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其实还想买一些糯米绿豆豌豆之类的东西,预备自己在家做酒酿,发豆芽和豌豆苗。不过菜市场倒也有新鲜的,可以随时来买,也不需要自己动手做,这些东西既然可以拿出来卖,那应该也是做得极好的,本来它们的味道就不会差的很大,不会因为自己亲自做就更加美味。而且手上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再买这些压称的东西,她担心自己拎不动。
外面太阳不小,到家满头大汗,她快速冲到浴室,拿肥皂搓到自己满身泡泡,将汗腥气一并冲掉,她还想洗头,但是转念一想,马上就要做饭,实在没有必要,洗完头再做饭头发上还是会有油烟气。厨房里没有装空调,装了凉霸,吹着也够了,让她不至于大夏天在厨房做饭,热的一脸油一头汗。
她马上开工,做饭是她少有的拿手的活计,她心里有数,首先要处理的是花螺。上海这边菜市场摊位老板都会提前给渡水,也不需要把花螺放在水里吐沙子,她稍微洗两遍之后,把花螺放在凉水中烧开,再捞起来放在加冰块的冰水中,这样处理螺肉口感会更鲜嫩脆口。烧水的时候她也没闲着,把小米辣,香菜,洋葱,蒜瓣切成细细小粒。再取一个大碗,调涝汁,酱油,生抽,蚝油,糖还有辣味鲜,再将切好的调料放进涝汁中,搅拌均匀,尝尝味,有点咸,她又加了点纯净水。最后把煮好的花螺控干水分,倒进瓷白大碗里,封上保鲜膜,放进冰箱。
花螺做好,她还想蒸点大米饭,因为没有提前泡米,而且蒸锅待会要拿来做鲈鱼,所以她就只能用电饭煲做米饭。他更偏好用蒸锅蒸出来的米饭,但是她这个做饭的人觉得麻烦,至少她吃不出来什么差别。现在的米好吃,电饭锅也好用,大米饭人人都能做好。淘米放水开锅,不能做太多,他们自小在中原地区长大,比起米饭更加喜欢吃面食,做得多了,那她接下来几天的主食就是炒米饭了。
她择菜洗鱼,剔鸡爪骨,连炒带煮,两座天然气灶同时开火,几个锅轮换着上火,很快就整出四菜一汤。汤用刚买的豌豆苗和鸡蛋煮的,绿莹莹,烧出来的汤清的很,口味也很淡。重口的是两个凉菜,柠檬百香果凤爪做得辣了一点,毕竟用的是冰冻鸡爪,不是新鲜的鸡爪,得把冷冻食品的腥味压住。涝汁花螺小米辣就放得很少,吃的是鲜美。素炒什锦油大一点,里面都是乱七八糟的不新鲜蔬菜,多放点油好吃。清蒸鲈鱼看着简单,但是在做的时候却需要非常费心,光去腥就用了三个步骤,用厨房纸将鱼肚里没有去掉的血水擦干,接下来加上海盐腌制几分钟。在腌制的时候烧一锅开水,把腌好的鱼在滚水里极快过五秒,处理完之后,鱼腥味已经去掉的差不多,鱼皮表面的粘液也没了。
计算着时间,鲈鱼是最后一个入锅的,只等他回来就浇上热油上桌。其他菜都做好了,在桌上摆着,天气热,放凉一会等他回来就能直接入口。她看着桌面上的三菜一汤,又洗了一个喷香的大白瓜,削皮,切成麻将大小的块,放在阔口碟里,再盖上保鲜膜,这是给他午睡后吃的。她琢磨着要不要再泡一杯咖啡,他下午和晚上课是满的,但是又怕他喝了之后夜里太精神,遂作罢。在奶茶店几天,她发现在上海的人是真的很喜欢喝咖啡,从早到晚就属咖啡卖得最好,也不知道这些人晚上为什么要喝咖啡,难道不担心睡不着吗?也有可能是因为晚上也要工作,毕竟这是一个996的城市,整夜都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少有安静的时候。
中午不到12点,他已经到家。天气热,他穿着长袖长裤,也不嫌闷得慌,非常吝啬,根本没有把他那一身冷白细嫩的皮肤露出来供人观赏的打算。顶着火球一样的太阳,大中午在室外步行二十几分钟,他也只有额头沁出一点细汗。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她也说不上来他到底怕不怕热。说他怕热吧,他能在大太阳下面活动很久,出汗不多,浑身看起来直透冷气,好像也没中暑过;说他不怕热吧,气温稍高的时候,他只要在室内就绝对会开空调,哪怕室外气温只有二十七八摄氏度,他照样也要把屋里空调开到23摄氏度以下,一个夏天不知道浪费多少度电。
等他坐到餐桌旁,林信书已经把热油淋好,呲啦一声香味直串鼻子。她很快就把准备好的菜汤上齐,给他盛了一小碗米饭,筷子递到手里。两个人开吃,和她预料的一样,花螺果然是他夹的最多的菜,那盘炒青菜,他一筷子也没动,都被她吃了。鲈鱼他也吃了不少,她再把他剩下的扫尾。至于鸡爪之类的东西,如果不去骨头的话,那他是一口都不会动的,不过今天做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应该比较和他的口味,他吃了好几只。两个人连吃带喝,把桌子上的菜消灭得七七八八,她给撤下去,将吃剩的底子倒掉,洗洗涮涮。
他打开书看了一会儿,今天上课的教授职称很高,但是授课的水平马马虎虎,应该也没有好好备课,想一句说一句,前言不搭后语,不但不讲逻辑,甚至还不讲语法。大部分同学听的是云里雾里,不明就里。幸好大学生绝大部分课,老师的水平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只需要为了考试学习,一两节课甚至一两门课没听懂都没关系,到学期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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