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为“镇”,简直就像村民自己建起来的聚集之地。
平小红坐在车辕上,伸长脖子基本上就把这小镇给看了过来。
“师父,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都很破。”女侠沮丧道,她还想找家店打个牙祭呢,“我看不如先找客栈,就在客栈吃吧。”
游萧从苗笙身旁往车窗外看去,知道她所言不虚,便“嗯”了一声,应允了。
繁华也好,破落也好,对苗笙倒是没什么影响,他什么样的风光都想看,都想感受一番。
马车继续往前走,突然有一阵隐约的歌声传来过来,随着距离拉近,声音越来越明显。
苗笙兴奋地拽了拽游萧的手腕:“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游萧忍不住乐,指了指前方一个小酒馆,“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
“我们去看看吧?看谁在唱歌。”
这种合理要求,游萧自然是满足他,平小红勒停了马车,苗笙戴好帷帽,三人一起从车上下去。
此刻正值太阳落山之际,低矮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一片灿烂的金红色,波澜壮阔、蔚为大观,没有任何高楼阻挡视线,让人能尽情领略这自然风光的磅礴大气。
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神情,说明他们互相之间应当是相熟的。
这样的酒馆里应当都是常客和乡亲,突然出现几个陌生人会非常引人注目,于是游萧便赶紧拉着苗笙坐在了角落的空座里,免得打扰到别人。
苗笙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唱歌的青年,猜他顶多二十出头,一定过得十分开心,不然不会脸上挂着这么明显的笑意。
那人后脑勺靠在墙上,目光通过窗户望着外边的云海,歌声悠扬而又舒缓,握着小酒壶的手指还在轻轻打着节拍。
是一种难得的惬意和放松。
酒馆里已经点了蜡烛,盈盈烛光映在他身上,像是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苗笙苏醒至今,走过那么多城镇,见过那么多人,还从未见过谁是这般模样。
平小红也不由艳羡,一手抱着小白兔,一手托腮看着那人,感慨道:“他真的很快乐呀!”
“这个人……”游萧凑到苗笙帷帽,低声道,“就是梨云儿。”
苗笙震惊:“红玉楼的梨云儿?!”
“嗯,五年前我处理红玉楼,安置那些小倌们的去处。我问他们想去哪里,给他们一些银两方便谋生,梨云儿便说想做个农夫,心无挂碍地种地,自己养活自己。”游萧望着唱歌的青年,勾着唇角道,“后来很多小倌都受不了卖苦力的日子,陆续回到风月之地,只有梨云儿坚持下来了,尽管再不复当年漂亮的容颜,但现在看来,他的确怡然自得。”
苗笙这下不仅是惊讶,而是钦佩。
从红玉楼出来,没有自惭形秽,活得这般潇洒,也没有排斥唱曲儿,还愿意唱给乡亲们听,说明梨云儿接纳自己的过去,正视自己的遭遇,他通过努力过好了自己的生活,内心是平静而富足的。
他虽然看起来仍旧比其他村夫要瘦弱许多,但他的内心足够强大。
“他真的很厉害。”苗笙忍不住道。
游萧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他的手指,赞同道:“沦落风尘并不重要,毕竟当时他别无选择,只要他愿意改变,而不是甘愿沉沦,就不会低人一等。人就得这般积极往前看,管他以前是什么样,把当下的日子过好才最重要。”
“最后这一句,是不是点我呢?”苗笙在他手上轻轻一掐,忍俊不禁。
游萧弯了弯眼睛,没有言语。
那首诗很短,梨云儿反复唱了几遍便停下来,冲听众们微微颔首。
大家也都冲他笑笑,转回身继续各自聊天,酒馆里恢复了嘈杂,一切都是那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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