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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1 / 3)

是颗铜胆,熊胆中品质最好的!

随后,他先将棕熊的心脏取出,切成几瓣扔给元宝,随后又剥皮取肉,挑了几块棕熊身上的好肉喂给它。

这么些天,天天吃苞米面粥,今天可以痛痛快快地让它吃个饱了。

三条狗崽也凑了过去,撕咬熊肉,可是力道不够,无法撕扯下来。

它们现在除了母乳外,也已经能吃些肉了。

吕律又用侵刀取下些熊肉,切小后喂给它们。

直到元宝和三条狗崽再也吃不下,他才缓步走到一旁,靠坐下来。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他始终觉得浑身不得劲。

哪怕得了颗铜胆,他也丝毫高兴不起来。

反思之前的种种,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冒失了一些,考虑得不够周全,行事也不够沉稳,领着三条狗崽的事情被一心想着远远地看看这个念头给忽略了。

不然的话,完全可以在元宝引住棕熊,自己脱离后,叫回元宝就行。

逃脱棕熊追击,对元宝来说,不是难事儿。

一个高明的猎人,头脑一定是最为理智冷静的,知道什么情况可为,什么情况不可为,所谓血勇,只在逼不得已的时候。

哪怕他有一些亲身经历和一些从别人那里听来学来的还算丰富的经验,但离成为真正的好的猎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那些经验,需要进一步消化吸收成为自己真正的东西。

他又开始想着猎枪了。

发现棕熊凝立水塘石头上的时候,但凡手里有一把枪,今天他也有很大可能,不用逞一时血勇,冒生命之险,就能轻松解决。

这枚熊胆,应该能卖好几百了,再努努力,拥有枪的那一天,近了。

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招

不管怎么样,人和狗都没事,就是最值得庆幸的。

眼看临近中午,吕律起身,将棕熊内脏取出挂一旁的树枝上,轻轻说了句:“感谢山神爷。”

今天在这里,若是没有这么个有利的地儿,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山里狩猎,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还有玄而又玄的运气。

说实话,猎人,是个很吃运气的职业,生死,往往拼的就是刹那。

有些时候,有的东西,真的不得不信。

他取了熊鼻子和波棱盖,领着元宝和三条狗崽踏上回程。

至于熊肉,暂时就丢山里。

动物们都很敏锐,往往对于猛兽的气味非常敏感,面对熊霸这种强大存在,短时间内,一般的动物不敢轻易靠近。

回到地窨子,吕律先烧了水,将熊胆放在水中蘸烫好,找了颗钉子钉在墙壁原木上,挂在上边阴干着。

至于熊鼻子和波棱盖,被他找了块石片担着,放在土灶用黄泥和石头糊成的过火管道上干焙。

简单做了点饭菜填饱肚子,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洗了脸脚,翻身上床,拉开被子捂着,吕律很快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长。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有了这番补充恢复,吕律总算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打开地窨子小门朝外面看了看,发现昨天晚上变天了,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下子阴冷了很多。

这样的雨,往往会持续几天。

但熊肉还在山沟里呢,必须得弄回来。

虽然阴冷,但总的来说,温度还是提升了不少。

现在不像冬季,打到的猎物直接埋雪里,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不用担心变坏。

像现在这样阴冷的天气,也能摆上几天,但天一放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开始腐臭。

在这段时间里,几百斤肉,他不可能消耗得了,弄一部分用来焅油,一部分喂狗,自己再留下个熊掌和一些熊腿肉吃上几顿得了,至于其它的,叫人送到秀山屯,给陈秀玉、王德民和段大娘家送一点,其它的也分一些给屯里的人做做人情。

留下元宝看家,吕律穿了大衣,带上狗头帽,取了弹弓和一些泥丸装兜里,将侵刀往挎兜里一放,挂在肩上,朝着秀山屯走去。

不赶时间,这毛毛雨短时间也不会淋湿衣物,倒是一路过去,遇到小动物,可以打打。

他就这么朝着秀山屯的方向,在山林里溜达。

走了好一阵,也只遇到一只灰狗子,被他打了下来,另外惊飞出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远,没给他机会。

在他绕到秀山屯后山的一条小道上后,他准备顺路进屯,刚下去没多远,听见一阵狗叫,没多大功夫,小道上有两人,牵着三条狗迎面上来。

一个扛着斧头牵着狗走在前面,另一个块头很大,很壮实,扛着节双管猎枪跟在后面。

这种类型的双管猎枪,采用中折式装填的原理,是一种有两根枪管的枪械,可分为水平排列或上下排列,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

那人扛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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