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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十一点多的时候,准备的东西都弄的差不多了,宋援朝把烧好的菜端上楼,再把刚煮好的一锅米饭放在饭囥里。
所谓的饭囥是用稻草、谷糠和泥巴合在一起做出来的容器,干了后用火烤实,再用旧布一层层包裹好,里面的大小正好能放下一个铝锅,上面还有一个同样材料做的盖子。
这种饭囥每家每户都有,其作用是用来给锅里的米饭保温的。
在还没有电饭煲的时代,这可是家庭的必备品,要不然天冷的时候这煮好的饭在外面放一会儿就全凉掉了。
刚弄完,宋援朝就听得楼下有人喊他的名字,赶紧下楼一瞧是李大琪来了。
“援朝!”
“快上来块上来!”见到李大琪,宋援朝笑着让他上楼,石库门的老房子楼梯狭窄,宋援朝站在楼道处也不下去了,转身带着李大琪往回走。
回到了屋里,宋援朝把系着的围裙解下放到一边,这时候李大琪也已经进了门,一眼就看见摆在桌上丰盛的饭菜,尤其是其中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和一条冒着热气的红烧鱼,情不自禁就咽了口口水。
“好家伙,弄这么丰盛?”
“按照辽东那边的说法,这是必须滴!”宋援朝开着玩笑,拉着椅子让他坐下,把准备好的一瓶加饭酒随手打开。
“没什么好酒,今天就用这个凑合吧。”宋援朝把一瓶黄酒在两个茶缸里分好,举起其中一杯:“来!大琪,祝我们从外地回到沪海,也祝我们的未来会越来越好!”
“这话说我心里去了,来,干杯!”
“干杯!”
两人举杯碰了下,随后一起喝了一大口。
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加饭酒,但此时此刻,宋援朝觉得这酒比后世喝的茅台、红酒更让人感觉到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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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酒不多,两人也不敢多喝,毕竟就一瓶喝完就没了。
吃口菜,抿口酒,抽着烟,边吃边聊。
对于宋援朝的手艺李大琪很是惊讶,没想到宋援朝现在居然能做得一手好菜,这红烧肉做的真是够入味,一口咬下去满嘴生津。
还有这红烧鱼,宋援朝的做法和普通人家不同,先是煎过后再红烧的,而且还特意放了些辣椒,比起平日吃的红烧鱼更有几分滋味。
就连一盘普普通通的炒白菜也因为是猪油炒出来的,香气扑鼻。
除去这三个菜外,还有一盘花生米,被宋援朝炸的香脆无比,嚼在嘴里真是一种享受。
此外宋援朝弄了两根大骨和白萝卜煮了锅汤,熬了一上午了,这汤色和牛奶一样,冬天喝碗骨头汤,整个人身上暖洋洋的。
“你这手艺还真是绝了,我看都能去国营饭店当大厨了。”李大琪边吃边赞,翘起大拇指夸道。
“熟能生巧,多做了自然就会了,再说以前在家的时候虽然不怎么下厨房,可也跟着我妈身边学了几招。这些年在地方又是自力更生,不会做饭怎么行?这可是生活的必须技能。”
“哈哈哈,这到也是。”李大琪顿时笑了:“要说我也会弄几个菜,不过可不能和你比,我们呆的辽东那边做菜习惯用大锅乱炖,反正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煮上一大锅就着窝头就吃,这味道也算不错。等改天我来弄,给你尝尝。”
“好啊!到时候我可好好好尝尝。”
宋援朝见李大琪对于红烧肉和红烧鱼尤其喜欢,其实他知道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人能抵抗大鱼大肉的诱惑,因为物资的缺乏大多数人肚子里都缺油水,普通人家能见到荤腥每月有个几回就很不错了,而且也不可能像他们现在这么吃的奢侈。
李大琪虽然爱吃,但吃了几口后就不再动筷子了,转向那盘花生米下手,一筷子夹一颗丢进嘴里,吃的尤其香。
宋援朝特意夹了碗里最大的一块肉放到李大琪的碗中,再夹了个划水给他,笑着让他多吃点,今天既然是他们两人私下聚会,那么这顿饭就要吃好喝好,吃的不尽兴又有什么意义呢?
“谢了兄弟。”看着碗里的鱼肉,李大琪的眼眶微微发红,他没说什么,夹起咬了一大口,接着喝了口酒。
为避免李大琪尴尬,宋援朝主动问起了以前同学的情况,李大琪比自己回来早,应该更了解一些。
“这都多少年了,现在能联系上的也就剩三个了。”
李大琪说道,正如宋援朝想象的那样,李大琪回来后的确去找过以前的同学,可他们一走就是八年,他们这一代人当年能留在沪海的不多,许多都是和宋援朝一样先后去了外地上山下乡,直到这一两年才陆续回来。
其中还有留在当地没回来的人,李大琪转了一圈最终也就打听到了三个,这三个人分别是他们的小学同学蒋涛,初中同学张斌和王建军。
“蒋涛这小子回来的早,他77年就偷偷跑回来了,后来在沪海呆着一直没回去,去年政策改变直接就地解决了户口,现在在搪瓷厂上班呢。”
“这家伙,可比我们机灵啊。”宋援朝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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