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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10万和解费(3更)(1 / 2)

唐元越其实也有一堆烂摊子要收拾。

他先斩后奏和何芷彤解除婚约,何芷彤反过来先发製人登报发声明,这些事都是一连串发生的。等唐元越要去处理时,就不得不面对他父亲唐缙云的怒火。

唐太太是婆婆的立场,儿子娶谁都是娶,谁当她儿媳妇都要上门给她斟茶问好,所以她不急。

唐缙云却完全是生意人的立场。

聪明漂亮,这些东西在绝对的利益下是锦上添花,是做生意的搭头,可有可无的。

至于唐元越拿来说服唐太太的「市长之女」身份,在唐缙云眼里也不甚值钱:

「大陆的官员在一个地方任职都没几年,这位汤市长也如此,在鹏城不能呆一辈子。」

帮不了裕华几年。

这还建立在汤市长不倒台的前提下。

要是倒台就更惨了,什么权力都是过眼云烟,铁打的官位,流水的干部……哪有何家的帮助大,财富会缩水,却不会毫无征兆就烟消云散,何家是有点不如从前了,但近几年还是没问题的,毕竟香港的经济又开始回暖了。

唐缙云坚决不同意。

唐元越也是焦头烂额,知道自己此时在夏晓兰心中大概被扣成了负分,他也没时间把分数给刷回来。

匆匆赶到酒店,好像没解决什么问题,唐元越丢下几句话只能离开。

夏晓兰撇撇嘴,没受唐元越的影响,还是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步来。

她先找人打听好何家事,香港就是这点好,有钱什么事都能办到。

然后夏晓兰找人炮製了节奏精彩的新闻,哪个有钱人家里都有一滩烂事,何家的事也大同小异,自诩是港城上流家族,教出的儿子不也照样熊?

把新闻稿同时送往七八家报社,夏晓兰就没在管这件事。

有的报纸登了出去,有的报纸却没登。

总归是有点效果,一直说调查却没有进展的警局请夏晓兰过去。

好像是何家人想和解。

警察的态度也不算差,就是把夏晓兰介绍给了何家的律师。

「有事好商量啦,事情闹大了不好,何公子还不满18岁,少年人一时衝动,也只是想见一见夏小姐,并没有恶意。不过夏小姐也受惊一场,这是何家给您的精神赔偿。」

律师递给夏晓兰一张支票。

10万港币,还真不少。

除掉她请私家侦探的钱,似乎还赚了点。

夏晓兰把支票慢慢撕掉:「怎么办,我的精神受伤比较大,如果见不到何世恩过来道歉,我自己愿意每天花钱请人报道何家的新闻,什么时候钱花光了,什么时候就停下……对了,我虽然没有何家有钱,但也没他们想的穷。」

在香港,从来没有钱摆不平的事。

没有钱的人要和有钱人叫板,哪有赢的?

律师看夏晓兰把10万港币的支票撕掉,他也没那么意外。

从见到夏晓兰真人第一眼起,他就知道10万块恐怕不能让夏晓兰偃旗息鼓。

气度这东西是装不出来的,这一看就不是缺小钱的人。何家是觉得这位夏小姐是内地来的,在香港人眼里内地人很穷,什么设计师的身份他们也不看重,还不是唐元越贪图夏晓兰漂亮才请她?

10万块打发一个内地女人也差不多了,现在香港普通人才赚多少钱一个月呢!

律师也是这样想的,他来之前信心满满,认为10万港币能搞定夏晓兰,见了真人就知道要遭。

不缺钱,性情还刚烈。

律师也头疼。

如果夏晓兰愿意,她还能自己踩着何芷彤的名头上新闻。

就说她抢了何大小姐的未婚夫,八卦小报一直想知道她是何方神圣。

何家在香港有头有脸的,总被报纸这样写,又有什么面子?

「夏小姐,你如果对赔偿金不满意,可以再商量嘛……」

夏晓兰只是笑。

律师就知道谈不拢了。

杜兆辉大摇大摆来警局,「阿sir,我是证人,路见不平见义勇为,警署都该给我发奖金,感谢我对香港治安做出的贡献!」

何家派来的律师头大如斗。

这件事何家本来就不用理会,一口咬死人不是何世恩请的就行。

偏偏又牵扯到杜兆辉。

香港是有钱人说理的地方,何家有钱,杜兆辉难道没钱?

好吧,他和何家比是差了些,属于面上风光。但他是杜琤荣的儿子,非说自己是目击证人,警局也不可能不立案。

「杜少,不要说的这么严重——」

杜兆辉沉着脸:「你和我说不严重?那好呀,哪天我也请何小姐出海玩一玩,你说好不好?去的人要是多了,态度粗鲁,何家千万别和我见怪,我就是开个玩笑!」

律师彻底闭嘴了。

一般人说这话可能是开玩笑,从杜兆辉嘴里说出来,可不就是玩笑。

香港人都知道杜家半黑不白,杜兆辉这个豪门大少有邪性,律师惹不起,果断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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