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上的水雾已经被除干净。
他漱口之后,便拿着毛巾一边擦头髮,一边离开浴室。
他转身的时候,镜中倒映出他后腰上青色的叮当猫纹身。
钟显声接着喝酒,宝珍离开香港后,他每一夜都是酒徒。
…
“我现在真的搞不懂,从前怎么那样爱他啊…明明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也许因为他是警察,而我老豆是黑社会,所以很有刺激感…”
美洁感慨:“你不愧是修心理学的。”
“惭愧,我都不知他几时爱上我的,他很可怕,爱和恨一个人,面部是同样的表情,用的也是相同的手段。”
…
钟显声几时爱上宝珍,只有钟显声自己知道。
也许是1989年那夜在红磡她撞进他怀里,也许是隔年在日本。
他当时正在密切追踪段大海,段大海一家人冬天去日本度假,他也追踪到日本。
他在松原雪海中迷路。
段宝珍又一次从天而降出现在他面前。
她当时仍不知道他是警察,还很高兴地说:“好有缘,香港先生。”
他说:“我迷路了。”
宝珍当日梳着两条黑溜溜的麻花辫,穿滑雪服,娇俏地把手背在身后,对他讲:“你亲我一下,我就给你指路。”
“妹妹仔电影看太多,脑子看坏掉了。”
“那你就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咯。”
他怕被段大海的手下发现自己。
于是异国雪海,唇印落她额头,一个不慎,顺便把心也丢在她那里。
后来窃听段家,她每日清晨八点准时开嗓唱歌,他准点入场,隔着电波和维多利亚港,做她忠实听众。
她最爱其实是邓丽君,又怕辜负王馨平,唱完邓丽君,都要再唱一首王馨平。
89年之前她最爱的歌手是leslie,leslie宣布退出乐坛,她决心不再爱他,可偶尔一个人呆在家里闲得无聊,还是会不经意唱起:“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
美洁仍是很好奇:“那你后来为何不爱他了?”
“他对我不好,我为何要爱他?”
“那你是如何在他身边呆这些年的?”
“很讽刺,后来我自己也发觉,对他的爱多于恨。”
“女人嘛…我同你哥哥吵架时,也好讨厌他。可我为他从大陆到香港,再从香港到温哥华。对了,你何时发觉自己其实爱他更多点?”
“那日皇后大道电车脱轨,我后来抵达现场,我其实就在不远处,但他当时太着急没发现我。我看着他满头汗水,逐个逐个确认,八十岁阿婆也不放过,我忽然觉得,他冷漠之外,也有点可爱。”
美洁没有见过那一幕,但隻凭宝珍的回忆和口述,仍让美洁的眼角溢出热泪。
“那你何时回去见他?”
“你料定我一定会回去?”
“嗯,你爱他,他也爱你,不是吗?”
宝珍不说话,她只是转动手上的钻戒。
这隻钻戒大有来历。
段宝珍命中带衰,十八岁时死老豆,被差佬当人质扣押,歌星梦中断,吸烟吸坏嗓子。
偏偏她自己也不争气,死差佬越折磨她,她越爱他,而且一世隻爱他。
有一日她和钟显声做爱做到一半,他接到电话被警局叫走,留她一人在空空的房间里。她忽然觉得好委屈,耶和华不爱她,死差佬也不爱她。
她在钟显声的余温旁忽然明白,人生路,不过是美梦一段,噩梦一段,悲有时,笑有时。这一切都有期限。
爱情、男人,甚至香港这座城市,都比不上钻石寿命长久。
于是她当天就出门去订製了这一隻钻戒。无人爱她的话,她爱自己到永远。
美洁说:“好大的钻石,钟sir送你的?”
宝珍说:“不是,我买给自己的。”
—全文终—
关于结尾废话几句
框架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走故事线,而是写宝珍。
因为这一篇讲的是宝珍破开仇恨、感情的困局,所以结尾隻到这里。
我一直认为有些故事是故事,有严格的故事线,需要开端和结尾,有些故事是歌,只需要聆听它。这是关于宝珍的一曲歌,你我有缘在这里听到她,歌是没有结局的。
要真的说结局的话。。。。。真的是想了很久,对于爱情来说,唯一的be是爱情消失吧,爱情不死,言情不be。宝珍和钟显声的爱情还活着,就不是be,但本篇正文内容到此为止。
还有一点大家评论提到的,不必为宝珍失去子宫惋惜,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子宫也好男人也好,失去它们并不妨碍她是个完美又完整的女人。
这个故事完整的故事线今晚放微博,看文觉得故事线乱的话可以移步微博去看一下,里面还有一些钟显声的视角和人物行为解释,因为这个故事里他只是个听众,对于他的描写过多,会破坏这首歌的传达,所以没有写在正文里。
另外本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