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地,他才知道种地远比他预想的还要累人。
只是干了一天,他就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看着手上磨出来的水泡,委屈得差点就要哭出来。
他活这么大,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啊?
敏王拿了药膏来给他擦。
看着宝贝儿子长满水泡的手,他很是心疼。
“这还是第一天,你就成这样了,明儿你还去吗?”
沈绪这会儿大少爷脾气上来了,破罐子破摔地道:“谁爱去谁去,反正我不去了!小爷受够了!”
就在这时,一名仆从急匆匆地跑进来禀报道:“王爷,世子爷,唐将军来了。”
敏王和沈绪都是一惊。
紧接着他们便看到唐归兮大步走了进来。
唐归兮应该也是刚在地里干完活儿,额头上全是汗。
她身穿男子常穿的圆领窄袖长袍,头髮被梳成高高的马尾,因为经常在太阳下晒的缘故,肤色比寻常姑娘要黑点儿,但因她双眼明亮,言行潇洒利落,自有一番不同常人的飒爽气质。
敏王站起身:“归兮,你怎么来了?”
唐归兮大方地道:“我听说沈绪今儿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觉得挺稀罕的,便来看看他。”
说到这儿,她的视线落在了沈绪身上,一眼便看到了他手上的水泡。
“哟,长水泡了啊!看来你今儿是真的忙活了一天,倒真让我刮目相看了。”
沈绪一改方才的愤懑委屈,满心都是骄傲和欣喜。
能让唐归兮对他刮目相看,说明他今日的辛劳没有白费。
他的嘴角使劲往上翘,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要是他现在身后有条尾巴的话,那尾巴肯定晃得特别欢快。
唐归兮一撩衣摆在桌边坐下,随手拿起桌上的药瓶看了看。
“你这水泡光擦药膏没什么要,要挑破才能好得快。”
沈绪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什、什么?居然还要挑破?那不得活活疼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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