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承认自己承了他的情,但是也仅限于此,他们俩本来就不熟,她更不可能因为这一件事情就去外面对陆沉大夸特夸,还试图改变别人对他的看法。
至于十岁和堂弟打架的事情,孟茵茵更懒得去管了,不就是小孩子家家不懂事瞎胡闹吗,而且她不好意思跟余小雨说她小时候也经常欺负她哥来着。
所以想了想,孟茵茵最终只能严肃着小脸,谨慎的回复一句:“反正我没有被欺负。”
余小雨闻言很是替孟茵茵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小声叮嘱她。
“反正要是他欺负你,你一定要记得喊人,然后跟大队长告状,咱们知识青年可是来下乡帮他们建设农村的,又不是来白白受欺负的。”
孟茵茵含糊的嗯了一声,心虚的想着,余小雨他们或许是来造福广大农民同志的,但她却是来避难的。
哎,这格局,高下立现啊。
而且这么一想,孟茵茵更加意识到了自己眼下处境到底有多艰难。
其他知青要是在大队不服管教,表现不好,还能被大队一封信直接退回到原户籍地去。
而她?
家都没了,还能被退回到哪里去呢。
所以自己必须得留在南郊大队,不能被大队长赶走,而接下来的表现就格外的重要了!
本来她之前还打算努努力做最后的挣扎,但是经过了上午的事情之后,孟茵茵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拜托陆沉帮自己干活,她付他钱或者是其他的东西作为他的报酬!
下一秒,孟茵茵便和余小雨说了一声,接着转身进到了宿舍里,掏出钥匙打开行李箱,翻翻找找,很快便找到了自己压在箱子底的小钱包。
当时家里出事的时候太过突然,而她被父母塞上火车下乡的事情更是让她措手不及,压根来不及收拾太多东西,好在分别之前母亲塞给了她这个小钱包,告诉她要好好保管,不出意外的话这大概就是她在乡下这几年所有的钱了。
她之前打开看过,里面的钱不算少,有足足三百块,可是这笔钱或许对于其他人来说很多,可是对于从小就没差过钱的孟茵茵来说,正常情况下这些钱只够她花个大半年的,买几条裙子就花光了。
她唯一庆幸的是,南郊大队地势太偏,最近的镇子距离大队都要走两个小时,纯走路,没有什么交通工具。
像她这种懒人,让她走两个小时,无疑是要了她半条命。
所以离开家之后,孟茵茵已经快个月没有买过东西了,放在以前,这绝对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么一想,她还有种自己终于成长了的满足感。
不过现在,她不得不动用这笔钱了,毕竟找人帮忙干活可不能空着手开口。
想了想,孟茵茵先拿出了一张大团结。
按照南郊大队的情况,一个工分差不多等同于八分钱,那她要是每天都要求自己有个及格线上的工分,也就是六个公分的话,每天只需要给陆沉四角八分钱!
那一个月下来也才十四块四,到时候和他商量商量,说不定十块钱也能包一个月呢!
这样的话,三百块她能顶两三年呢!
这么一想,孟茵茵忽然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她再也必用担心自己干不了活被大队退回去了!
就是有一点,别人下乡插队能赚钱,而她则是反过来散钱。
孟茵茵:“……”
不过算了算了,钱这东西哪里比得上小命重要呢。
孟茵茵心大,很快便想通了,然后收拾好钱包,重新把箱子上锁,正好外面余小雨也招呼她可以吃饭了。
孟茵茵的好心情在看到桌上那三盘野菜和清汤寡水的红薯粥的时候,戛然而止。
百般不情愿的坐在了余小雨旁边,孟茵茵搅动筷子在碗里晃了晃,碗里的米饭数都数得清。
扁扁嘴,她发出了第不知道多少声叹息,可怜兮兮的嘟囔道:“好想吃肉啊……”
余小雨苦哈哈的附和道:“谁不想呢。”
她们俩都是新一批下乡的知青,且之前家里条件都还不错,所以在城里的时候其实是不缺肉吃的,但是谁知道来到了农村之后,才知道自己对肉爱得有多深沉。
尤其是每天在地里忙活了一整天,消耗了大量的能量,更需要大鱼大肉来补充体力。
可惜别说是肉了,连油荤都没碰到过,每天吃的不是野菜就是红薯,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不过看着其他老知青们都没有抱怨,她们嘟囔了两句之后也不好意思在说了。
人家吃了几年都没吃腻,她们这才吃了十几天,哪里有脸叫唤啊。
不过嘴上不好再说,但想吃肉的念头始终盘旋在孟茵茵的脑海,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想吃肉想吃肉这几个字。
“想吃肉还不简单,明天陆家不是办酒席吗,到时候你去就是了呗。”
正在孟茵茵低头催眠自己碗里的红薯是红烧肉的时候,饭桌上响起一道似笑非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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