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
你长得好看……哦不,你赢了说什么都是对的!
记者们迫切希望听到细节,夏晓兰却不说了,每个记者都想采访她,甚至专访她,电视台记者当场向她发出邀请,希望她能上一次节目。
夏晓兰通通拒绝。
她为什么要配合这些记者?
把她说成是鬼的是这些人,现在又要为了新闻噱头热情对她,夏晓兰不在乎这些人,因为她赢了,今天的庭审过程早晚会公开,这些人为了新闻有看头都会主动替她洗白。
就是这么简单。
媒体哪有什么同情心,他们报道新闻,也製造新闻,就靠这样度日!
倒是那些支持她的人……
夏晓兰挤出记者们的包围圈,对着那些在法院门口等了一天的支持者们鞠躬:
「谢谢大家!」
「我没有辜负你们的信任,我打赢了官司!」
「我,还会继续努力的。」
康奈尔的同学,纽约的华国留学生,唐人街的华人。
这是夏晓兰一个人的胜利吗?
不,这是所有人的胜利!
夏晓兰赢了官司,没有辜负他们的信任和支持,她就是像大家想象中那样优秀,连天然偏向美国人的纽约法院都判她胜诉!
「赢了。」
康奈尔的学生衝上去,把夏晓兰包围住,要开始他们的经典庆祝模式,把人抬起来往空中抛,夏晓兰根本无力製止。
反正最后也不仅是康奈尔的学生在抛她,纽约的华国留学生也加入其中,还有唐人街跑来的华人们。
夏晓兰的支持们陷入了狂欢。
和他们相反的,当然是丽萨的声援者。
丽萨居然输了?!
大家这么支持她,她却输了,而且不和声援者们解释几句,就匆匆坐车离开。
声援者们想怀疑司法不公正。
可他们又比任何人都清楚,这里是美国,是纽约法院,美国人和美国人打官司的结果很难说是否公正,输赢有时和真相无关,要看双方谁的律师更给力。
但美国公民和外国人打官司,潜意识里法官都会先保障美国公民的利益。
除非实在没办法了,证据确凿,于法于情,都只能判外国人胜诉——手里还捏着设计图,丽萨的声援者们无比尴尬。
丽萨的匆匆离去,丽萨的败诉,都让他们有种自己被欺骗的感觉。
选出来的设计图到底是谁的作品好像不重要了。
可能是夏晓兰的。
可能是丽萨的。
丽萨的声援者,不知道谁先带头丢掉了手上的牌子,飞快离去。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丢牌子,扯坏了身上印有支持单词的t恤,灰头土脸的离开,有些人大概太愤怒了,嘴里还骂骂咧咧。
倒不是骂夏晓兰,他们的信任和情感被伤害了,丽萨的败诉和不解释,让他们觉得自己很傻逼!
夏晓兰哪里会管这些人是走是留。
赢了官司总归是喜悦的。
法庭宣判她胜诉,要求丽萨赔偿她经济损失5万美元,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补偿20万美元……这是很正常的,不可能原告说多少就是多少,法院也有自己的核实标准。
埃里克认为丽萨侵占作品,导致夏晓兰丢掉了aia超新星建筑师奖项,这里就至少损失5万美元,还有夏晓兰因为诉讼而耽误的时间和金钱,这才计算出了1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费。不过法院给砍了个对半,毕竟没有丽萨破坏,夏晓兰也只是入围aia超新星建筑师评选。
入围不是拿定了奖啊。
再有才华再牛逼,那奖项也不是稳稳当当放在那里,等着夏晓兰捡起来啊。
20万美元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补偿费也不少了。
此外,丽萨还要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法院的判决,会在报纸上公开刊登,这也是夏晓兰坚决要求的。
丽萨服不服,会不会像律师迈尔斯说的那样会上诉?夏晓兰不在乎,不关心,来一次打一次,丽萨不过是从被鄙视一次,变成两次、三次!
刘芬看着女儿被人高高抛起,有那么多人为此欢呼庆祝,眼眶仍然是微红的。
「真好啊……」
能赢官司真好啊。
为夏晓兰作证的人也没离开,除了哈罗德。
蒂娜在深深鄙视马修:「你太愚蠢了,你居然当庭承认自己喜欢她,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蒂娜想说,怎么不能学一学哈罗德?
这可能就是成熟男人和马修这样年轻蠢货的差距,连蒂娜都能看出来,哈罗德喜欢夏晓兰,可人家就是能面不改色否认——想到哈罗德,蒂娜又想到和威尔逊夫妇的约定,一时间她也心烦意乱。
马修涨红脸,「这是失误!」
不是发过誓要说真话吗?
谁知道忽然问他这种问题。
shit!他当时脑子里在想什么,幸好没有输掉官司,要不他真的犯了大错!
可是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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