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战友,他如果轻忽的表白,必然会让这美好的友谊破灭,这是他和她都心照不宣,不需言语来赘述的默契。
和短暂的爱人相比,他们还是更适合做朋友,他们拥有同样的追求,两个人都同样聪明。拥有一个挚友,在艺术的世界结伴而行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幸运。他们已经如此被上天如此眷顾优待了,给予他们庞大的财富,聪慧的脑袋,平凡的才华,健康的身体,他们的容貌甚至不丑陋,继续贪得无厌只会招致灾祸。
爱情对他们而言当然包括其中,拥有自然皆大欢喜,没有也无关紧要。他们的生活可比沉溺于情情爱爱的庸人们精彩多了,主动权和挑选权,可一直都握在自己手上。
林信书把没吃完的必胜客快餐分门别类收好,扔掉是不可能的,她刚看到了随订单放进纸袋的外卖单,每一样都贵到完全超出她预料。如果她和他平摊日常餐费,她绝对不会让他大手大脚胡乱挥霍,不过现在她这个吃白食的除了努力把这些剩饭消耗掉也没别的能做的。预估一下,下周至少有三四天只需要做弟弟的饭,这些美味佳肴一天两顿她都得好几天才能吃完。其实做单人餐也不难,问题是林含璋实在是吃的不多,饱得太快。给他做饭必须营养丰富兼顾口味,否则他那个身体很快得暴瘦。
上大学后他长高一点,也更瘦了,一看就知道没好好吃饭。到云南找她的时候,可能是那边气候不错,他总算多吃了几口,身上稍微回点肉。来到上海,饭量马上跌回原地,晚饭还经常不吃,喝两口牛奶就对付过去。
倒不是担心他的身体,她就是来照顾他的,不到三个月把人伺候到身高189cm,体重不到65公斤,瘦得跟鹭鸶似的就太不像样了。她尽可能每天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菜就是为了能让他多吃两口。谢天谢地林含璋不吃零食,否则零食把胃占了他搞不好马上营养不良。
其实她本想送点没动过的给老板他们,毕竟她没有喜欢快餐到可以连吃几天到程度。可这些食物又不是她花钱买的,她不能借花献佛,所以也就想一下。如她预料,弟弟就吃了三只凤尾虾,两块披萨,一块牛排,一口意大利面,两口海鲜焗饭。其实他们今天上午也没少运动,他尤其出了大力气,早饭也没吃,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多吃点。他也的确多吃了,大概多吃了一块披萨两只虾,饭量甚至还比不上她。
早饭没吃,一个上午精力充沛折腾个不停,中午就吃了那么点,晚上大概率一口不吃,因为吃完午饭都两点了。她实在很想在家弄点像样的晚饭,再把晚饭时间挪到七点半,那样他应该就能吃几口,但是她毕竟得上班,没法去买菜做饭。
明天再好好补偿他,多买点新鲜的他爱吃的菜,每样不能多,把种类弄多点。我也一块上桌,主要吃剩饭,反正以前在他家我也是吃剩饭那个。其实不讨厌吃他剩下的,只是她也不可避免的想吃点没人动过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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