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一尘不变的人生,沿着圆形的轨道不断转圈,直至生命的尽头,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按照长辈们的话,适合的年纪就做适合的事情,到了三十的年纪必须要结婚,结了婚必须要生子
自己找不到心仪的,那就回老家根据他们的眼光相亲选一个。
我很不服,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设定好的轨道一直重复循环,为什么要复制他们的人生轨道。
于是,在当了三十年他们眼中乖乖女的我,迟到的青春叛逆期,做了一个普通却又大胆的决定。
我还是结婚了。
和一个没钱没房没车的吸血鬼闪婚。
很神奇,这种生物居然真的存在。
晚上下班,我正从公交车上走下,思索着晚饭是自己煮还是点外卖时,就看见车站站着一个身影高大挺拔的男人。
白色短袖,黑色中裤,一双蓝色拖鞋,这一身衣服的价值不超过一百,但这样廉价的衣服,被男人穿在身上,却莫名的好看,带着淡淡的慵懒闲适气质。
欢迎回来。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看向我的眼中一片祥和宁静。他不需特意的用眼睛寻找,凭借着对我血液的气味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吸血鬼莫兰先生有一头棕色短发,虽然五官精致,轮廓也很立体,不过眼窝却不够深,眉间距也较宽,侧看很像西方人,正脸又偏东方人,总之根据我的暗中观察,这个人的长相,好像完全不存在死角,老天爷对他也太优待了吧。
这样帅气神秘的人会同意我结婚的原因,只是因为我的血不好喝,不会让他产生任何吸血的欲望。
想起那些和吸血鬼相关的艺术作品里,血液的甜美度,如同人类的外表,没有吸血鬼会拒绝鲜血甜美的人类。
但是莫兰却表示不喜欢吸人血,不想被甜美的血液诱惑。
据他说我的血液不香也不臭,大概就如同白开水的味道,不会令他产生吸血的欲望。
莫兰朝我主动伸手:包给我吧。
我愣了一下:干嘛要我的包?
帮你拿着,你太辛苦了。
一个手提包而已,几乎就是装饰罢了,不过他这么体贴,还是令我很开心。
我把粉色的手提包交给他,看他一本正经的提着女士手提包的模样,有些滑稽,让人想笑。
路过的行人会因为他帅气的长相忍不住多打量几眼,随后看见他手中违和的手提包,又偷偷捂嘴笑。
但他本人像是浑然不觉,平和的脸上没有任何神情变化。
这个人,好像永远都是一副平和波澜不惊的神情,大概是面瘫吧。
走在灯光昏暗的旧小区街道,自从结婚有了莫兰以后,他每天早晚上下班都会接送我去公交车站,特别是晚上,一个人走在这样照明不足的街道,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瘆得慌,不过有他在,便多了份安全感。
晚饭我还是煮了点菜,毕竟已经是结婚的人,再怎么吃外卖也不合适吧,不过也只有我一个人吃,莫兰是吸血鬼,基本上只吃血和酒,其他在人类看来美味的佳肴,于他而言都是散发着奇奇怪怪味道的东西,类似人类吃轮胎一样。
我边吃着碗里的饭,边看着电视屏幕里的电视剧,正好演到男女主互表心意接吻的情节,顿然让我有一种心花灿烂的感觉,再看着帅哥男主深情凝望的模样,不正是少女怀春向往的男人吗,整个人的心都要融化了。
这糖撒的,碗里的饭其实是狗粮吧,它不香了!
你很喜欢黑盒子里的男人吗?莫兰忽然问道。
我连忙回过神,这才想起自己已经结婚,并且也是一个长相完全不输男艺人的帅哥,就是他太安静以至于没有存在感。
挺喜欢的,长得又帅,演戏又好,对粉丝也很和蔼,。
李瑄那可是娱乐圈最红的男艺人之一,能出演的角色类型非常多变,明明能靠长相吃饭,却偏偏要靠实力,梦中男神啊。
听了我的话,莫兰只是看着电视,不再言语。
我担心他不高兴,又补充道:莫兰也很帅,人也很好,我很喜欢。
他却垂下眼眸,淡淡回了一个嗯。
咔哒,房间的灯全都熄灭,我感觉床的另一边,多了一个人。
望着漆黑的房间,回想起上个月月末,因为相亲失败在电话里受到母亲的指责,我一气之下就对着一名合眼缘的路人,站在红绿灯前踟蹰不行的莫兰求婚了,而他也立马答应了。
在听说他是吸血鬼后,也没有任何的反悔。
什么都没问,立马民政局领了证,然后才发现他是个三无。
不过,吸血鬼不需要吃饭,可自行适应冷热气温,他几乎没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他的存在顶多只是枕边多了一个人。
宋晴曦,今晚我可以占有你吗?身后的男人抱住了我。
夜里的他好像比白天会更加活跃一些,但通常还是像人类一样,陪我一起睡觉。
我转过身,就看见他棕色的头发褪去,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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