎念着。
李絮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神色一下子就变了。
其实,她年轻的时候,可比沈梅长得好看多了。
只是,她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自从生下季子轩之后,就再也不注重打扮自己了。每天清水洗脸,什么也不擦,衣服也好多年都不买。
“我买了。”李絮淡淡的开口,语气坚定。
是啊,女人自己都不爱自己的话,谁还会爱你呢。
从店里出来,李絮的手里多了一个袋子。
那是她的旧衣服,她依然还穿着那套蓝色的套装。
是季元元要求的,说她穿着这衣服好看,死活不让她脱下来。
李絮又带着三个孩子去买了一些吃的,这才打算回家。
只是,刚走出商场,就看见前面围了一些人。
“你放开我,这个人是人贩子,我不是他儿子……”
“你胡说什么呢?我和你妈虽然离婚了,但是我永远都是你老子。你赶紧跟我回家,你妈妈那里不准再去。”
“我真的不是他儿子,我是b市人,我是被他绑架过来的。”
……
季元元从旁边经过,本来并未当成一回事。听到b市,忽然间,她想到了一件事情。
她想起来了,
上辈子,季建国带他们来这里买衣服的时候,因为她顺手救了一个小男孩。 她瞎跑,不小心撞了那个小男孩一下。季建国跑过来道歉,那个男孩顺势跟季建国求救。
季建国便报了警,后来才知道,那个男孩家里是b市的,有点钱。因为一些生意场上的纠纷,家中独子被人绑架到了这个地方。
后来,那个男孩的家人派人给季建国送了一些钱,然后他便辞职了,用那些钱开始做生意。
季元元拉住李絮的手,低声道:“妈妈,我们救救那个哥哥吧,那个叔叔是坏人。”
李絮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那个叔叔是那个小朋友的爸爸。”
季元元有些焦急:“不是的,那个叔叔是坏人。”
李絮犹豫了一下,还是带着三个孩子挤进了人群当中。
这个男孩,就是季元元刚才在女装店门口看到的那个衣衫褴褛的男孩。
男孩的脸庞,与上辈子记忆中的渐渐重合。
她几乎可以确定,这个男孩,就是上辈子季建国救下的那个男孩。
“狗蛋哥哥,你怎么在这里?这个叔叔是谁?”见男人即将要将男孩带走,季元元急中生智的开口。
男孩也非常的机智,很快就反应过来,看着季元元说道:“这个叔叔是坏人,你快去找我爸爸妈妈。”
季元元神色变得有些焦急:“狗蛋哥哥你等着,我这就去……”
李絮看向围观人群:“这个男孩我认识,他是我邻居家的孩子。”
围观人群这才反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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