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呢?
之后啊璟书半撑起头,似是有些怅然,阿婆过世之后,村里的人本就嫌她晦气,我们家宅又偏,本是想占房占地的也失了这个念头,我寻了很多人,最终以及其便宜的价格卖给了阿婆略略交好的邻居。
可是安葬她的钱,还是不够
最终,我把自己卖给了人贩子,才得以给阿婆下葬,立上一块小小的无字碑。
雩岑知晓,人族自历古来,自是非常注重自己的身后之事,就算是普通小民,也会存钱给自己立一块不错的长碑,而饶是璟书如此奔走,也不过只是给贺阿婆草草下了藏。
也不知是酒劲过了还是何的,此刻的她像是拥有了一瞬间澄澈的清明。
我就是在那时遇到的魏洵。
男人脸色稍缓,像是好不容易回忆起令他稍感快活的时光。
那群人贩子走南闯北,从拐卖的,到当街强抢,抑或是尚不知事被偷来的,俱都有之,但基本可以看得出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包括我
可魏洵不同。
或许他自己也想不起那时穿的衣服了,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仪容清俊貌堂堂,长发垂腰目有光,穿的是青蓝金线绣,冠的是和田淡鹅黄。
璟书将手中的闷酒一饮而尽,嘴角终是淡淡勾起一抹笑来,就连衣领袖口处也是华而不奢的缕着团锦文,若非他跟我们一般流落被关在车厢里,还以为是天上神仙下凡。
可惜他那时脾气大得很,总闹,往常如此闹的孩子都被拳打脚踢踹晕了去,可他却独独受了优待,若胡闹的时候,便被周而复始地灌迷魂药,一觉就睡上好些天。或许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脖颈上那个白玉制的项圈,当时不懂,如今想来也价值不菲,也不知那群歹人又是如何想的,或许受人所托把他卖去另一个富人家也说不定,竟也无人去碰他的项圈。
我是车厢内唯一一个知事不闹的孩子,魏洵被灌了几回,几日不食显然便被饿瘦了不少,之后那些歹人拿食物诱惑也是不理,给他的小灶全被掀翻在地,他高傲得很,谁也不理,直至有一个晚上,我半夜惊醒正巧发现那个小子正偷偷摸摸去捡他白日间踹翻的馒头璟书笑着摇了摇头,才继而道:
后来我们便将那几个馒头分了,他洁癖得很,所以弄脏的皮自是我吃了,他便掰着吃内里软绵绵的芯。
他虽比我小两岁,可聪明得很。男人眨眨眼,看向身旁一脸认真听故事的小姑娘,他装作一脸学乖的模样,每日的饭都认认真真地吃,好不容易过了几日,我们却听见那群人交谈间说是过几日便要将他卖出去的消息,后来我才知道他纯属是为了逃跑
于是在那日晚上,他拉着我终于逃了出去。
你你之前没有想逃麽?酒意又一次翻滚,雩岑半伏在桌面上有些口齿不清地问道。
逃?璟书摇摇头,我这样的人,被卖了也许还更好,至少为奴为婢尚还有人给我口饭吃,所以那时我其实是被魏洵强拉着走的,此后还为此埋怨了他好几天。
魏洵那时以为自己终于得而回家,可惜我们问了好多人才发现,他的家乡远在繁邺那是南乾的定都之地,远在数千里之外。
按理说他本不该被拐卖到如此远的地方,他的记忆明明只被人拐卖了不到一月,又怎能跑到北尹那么偏北的潼隼来?日行千里,便只有顶天的道修才能做得到的事。
所所以兰锦他其实嗝小姑娘晃晃悠悠打了个酒嗝,是被某个高阶道修拐卖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许多年基本可以确定。男人修长的指尖一下下有规律地轻敲桌面,几乎与心跳声合上了拍。
我与他流浪了三日。
白天满城晃荡,夜里便睡在城外早已废弃的破庙里,为了果腹,魏洵将他那一身华服都给当了去,可那时不知人心险恶,那几个铜板,只够我们两吃了两日的包子。
第三日晚上,魏洵实在饿得急了,也不知是破庙的哪个小叫花子挑了一嘴,他便与人打了起来,想去抢对方白日时偷来的烧鸡腿,然而他那个贵家公子的身板哪是对方的对手,不但没抢成,被人打了不说,那个小乞丐竟把他唯一不舍的项圈也给夺了去。
我出门讨水回来时,正巧看见他狼狈追出的身影,我们两个追了一路,最后也未能追上,让那个臭小子给跑了,而就是在那日晚上,我与魏洵落魄而返时,直直撞到了一个人。
她说,她叫韩灵。
雩岑一怔,她本以为璟书如此几个,大概也是被韩灵那女人倒卖人口拐进来的,不想却有这番际遇。
其实仔细想想,这跟被拐卖了也没啥区别。
她给我们吃,给我们穿,用度都是极上等的,我却如此战战兢兢的度过了七日男人垂眸,因为我知道,这世间的好事都是有价签的。
这七日间,各色各样聚集来的孩子不少,有穷苦的、有富裕的,有公子,自然也有乞丐,可无一例外都拥有一个共同点
长相相貌都是极好的。
她在一个黄昏,把我们都叫到了南风馆的大厅,让我们表演才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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