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道:帮人搬东西多好,一天上万呢。
像他和孩子妈,以前天天下地伺候庄稼,一年下来也没女儿一天赚得多呢。
白妈自言自语地道: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多好啊,二丫心没这么野,说起她时,咱们村哪个不夸。
她还是爱女儿的,希望女儿能改好。
白妈难受地
说:大城市不好,将二丫迷住了心窍。
二丫居然成了诅咒妈妈生病的坏女儿,还去做小偷,这种事她都不敢想。
白爸爸呆呆看着空气中的烟圈,他是重男轻女,可以前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女儿时,他也是自豪的,不然就不会为她付高额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了。
谁不知道农村能培养出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有多光荣?
这也是他恨不得儿子也能像女儿一样能读书的原因。
最后,白爸作了个决定,老婆,听说这街道上都没丧尸,我想老家应该也没丧尸,咱们还是回家种田吧。说不定回到家乡,二丫有变好的可能,我之前是想着给天生买房子,京城的房子实在太贵了,咱们这点钱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
在京城生活实在是太难了。
听到这话,白妈脸上也露出沮丧。
本来我想着,如果有机会变成正式工,就留京城呢。结果丧尸都快没影了,原来的正式工又重新回来上班,扫大街都不需要咱们了
224 空间被夺后22
白爸白妈的想法都很实在。
他们这把年纪了,还能找什么工作呢?不如回家种田。之前卖的粮食已经够他们在县城买两套房子,末世折腾一场,也算是没白折腾吧。
白妈说:咱们天生体贴啊,他说不住京城也无所谓,他有异能去哪都能活得很好。
相比起总是不体谅他们的女儿,儿子确实比较懂事。
白妈对女儿既恨且爱,都不知道要拿她如何是好。她确实重男轻女,但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也希望女儿好的。
白奶奶闻言顿时一喜,声音都变得洪亮起来,对对对!咱们回老家养鸡养鸭。不是我说啊,这京城人吃得还没咱们好呢,这鸡蛋都没香味,鸡肉也软趴趴的不经嚼。
她兴奋地在房间转着圈,自言自语,咱们再养头猪哎哟,说起猪,之前的腊猪肉还没吃完呢,今晚咱们吃腊肉饭?米还得要咱们自己种的米,这京城的米啊,是比咱们种的白,还发光,可真没咱们家的香
白爸看自己亲妈高兴的模样,暗暗反思起来。
他妈是个话唠,去哪都能和人唠嗑,可到了京城后,就像个锯嘴的葫芦,没人和她说话,整个人都变得沉闷起来。
还是回老家好。
出门的时候,穿上自己最好衣服的白雪菲还自信满满。
直到她看到那些出席宴会的千金小姐们,她们头发上装饰的水钻,耳朵戴着的珍珠耳环,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白雪菲暗暗咬唇。
她突然理解,为什么莫泊桑笔下那个女人要去借项链了。在这种场合,脖子上挂鲜花和闪耀的钻石完全不一样,那是村姑与千金小姐之间的区别。
白雪菲犹豫许久,还是没胆子将衣服下的空间镯子拿出来、除去裹在上面的丝带戴在手上。
那是她的王牌!
而且,她也担心这些千金小姐看出来,消息传到江敏若耳中。毕竟是江敏若的传家宝,说不定她戴出来给这些千金小姐看过呢,要是被认出怎么办?
白雪菲越看这些穿着昂贵礼服、戴着贵重首饰的女孩们,就越恨两辈子之间的差别。
如果是像上辈子的末世那样,兵荒马乱该多好,她即使打劫了珠宝店也没人知道。上辈子,一包珠宝的价钱也就值一袋米,经过基地地摊的女孩都不屑一顾
她本以为,经历过上辈子,她对珠宝首饰已经不看眼里,可眼前的觥筹交错、酒醉灯迷的名利场,又勾起她对奢侈品的欲望。
白小姐,这边。
一个穿着手工西服、被很多富二代包围的男人朝白雪菲招手。
迎向众多女性羡慕嫉妒的眼神,白雪菲昂首挺胸,终于自信起来。
她有异能,她的异能比最贵的钻石还要珍贵,比最美的礼服还耀眼。
哎呀,一个乡巴佬!
一个穿着大牌定制礼服的女孩笑声清脆地响起,这是仗着异能麻雀变凤凰的吧?不就和那些捞女差不多。
别这么说嘛,人家还是有机会的。研究所不是说了吗,两个异能者很难生下孩子,但有普通人结合能增大生下异能孩子的可能性吗?她还是很有希望的。
也是。
多亏了她的异能,不然这样的宴会,她这辈子都没机会踏进一步。
千金小姐们看向白雪菲的眼神同情又怜悯,同时又难掩嫉妒。
其实能来这里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有异能的,有些是仗着家里的关系来的。当然,就算有异能,也是不太起眼的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