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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其四(一)(1 / 4)

/姐姐,谎不过三。/

(一)不止案件

人们都喜欢以各种理由来掩饰做出错事的行为,在福利院呆过一段时间的我听到最多的理由就是童年创伤,在重男轻女家庭里变坏好像是理所应当的事,但人仍可以选择走向正确的路,归因溯源罪恶者只是有利所图之人妄图改变世界的圣母精神在作祟。

人性是无法改变的,与其关心邪恶之人,不如多关心仍选择善良地活下去的人。

出于愤怒或是仇恨而做出超过正当防卫界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与仇恨者也没什么不同。只是看上去自己的行为天经地义,可换了一种角度又只是个做错事的恶人。

想要杀掉一个人,无论用何种方式致其死亡都是错误的,但是,口头上说的,“你去死吧”、“你还是死了算了”之类的话让对方死亡的话,本质上来看,其实是“对方自己选择了死亡”这一错误方式。

但是,伤害一个人的精神,让其做出伤害自我的错误行为,又算什么罪行呢。

至少法律上来看,除了确凿证据外,很难判定教唆犯罪者做出的恶劣行径。

自然,我所判断下的正义执行行为在逻辑上肯定是谬误与诡辩,我不否认我的罪行,只是用以上诡辩思路来安慰自己,以期减轻我自身的罪恶感。

人是活在自己孤立的小岛屿中相信自己坐井观天即是全部,踏出自己的安全区就会叫苦不迭的脆弱存在。

被猎鹰欺骗爬出井口落进猎鹰之嘴的青蛙,何尝不是人类自身的写照,要留在安全区域里继续做个巨婴还是勇敢地爬出去作为猎鹰的食物呢,我情愿做个偏执巨婴。

记者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想法。

一定程度上,推翻了我活着的信念。

记者要客观全面地记录、还原事实的真相,不仅记录结局,还要捕捉起承转合关进玻璃罐供人欣赏,真是糟糕的存在。

询问我案件的真相吗?

怀胎八月的妈妈杀死了睡梦中的爸爸,而后自杀。

就是这么简单。

还想听到什么真相?

孕妇不堪家暴之辱,不堪生活重压,无法容忍出轨的老公,之类的话我可以翻阅杀妻案件,将老公杀掉老婆认罪时的话语系数搬上。

杀人这件事错就是错了,还能有什么真相。

不过,一个深爱丈夫,容忍丈夫的出轨、赌博行为,总是贬低女儿的努力的女人,的确不可能磨刀杀死丈夫。

我和妈妈一样,不舍得将钱花在自己身上。妈妈也是活在重男轻女体系之下,愿意接受压迫女性这一现状而活着的人,她很安心地活着,将自己受过的压迫包装成爱意,我不责怪被洗脑的妈妈,我本会和妈妈走上相同的道路。就像我不会责怪妈妈,拿走我兼职来的钱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我兼职的钱本来想给妈妈买新衣服,请她吃顿大餐。

直到家里垒砌巨额债务,我第一次看到被油漆涂满的墙面,走出校门也是追债人的跟踪监视,我本想息事宁人,等到高考结束,促使我做出行动的是追债人堵在家门,咒骂爸爸交不出钱就要把女儿卖掉。

总是殴打、恐吓我的爸爸忽然变得好瘦小,他畏惧地说,卖就卖咯。

重点是语气助词,不经意的态度,在家里总看不见我的眼神,看到我后就要辱骂我是个废物的批判声。

我回忆不起爸爸是怎么用烟灰缸敲在我的脑袋上的殴打记忆,我的大脑很棒也很爱我,她会保护我。

在多年后,我爱着的记者让我回忆起这些有助于她实现远大理想的记忆,我并不关心能够帮助到谁,我只在乎自己的幸福,让爱的人快乐是我的幸福。

在那时,缺爱长大的我理解了妈妈,我们同样缺少来自家庭对女儿们的爱,可也确实感受到偏爱后剩一些的有条件的爱,只有女儿做些好事,才能被爱。

我能为记者做的好事就是,回忆不想记起的过去。

记者足够聪明,成熟,迷人,我没有理由不爱她,遇到完美的人就要恋爱,这是妈妈教给我的,遇到好男人就要抓住,她没教给我要好好抓住热爱的事业,她对我的高考不抱期望,她想让我考到家庭附近大学,让我毕业抓紧结婚生子。

我用我学会的惯用伎俩哄骗青年跳楼一事暗示了过往的经历与教育,我知道,记者不愿相信我是教唆犯罪者。

记者无法找寻丝毫证据来证明我的犯罪行为,实际上,精神病人受到社会各界歧视,“凡是犯罪者用精神疾病就能逃脱”的现状决定了具有猥亵行为的青年不会获得任何人的同情,谁会相信精神障碍的青年说的只言片语?

未经许可的录音文件也不能证明我的自首行为,自然,欺骗人过久,每一句话都让人无法相信。

记者将青年溺亡的事告诉我,她旁敲侧击的语气让我意识到,她已不再信任我。

还好我们之间有约定的“谎不过三”。

当记者询问我那件决定我能存活的信念的案件时,我不愿打破与爱人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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