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公司担心在外面围堵的过程容易发生事故,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通常都要求他低调出行。
然而低调出行作用也不大,就算他穿得很低调,戴上帽子口罩,还是经常被认出来。
“没办法,都怪我太红。”韩子煜自恋的说。
最后韩子煜还是听助理的话,下午他穿着普通的休闲服、戴上帽子前往深浅海鲜餐馆,他已经做好一会儿被认出来的准备。
助理提前去领号,快到时间的时候韩子煜才过去,进餐馆就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刚坐下,韩子煜看了看周围的客人,每个客人都在埋头吃东西,好像都没人注意到他这个大明星的到来 。
韩子煜坐了好一会儿,周围的客人没有一个往他这边看的,都沉浸在美食中。他来之前以为自己刚进来就会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毕竟自己身材那么优越,就算戴着口罩也是非常□□的。
可是这家海鲜餐馆的客人的注意力全在美食上,走到哪里都是焦点的韩子煜有点失落。但他失落不到两秒,白亮个头大的血蛤让他瞬间忘了前面的事情,眼里、脑里都只有面前的血蛤。
光是看外表,就能感受到血蛤的肥美。
韩子煜拿起一个就掰开,他没想到轻轻一掰血蛤就开了,比预想中的轻松很多。以前他掰血蛤的时候,都需要用指甲用力抠一下才会打开。
看到血蛤过于容易打开,韩子煜有点失望,根据他吃血蛤的经验,容易打开的血蛤都是烫过了,吃起来会不够鲜嫩。
但他看着手里掰开的血蛤,红红嫩嫩的,非常诱人,又开始充满了期待。
嘴巴一嘬,蛤肉和血汁便滑到舌尖,立马感受到蛤肉的嫩滑和血汁的鲜甜,韩子煜不由得瞪大双眼。
血蛤的鲜嫩在口腔中爆开,让人惊艳无比。
韩子煜开始埋头苦吃,一掰一嘬,就吃完了一个。过不到一会儿,桌子上已经堆满了蛤壳。
此时,韩子煜终于可以理解海鲜餐馆里客人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他,在那么美味的海鲜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估计也没人会注意到。
韩子煜细细品味着嘴里的鲜甜,这个血蛤不仅容易掰开,而且吃起来非常的鲜嫩,真的太厉害了。
“好厉害的厨师!”韩子煜情不自禁地夸了一句。
他开始对海鲜餐馆的老板充满了好奇,可以做出如此美味海鲜的厨师会是怎样的人。
刚想着,就听到海鲜餐馆的食客突然热闹了起来。
“林老板,你今天做的血蛤真鲜,我们很喜欢,您辛苦了。”
“林老板,您今天又漂亮了,你做的血蛤也和您一样漂亮好吃。”
原本都在埋头苦吃的食客纷纷看向从后厨走出来的林浅浅。
今天的新菜品是血蛤,烫血蛤需要非常集中注意力,如果稍微一走神,血蛤就会烫过。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会让人很累,今天血蛤又特别的畅销,才下午五点餐馆的血蛤就已经全部卖完了。
烫完最后一波血蛤,林浅浅就出来透透气,每次出来看到食客吃得开开心心的,她心情也开开心心的,她非常喜欢这种气氛,每个食客都是发自内心的在夸奖她。
一时之间,海鲜餐馆异常的热闹。
原本韩子煜以为食客们都沉迷于美食,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就连他这个大明星都无法引起他们的注意。没想到海鲜餐馆的老板一出来,他们都放下手中的美食,不约而同地看向海鲜餐馆老板。
在食客们的眼里,他这个大明星还不如一个海鲜餐馆老板,韩子煜转头看向食客们望着的方向,一个清秀、温温柔柔的女生站在这里,即使在娱乐圈见过无数的美女,韩子煜还是觉得这位海鲜餐馆老板的气质非常独特,让人觉得很舒服。
又美又有气质,做菜又好吃,怪不得可以吸引食客们的注意力,就连韩子煜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在这些食客们在开开心心享受血蛤的时候,在外面领号的食客收到了一个坏消息,今天的血蛤已经售罄。
“天啊!现在还不到五点,怎么买完那么快!”
“无语了,特意过来吃新菜品,怎么就卖完了?”
“太恐怖了,这些人都是土匪嘛,这么快就把血蛤给抢完了。”
“我要哭死了,要不是因为路上堵车,现在我可能已经在餐馆里坐着吃血蛤,该死的堵车!”
美滋滋在吃血蛤的食客都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
“好险,还好我来早了一点,要不然现在就是我站在外面哭泣了。”
“本来我是打算六点才过来吃晚饭的,是我朋友让我来早一点,感谢我那个朋友,感谢他让我今天就可以品尝到海鲜餐馆的新菜品。有点可怜外面的客人,他们要到明天才可以吃到那么好吃的血蛤。”
“还是我聪明,每次有新菜品我都会特意来早一点。”
韩子煜也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要是慢了十分钟他可能也吃不到血蛤。
此时
传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