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的一个小农村,坐落在岐山山脚下。此处远离尘嚣,幽雅清静,村民敦厚朴实,人人安居乐业。
时已近秋,天气渐凉。
容华怀里抱着一捆木柴,正往村中最大的那处房舍走去。那房舍是温家的房产,不知道是祖上几代买下来的,一直都处於闲置的状态。直到三个月前,温家的小公子轻装从简,带着两名仆人,在此处定居下来。
温家是书香世家,历代子孙都有人考取功名,入朝为官。温尘明年来春就要赴京赶考,为了专心读书,不受人打扰,才特意来到这个偏僻幽静的农村。
而容华只不过是一个打杂的,每隔几天就帮温小公子跑跑腿,送新鲜的鱼肉跟蔬果,赚点小钱维生。他是孤儿,这一点尤其博得温小公子的同情。除了固定的赏钱之外,温小公子有什麽好东西都会让贴身婢女小翠给容华留一份。
他来到温宅的门前,朝小翠打了一声招呼:“小翠姊,我把木柴给送来了。”
他的样貌不过十一、二岁而已,称呼小翠姊确实不为过。
小翠开门放他进入时,见他脸上有些脏兮兮的,大概是捆柴时不小心把泥灰也蹭到脸上了,便笑着拿出手绢,替他擦了擦脸:“怎麽弄得这麽脏……”
容华知道小翠是好意,只是愣了愣,随即灿开一抹笑容:“我习惯了。”
脸上的脏污被擦去一点之後,露出底下白皙剔透的肌肤,触手生滑,看似比女子还嫩。小翠见到容华的笑颜时不由得呆了呆,脸红了一瞬。容华年纪虽小,五官未完全长开,却不难看出有一副极好的样貌,只是平时掩藏在泥污底下,不得轻易窥见罢了。
小翠又想,像容华这样的孤儿,生存已是不易,再有这副倾城的容貌,怕是容易为自己招致祸害。虽然这是在纯朴的农村里,但人心难测,不得不防,兴许容华早有自知之明,又或者吃过亏,是故意往自己脸上涂泥的……
就在小翠分神的片刻,容华又朝她甜甜地笑:“谢谢小翠姊。”
温家的奴仆是聪明的,能在温小公子身边贴身侍候的人绝不会粗心。小翠怕自己好心帮忙反倒坏了事,只随意擦拭几下之後就收回手绢:“不客气。”
寒暄两句过後,容华熟门熟路地往厨房旁的仓房走去,将木柴堆叠放好。
小翠看着容华瘦弱的背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可惜这样的好容貌了,要是出生在富贵人家,不但不会受到欺负,还定是人见人爱、备受宠爱的小少爷。
兴许是仓房闷热,容华出来的时候,身上已出了些薄汗,他用手背抹去脸上及额上的汗水时,把手中的炭灰也抹在了脸上。这次小翠没再多管闲事了,只柔声说道:“上月买的莲子太多了,吃不完,厨娘做了莲子木耳汤,公子特地嘱咐我留你下来喝一碗。”
盛夏是采收莲子的最好时节。夏末时温小公子收购了最後一批,还是容华去办的。莲子的好处多,有助於清心养神,除了食用之外,还可以入药,容易保存,根本就不可能有吃不完这种说法。但容华知道这只不过是个藉口而已,从相识以来,温小公子就总是会找各种由头对他好,既照拂他的面子,也不让这样的怜悯成为同情施舍,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所以他只是莞尔一笑,就接受了这份好意:“谢谢温公子。”
小翠领着容华前往厨房,途径温小公子的书房时,从敞开的木窗里,能看见他正在伏案读书。
温尘今年十九,虽未及冠,但已然是俊俏的翩翩公子了。他生性善良,再加上谈吐有礼,不少大家闺秀已春心萌动,芳心暗许。据说温家已在物色门当户对的相亲对象了,只待温尘考取功名之後,小俩口能早日培养感情,早日完婚。
容华站在窗外往内瞥了一眼,欣慰地笑了笑。他从不曾妄想靠近,也不能,只要远远地瞥上一眼就满足了。
容华随小翠到小厨房去,吃完了莲子甜汤,起身就要告辞。
小翠咦了一声:“这麽快就要走了,不见见公子吗?他差不多也到休息时间了。”
温尘平日都在读书,作息十分严谨,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每日只给自己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虽说是休息,但通常也都是在处理杂事。
容华只笑着摇摇头:“不打扰温公子了。”
“那好吧。”小翠虽然怜悯这孩子,但有时候也无从下手。容华小小年纪就过於懂事,同情施舍他不要,公子想把他收在身边作书僮也不要。要知道,书僮可比奴仆杂役好多了,能读书识字,将来成家之後,还能到学堂当个教书先生,不愁温饱。而他竟然就甘心待在这穷乡僻壤里,或许也是不愿意离开家乡吧。
小翠想不通,乾脆不想了,就要送容华出去。
两人途经书房时,不约而同都放轻了脚步,怕惊扰了温小公子念书。然而温尘像是早已瞥见了窗外的人影,忽然出声道:“容华。”
容华听闻这声呼唤,脚步顿了顿,也不好再往前走了。他急忙用手背抹了抹脸上的灰,又拉拢衣袖,试图让自己看上去不那麽邋遢,而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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