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晚上下来,两个人都没闲着。到后面,他甚至可以先收银,把小票打出递给客人之后,再搭把手配制最简单的冰淇淋酸奶之类的。反正只需要打开机器,旋转蛋筒,让膏体进入其中卷出火炬状。他比较不客气,直接填满蛋筒又加到放不下为止,所有点了的客人应该都拿到了这辈子最实在的冰淇淋。酸奶就更简单了,加入果酱或者提前切好调味的水果就好。
到晚上女客越来越多,嘻嘻哈哈和他调笑,林信书后知后觉,今天异常的好生意,居然是因为他在店里给她帮忙。
对她来说,真是本末倒置啼笑皆非。他要是不在,本来她也不会忙到现在;但是他来了,也真的帮她分担了很多工作,至少她只要在方寸之间做奶茶就好,不用走来走去。她内心还是感激为主的,毕竟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没干过这种低端工作。哪怕是来给她帮忙搭把手,也应该是生平第一回干那么多杂活。
等到了晚上十点半,东西都清光了,她才回过神来清理店铺。一连好几个小时,他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孩子在店里活动,十几平的操作间陡然变得逼仄。她也没如往常一般去不停打扫,也伸展不开。第二个原因是生意太好,没腾出手。
他依旧站着,把收银机台面清点干净,然后悠悠道:也不算清闲,来的人真不少。
她收拾得很快,闻言回复:往常周末真没那么多人。言外之意是他才是导致这反常的客流量的原因。
她也是第一回亲身感受到颜值的威力,竟可以直接换钱。今天的生意比上周同样的时间好了不止百分之五十,老板娘在家不停收钱,估计乐得合不拢嘴。
就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店面库存都快被清空了,再待着也没啥意思,十点半刚过,两个人就锁门回家。
今天她没有从上班忙到下班,拜他所赐,总算偷懒成功,在凳子上歇了好几回。腿还是打软发颤,可没到走不了路的程度,也能慢悠悠走回去。
在奶茶店干活,对他而言是个新鲜体验吧?他真的很聪明,也没看她操作几回,就记住了收银机怎么用,收银不到半小时,顾客点的任何饮料他都能马上反应过来编号和价格,立即输入。她想他现在已经把所有饮料的价格和编号记住了吧,这不容易的,当时她背了很久呢。
虽然记下来对他也没什么用。
他又不可能和她做同样的工作,在奶茶店兢兢业业卖奶茶,然后一个月拿五千块钱,哪怕他疯了,他也不缺那点钱。更重要的是他对奶茶没有热情,无论是做奶茶还是喝奶茶对他来说都没意思。他不像老板,非常热爱奶茶,热情追赶潮流,如果哪一天老板自创的某种饮品如杨枝甘露般让全国同类店铺模仿,他就人生无憾了。弟弟也不像很多喜欢喝饮料,一天不喝上一杯睡不着觉的那种人,他连饭都懒得吃,对各种口味的饮料就更兴趣欠奉。
虽然不知道他喜欢干什么,但是非要让她选他可能喜欢的事,那她觉得他绝对更喜欢敲键盘而不是做奶茶。
上下天桥的时候他单手把她抱起,让她的脚离地,从膝盖弯把她抱起来,天桥的阶梯她一步也没走,都是被他抱着走的,他居然一步也没踏空,走得稳稳的,很快两个人就到了家。
第二天还是一样,尽管她反复强调自己好多了,不需要他过来帮忙了,但他还是来了。今天生意好得更吓人,刚上班店里就挤满了人。女孩子们见到他都嘻嘻哈哈,叽叽喳喳,看来有不少人认识他。他也不恼,脸上挂着礼节性微笑,一一打发。
饭点过后,老板娘过来了,一见他在收银台前站着,大吃一惊,咱们店来了个看板郎!怪不得昨天晚上我一看手机,生意那么好!今天上午我还奇怪生意怎么又不行了,下午又开始不停有到账信息提示我。这位大帅哥谁呀?
林信书略尴尬,还是故作大方,回答道:是和我住在一起的弟弟。
老板娘惊讶更甚,你弟弟长这样?!这么高?!这得有快一米九了吧?可跟你一点不像!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都太过迥异,像是两个世界的人。要真是一家人,那这爹妈也太重男轻女。姐姐穿的跟乡下村姑一样,一身衣服加鞋绝不超过200。弟弟倒好,上身这件T恤都是名牌货,绝对四位数朝上。
林含璋扭头看了她一眼,补充道:不是亲生的,但在一起长大。
怪不得,老板娘暗想。看着也不像一家人,她估计是他们家亲戚,借住在这个男孩家。这两天她生病,这男孩正好放假来给搭把手。
要是以后能常来就好,老板娘盯着他的脸,忍不住幻想,连平时大大咧咧不讲究的言谈举止都收敛一些。在英俊的男性面前,无论是哪个年龄的女人,总想把自己身上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老板娘自己也知道,店里开的工资,能来干的肯定有地方住。她一直以为林信书是住在青旅之类的类似于大通铺的地方,没想到是借住在这帅哥家里,从他衣服看,他家也不缺钱,也不知道她跟他们家什么亲戚,能让她住多久。
奶茶店这点工资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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